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馨想想】爭奪監護權之外的事——家事法院中的實務經驗

友善列印版本

每個法院都設有「家事服務中心」,這是在法院中一處具有溫度的地方,小小的會談室裡,乘載了家庭裡大大小小的秘密,以及無數的眼淚心事。在人生的分岔路口感到焦慮、無助和徬徨時,社工陪伴著家事訴訟的當事人討論問題、規劃未來、維護兒少權益、促進親子關係……,因為在輸贏之外還有更重要的事。

阿偉的故事

去年家事中心透過法院收到阿偉的監護權案件,希望社工在訴訟期間,安排阿偉與芽芽父女倆見面,並且協助促進親子互動、增加彼此的熟悉度。但我第一次聯繫阿偉時,他卻在電話那頭破口大罵,抱怨法院幹嘛還要叫他來法院看小孩,台北台東距離遙遠,自己還要上班,過去一趟談何容易?時間與交通都是成本!而且監護權本就在他身上,是對方非法霸佔小孩,法院應該直接要求對方把小孩還給他才對!阿偉越說越氣憤,也越說越哽咽,憤怒底下其實是無助和思念孩子的心,也害怕冗長的訴訟、加上對方在孩子面前的挑撥,會逐漸拉開他與孩子的距離。

六年前阿偉因為芽芽的媽媽外遇,兩人協議離婚,當時的芽芽還只是個未滿一歲的嬰兒,所以阿偉選擇放棄監護權,讓芽芽跟著媽媽和外婆一家人生活,阿偉則獨自北上重新開始。因為對芽芽的媽媽心有怨懟,多年來與芽芽及外婆沒有來往,直到去年接獲芽芽的媽媽病逝的消息,監護權回歸於阿偉身上,加上芽芽即將就讀小學,阿偉開始積極地想將芽芽接回身邊照顧,也希望北部豐富的學習資源,可以彌補城鄉差距,給芽芽更好的學習環境。但是芽芽的外婆和小阿姨卻執意不放手,以過往阿偉沒有分擔照顧責任,並且與芽芽關係生疏為由,向法院提出改定監護訴訟。阿偉得知之後,也憤而向法院提出交付子女訴訟,請法院主持公道,讓對方把芽芽交還給他。

後來,聽小阿姨描述才知道,過去芽芽的媽媽忙於戀愛,芽芽其實是由外婆和單身的小阿姨扶養長大,所以與她們的情感格外深厚,小阿姨更將芽芽視為親生女兒。理性上,她知道依照法律順位,芽芽應該要回到她爸爸身邊,但情感上,卻這個沒有養過芽芽的男人實在不放心,也不認為阿偉有能力把一個小女孩照顧好,所以盼望能繼續撫養芽芽。另一方面,外婆也給小阿姨很大的壓力,外婆年事已高、健康狀況欠佳,芽芽就是她的生活重心,更是在風燭殘年之際重要的精神支柱。她不論理、不管法,認為芽芽是他們養大的孩子,執意要小阿姨周旋於訴訟中,必須把芽芽留下來。

重新學習互動 建構父女關係

我聆聽雙方的故事、關心各自的立場和擔憂,先請雙方理解,無論未來芽芽會跟誰生活,父女之間的情感維繫都很重要,我們有責任讓芽芽知道,她是個受疼愛,沒有被遺棄的孩子,這對芽芽來說很具意義。也為了安定大人和孩子的心情,分別說明了會面服務的進行方式,對孩子會有足夠的尊重和保護,這是一個不受干擾、屬於他們父女的時間,也是阿偉在芽芽心中得分的唯一機會。

第一次會面的那天,阿偉一身暗色,手裡抱著粉紅色芭比娃娃的大箱子,在法院內坐著等待芽芽到來,就連口罩也掩飾不住阿偉雀躍期待的神情,與周遭眉頭深鎖的人們顯得格格不入。

小阿姨帶著頭髮整齊、衣著乾淨的芽芽出現時,她怯生生的神情雖然令阿偉有些難受,但他仍送上禮物,努力熱絡地與芽芽交談,也在社工陪伴下,開始學習與芽芽互動、遊戲,藉由與女兒的真實接觸,開始一點一滴地了解她會數數、還不會算術、會認顏色、不會看時鐘、會拼拼圖但是沒有耐心…...。阿偉用生硬的方式唸繪本給芽芽聽,芽芽也用禮貌但保有距離的方式回應著阿偉,對於爸爸的記憶,不再只憑藉著偷聽大人的對話或自己的想像,父女之間,開始建構嶄新的相處經驗。

放手也是一種愛

但涉及訴訟的家庭紛爭,往往不會這麼順利,雙方對於彼此的怨恨與不滿,阻礙著親職間的合作,爭鋒相對的姿態讓雙方終究難以放下。雖然會面服務持續進行,親子間的互動也越來越熱絡,但是只要阿偉提到想帶芽芽到北部生活,給芽芽看房間或學校的照片,芽芽就直接拒絕。

阿偉認為,奔波來法院跟芽芽見面,關係進展的速度太慢,而且芽芽把禮物帶回家,會受到外婆的責難,外婆還總是在芽芽面前批評阿偉是個壞爸爸,害得阿偉與芽芽難以親近,所以阿偉急於把芽芽接回北部生活,認為這才是促進親子關係最快、最好的做法。

如今案件依舊進行中,法院持續的觀察評估阿偉的親職能力和照顧計畫,不過對於芽芽而言,即使案件裁定了,她的故事仍然未劃下句點……。

法院中有很多類似的故事,爭取監護權的父母容易產生迷思,認為自己是因為受到對方詆毀與破壞,親子關係的分數才會這麼低,但其實每個人各有一張考卷,是靠著各自努力才能累積分數。

曾經有個大孩子這麼告訴我:

「大家都要我選擇,但我真正的想法一點都不重要,怎麼安排可以讓他們都滿意,停止訴訟、不再爭吵,那個就是我現在最想要的選擇。」

輸贏之外 看見孩子真正的需要

我們對法院的印象,不外乎是個爭輸贏、評對錯的地方,藉由法律來解決紛爭。但家事法庭辦理的案件,都是家庭糾紛,家人間的「關係」與「情感」是那麼複雜而糾葛,在我們最常接觸到的離婚和監護案件中,往往愛與恨的情感是並存的,每個決定都很艱難,有取也必定有捨,勝訴了,不一定得到快樂:敗訴了,也未嘗不是解脫。看了這麼多的家事案件,我漸漸體會到,在家事法庭中沒有真正的贏家。

涉及監護權的訴訟往往耗時一、兩年,遇到再上訴或重提訴訟的案件,甚至可以久到讓孩子在訴訟中長大,若父母不斷在爭奪中拉扯孩子,孩子便漸漸隱匿真心、失去自我。但其實,不一定只有「爭取」才能展現出對孩子的在乎,有時體貼孩子的感受和處境,甚至放手成全,反倒讓孩子感念父母的諒解,也終於得以喘息。

如果沒有真正面對與接受家庭間曾經受到的傷害,那麼纏訟多年、兩敗俱傷所得到的裁定書,也只是淪為一張不具意義的紙。

我們希望陪伴這些「家人」在仇恨與輸贏之外,看見自己的內在創傷、看見孩子的處境和需要,重新理解這段生命故事帶來的影響和轉變,並學習面對和規劃停損點之後的生活,讓生活進入新的軌道逐步運作,再慢慢成為「另一個日常」。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