落草正義─違建、拆遷、華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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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應台曾經撰寫《大江大海一九四九》,以這些流亡離散的故事賺了許多版稅,但當上文化部大官的龍應台,卻在華光社區議題上置若罔聞,他訴說著一段段慘白歷史,卻無視更現實、更殘酷的那些──二度離散流亡的外省移民社區。

真實的大江大海浪潮卻還沒停歇,華光社區被法務部判定違建戶,居民不但必須搬離,還會被判處侵佔國土的「不當得利」。

這些「違法亂紀」的居民背後,事實上是充滿過去台灣歷史的衝突與悲哀,他們在政府「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情形下勉強在台灣安居幾十年,原本用木板臨時搭建的房屋也開始補上紅磚水泥,他們從安徽人浙江人山東人變成了台灣人,終至成為了台北人、華光人。

一連串在地的過程後,辛酸過去了留下膚淺美學,當台灣人在華光社區附近吃到「道地」牛肉麵時,卻沒思想到為何牛肉麵會誕生在「農民不吃牛肉」的鄉土台灣。

這些美食都是吃大麵條長大、江北移民的家鄉味,也是華光社區的移民們,與異鄉人交流的最好辦法。

那不具有法律身份的社區,原本是承載著執政者不願坦白的歷史悲哀,也是國民黨唯一回應的方式,回應這些被犧牲的底層移民。

沒想到六十年後,權力者獅口大開,「永久地臨時安置」辦法卻被描述成了侵佔國土的貪婪理由。

法務部認為如果不向居民要求不當得利之賠償,對於公平性難以交代。但法務部或者市政府卻也難以解釋,為何這些房子已經蓋了幾十年,卻沒有在1970、80年代進行勸導,一直到要開發成為金雞母(當然是當權者和財團的),才突然跳出來指控居民違法侵佔?

我們青年離1949年太遠,原本難以想像在大地上離散流亡是何種滋味,但經歷過華光社區事件,我們才愕然發現原來人的權力在政治與金錢運作下如此脆弱。

當政商共謀在賤賣國土、炒作郊區土地時,卻指控底層人民不當得利,我們才知道:原來迫使人民違法的,竟是法律本身。

烏托邦?

參與3月27日反強拆的聲援者,事實上大多是來自各所大學的青年學生。他們被警察以十分粗暴的方式強行拖離,忍受警察的冷嘲熱諷:「好了!沒有媒體在看啦!你自己用走的吧」,但始終採取「非暴力運動」。

甚至威脅要控告在屋內的學生們「妨礙公務」,如果這些學生不自行離去,就要強制移送法辦。

現場也有許多台大法律系的學生,他們雖然熟悉法條,也站出來抗爭,重新詮釋在課本裡面所學到的人權與保護制度。

沒有實踐就沒有真理,一開始男性刑警甚至打算直接將女生架離,但現場聲援者高喊「女警!」才派幾名女警到現場驅離女性聲援者。

原來,原來,我們再度恍然大悟,人權原本並不屬於我們,人權是在嘶喊與衝撞中誕生的。這一堂法律學與社會學合開的通識課,學分太少、代價太大、真相也太過殘酷。

烏托邦太遠,而國家暴力太近。我們真的不能抵抗嗎?這次的抗爭事件不像反核一樣,符合中產階級的健康與安全想像;也距離王家(擁有合法產權)的居住正義有一段法律上的落差,社會大眾普遍認為「違建就是該拆」。

這不是外省與本省的族群議題,也不是高喊建國就能萬歲的統獨議題,而是強勢對於弱勢的壓迫,是階級問題、也是西方啟蒙之後不斷探尋的道德普遍性(苦思不得其解的思想家們,答案就在瓦礫堆、挖土機之下啊!)。

於是我們必須站出來,台灣社會不該再只是統獨問題。

當統派、獨派團體習慣在某些社會場合缺席時──例如獨派對於樂生議題的冷嘲熱諷,而統派對於反媒體壟斷的跳針無視──我卻發現年輕的學生們早已「超克」了(原諒我選擇了如此浮濫的語彙)。

跨越自二二八神話以來假性的族群分裂,許多學生原是「本省人」(甚至是獨派),卻願意站出來聲援1949年之後歷史謬境,為「非列管眷村」發聲。

各位前輩、先行者啊,我們知道社會主義、民族主義永遠、永遠只是「過程」,而非絕對「目的」,我們的目標只是為了前往烏托邦──平等、自由、沒有剝削、壓迫的理想世界──而非統一或獨立的民族國家,更非獨裁專制的共產主義社會。

當事件過後,我許多身邊的朋友被警察的粗野行為深深刺傷,他們不是身體上的痛苦,而是發現國家原來如此齷齪不堪而難過萬分(刑警的動作就像討債集團的流氓一樣粗暴)。

有些人甚至懷疑「非暴力」的極限在哪裡?當國家的鐵血暴力降臨之時,課本中哈伯瑪斯假想的公民社會又在哪裡?

隨著人權退步,抗爭是否越來越激烈?我們的烏托邦不是金權建造出來的,而是建構在那些「被落草」的底層人民居住權之上,以公平正義一拳一拳來實現。

當不平等的事情繼續惡化,我們的主詞或許不再是青年、學生(等虛假群體語彙),我們是行動者,是「被落草」的主體。

未來,《六法全書》將走下神壇,如同《悲慘世界》中的巴黎小革命,在公民街壘中逐步以暴力來重新實踐。

 

【延伸閱讀】

 
◎連若馨  城市的輓歌——華光社區啟示錄(上)
◎連若馨  城市的輓歌——華光社區啟示錄(下)
◎張勝涵  華光,這是我們的國家
◎李秉芳  華光,臺北將失去的光

 

關鍵字: 人權華光社區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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