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語言癌」,在國中會考的考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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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國中會考,作文題目是「捨不得」,有考生描寫遺失手機的心情轉折,被主事者作為範文,引來一些批評,例如朱宥勳〈為什麼作文裡都是阿公阿嬤?〉筆者試著站在一個國文教師的立場,討論包括「手機」在內的幾篇範文,它們能夠被引為範文的理由在哪裡?

就筆者從教育部網站看到的三篇範文(http://ppt.cc/PGQmN),其中一篇即為〈手機〉,一篇描述「捨不得他人捨不得」的心情(以下簡稱〈他人〉),一篇描述「捨不得捐出藏書」的心情(以下簡稱「藏書」)。檢視這三篇作文,可以發現,它們的共同特點有二,第一是長於修辭、詞藻華麗,第二是表現出對「捨不得」這種情緒的反省與超脫。

關於第一點,充滿三篇作文,各舉一個例子:「手機」有「噩耗宛如春雷般晴天霹靂地打響了悲哀的黃鐘」,「他人」有「不是我自居聖人,將自己優雅地安置高處;也不是因為我刻意美化自己,要自己鶴立雞群;更不是因我過度的浪漫,脫離世俗,悠然地嘲笑他人的愚昧」,「藏書」有「世界恰似一座巍峨輝煌的宮殿,眾多瑰綺珍寶,鵝黃,鴉綠、紫豔、浮金……樣樣五光十色,耀人耳目,令人款款眷戀」。

關於第二點,「手機」引《莊子》的「無待」態度,寫出自己發現遺失手機反而是一種解脫;「他人」根據自己參加喪禮的經驗,引出自己「捨不得他人的捨不得」,而後又描述自己的捨不得,其實還是陷入同樣無法超越的情緒,最後才真正發現「乾脆捨得,捨,就成了一種得」;「藏書」作者「捨不得」自己的藏書被媽媽捐給弱勢學童,後來想通了「分享何嘗不是一種另類的獲得」。

因為這些作文有這兩種共同特色,因此筆者推測,主事者就是看上了這兩種特色,而將它們引為範文。其實平心而論,對一個十五六歲的國中生而言,能夠堆砌排比類似的華麗詞藻,確實需要突出的天賦。而能夠在華麗的筆法後面,清楚表達自己的情緒轉折與思想超越,更是難能可貴。〈手機〉一文,竟然大致掌握了堪稱難讀的莊子義理,運用到「捨不得」這個題目中,作者的閱讀深度與臨場反應,實在令人佩服。

然而我們應該考慮的是,這樣的範文,給國中生起了什麼樣的示範效果?而這樣的效果,真的都是我們期待的嗎?筆者以為,對思想或情緒的反省,就是「理性思維」與「認識自我」的起點,如果能夠透過寫作,訓練學生在這兩方面的能力,確實是相當好的。不過「華麗的詞藻」應該被鼓勵嗎?

這當然涉及到文學審美的價值判斷,本來應該是見仁見智的。但是這也涉及另一個重點:我們在國中會考中考寫作,究竟要考他們什麼能力?堆砌詞藻算是一個重要的能力嗎?如果有些人覺得「請讓我為您作一個點餐的動作」這句話有嚴重的「語言癌」問題,那前面舉的句子,難道就沒有很多原本不需要的「腫瘤」?這些「腫瘤」嚴重影響了讀者閱讀的順暢度,令人不耐。

筆者以為,會出現這樣的範文,不是學生的錯,甚至也不全然是閱卷者的問題──真正詞藻至上的閱卷者,恕不在討論範圍內──因為比較需要檢討的是,臺灣社會對中學作文能力的期待是什麼?我們應該期待的至少是,中學生透過寫作,能夠批判資料、自我認識,再來才是高一階的審美能力。但是「審美能力」不應該單方面地表現在文章形式上,而應該表現在內容與形式的互動上,並不是所有內容都適合放進「一座巍峨輝煌的宮殿」(更何況這座宮殿出現得實在令人不知所云)。

然而,要求一個國中生在短時間內,寫就內容與形式相協調的作文,這要求是否合理?對於天賦較高的學生而言,既然堆砌詞藻是得分捷徑,那何必考慮什麼內容與形式的協調性?對於普通程度的學生而言,如果學校不重視思考力與批判力的訓練,那堆砌詞藻可能是他提高分數的最後希望,而普通程度的學生佔了大多數,最後結果,我們大多數的國中畢業生,只練習了如何堆砌詞藻,不知道怎麼透過寫作去批判思考、認識自我。因此筆者以為,國中會考的範文選擇,應該漸漸避免那些無謂堆砌的作文,而在校平常的課程中,應該更注重批判思考、認識自我的寫作訓練,不要再教學生矯飾情緒、堆砌詞藻了!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