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想想】不願面對的真相 :攔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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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全運致詞 遭丟鞋跟鼓噪

馬英九9度遭扔鞋 英文維基百科全紀錄

就在我喝完一杯熱咖啡,打算關機睡覺的時候,朋友從Twitter(推特)傳了一則新聞給我,內容大致是這樣的:「總統馬英九今晚赴台北小巨蛋為全國運動會致詞,受到民眾砸鞋的意外招呼」。

而新聞的下方,是網友們的熱烈討論。有人說,可憐的鞋子被污辱了;也有人說,可以不要這麼沒水準嗎? 當下的我,不禁開始思考,這件事情究竟是民眾的行為過分了,還是官方的反應過度了(註1)?

一個民選的國家元首,是應該受到民意的檢視,而民主國家的人民也確實有權力向政府表達自己的想法與意見,只是台灣人民需要思考的是:表達意見的方式有很多種,而民眾透過向國家元首砸鞋的方式來表達意見是否適當呢?

我想,所有的台灣人都知道,答案是否定的。即使他可能涉嫌貪汙,或是第一家庭醜聞纏身,又或者政績表現非常黯淡、不論是哪一個民調機構的調查,都顯示民調持續低迷,甚至創下歷史新低,我們都應該給予基本的尊重。因為他是國家元首,而我們應該展現出民主國家的公民素養,利用體制內的方法來表達不滿,或是透過集會遊行展現訴求,而非訴諸暴力,讓國際媒體看笑話、讓台灣在國際上出醜。

但是,如果總統本人認為在民主國家,民眾都擁有向國家元首表達不同意見的權利,甚至說出「元首被嗆聲,在民主社會並不是很特殊的事情,你不要把它視為就是沒面子。」這樣的話(註2),那我們是否應該依照相同的標準來回應該總統呢?

確實,在民主國家人民可以透過許多方式表達自己的意見與訴求,但是當政府一再漠視人民的求助聲與不滿聲浪,一意孤行做『對』的事,一直到最後無助的民眾只能選擇使用不理性的方式來宣洩不滿。人民的確嘗試過用「理性的方式」來解決問題,當人民向官員陳情時,官員在電視機前做了承諾,然後跳票;接著他們試著透過民意代表來反應自己的意見,結果民代不過就是搏個新聞版面,或是說制度上窒礙難行地推三阻四,最後甚至連黨紀都搬出來了。

然後人民想要用公民投票來展現公民意志,但最後他們卻發現:在台灣的公投法規定下,展現公民意志的公投淪為政治鬥爭的工具,甚至被冠上「鳥籠公投」的戲稱(註3);最後他們選擇走上街頭,在常見的政治參與方式裡,集會遊行算是比較激烈的方式,但是從大埔案、美麗灣開發案、洪仲丘案,一直到重新簽訂服貿協議的抗議,現今的政府又何曾把人民的聲音聽進去?

如果訴諸一切的手段都無法讓執政者回心轉意,如果當權者不是為了全民福祉仍然一意孤行;你說,人民面對權力的傲慢,憤怒的我們除了砸鞋究竟還能怎麼做?

只是下次,恐怕要想些新奇的點子了。

註1:見新聞<警政署增「攔鞋網」數量 連蛋汁都能擋>

註2:歷史新聞

註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公投法的缺陷與補正>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