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緯一度想想】可切換總統制--被水母狂電的省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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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切換總統制

當然,前面的論述的一個重要條件是,與總統同黨的立院黨團是國會中大黨。如果該黨團是少數黨,怎麼辦?這個就是當時民進黨執政時朝小野大的局面。總統還是可以遂行其意志於同黨黨團,但是,種種施政措施卻會受到另一黨的制約。如果這個總統很誇張,那我們說幸好有另一黨的制約。然而,這創造了一個為反對而反對的環境。所以,不論是好是壞,這都是一個「跛腳總統制」。這種情況會不會在內閣制的國家中發生?答案是當然不會。因為總理的黨永遠是國會最大黨(或聯盟),否則他/她不會成為總理。

所以,總結來說,台灣是一個「可切換總統制」。當總統的黨在立法院裡面是多數黨,那麼台灣政治體制所執行的是「超級總統制」;但若是少數黨,則是「跛腳總統制」。在兩種情況下,都不如內閣制。

選總統的好處

在總統制之下,會有某種程度上的穩定性(看看日本過去十年換了多少總理),以及那種選民直接選人的爽快(香港人現在似乎很渴望這種爽快)。我們先是經歷了一個蠻幹硬幹的跛腳阿扁總統,然後再被一個專斷而不知民間疾苦的水母總統狂電。試想,如果今天台灣實行的是內閣制。在國會議員有某種程度自主權的情況下,在民意多數贊成停建核四的情況下,若總理堅持續建核四,他早就下台了。另外一個內閣制的好處是,可以讓優秀的總理幹很久,可以讓不適任的總理很快下台。本來「選賢與能」就是一個trial and errror,人們怎麼有辦法保證不會看走眼(像是被台灣之子或溫良恭儉讓的假面給騙了)。我認為這個彈性很重要。這是很重要的制約。有了任期保障而沒有這個制約,這樣的制度給了總統肆無忌憚的空間,人們的無奈於是成為必然。同時,台灣的罷免總統制度門檻很高,而彈劾總統也需要2/3立法委員同意。如前所述,台灣有兩種總統制,在超級總統制模式之下,與總統同黨的立法委員沒有膽量去彈劾總統。在跛腳總統制之下,彈劾倒是有可能成案。

內閣制或許有其他壞處。另一種可能直接的壞處是,某種選制下,選出來的議員被某種利益團體所把持。好比說,在台灣,長年來地方選舉都被以農漁會為首的地方派系所把持。在這種情況下,出任總理的人,可能變成這些地方派系整合出來的頭。可能很欠缺理想性,也沒有任何改革的動能,而成為既得利益者的保護組織。這就是之前所說,實踐內閣制好處的一個重要條件是:「如果代議民意可以真實反應民意」。或許可以想像,在內閣制之下,真的出任我們總理的,可能變成了王金平。王金平當總理,跟馬英九當總統,哪個好?現在或許說王金平好。但是,那種情況下,可能會有另一種讓人難受的小圈圈政治。在總統制之下,反而容易出現一個明星,像是出現一個蜘蛛人,一下子幹掉所有人,而不至於老受制於小圈圈政治。如何避免小圈圈政治是內閣制的課題。

中間選民沒有中間的選項

經濟學裡面有個有名的中間選民定理(Median Voter Theorem),說的是,當有兩個選項對決的時候,多數決的結果會是中間選民(嚴格說是中位數選民)喜歡的那個選項。請注意,這個定理,並沒有說兩個選項會是位置靠近中間的選項。中間選民當然最喜歡中間的選項,但是,如果只有兩個極端的選項,那麼中間選民只好選比較不極端的那個。

如果這兩個選項是兩個總統候選人,並假設總統候選人可以自己選定在政治光譜上的位置,那麼,任一個總統候選人都有動機把自己定位在足夠靠中間,但是仍受極端支持的地方。這是因為實際運作上,因為極端的動員力大,候選人必須受極端的支持,甚至本身是出自極端。台灣的制度問題是,在超級總統制之下,一個總統可以在候選人階段偽裝成很中間,但是選上之後,由於行政立法兩權一把抓,而罷免或彈劾毫無實際可能,他可以大方顯露自己本色。這解釋了為何馬英九在選後能大膽談和平協議。在跛腳總統制之下,由於處處受制於立法權,總統於是只能做一些沒有實質意義的,滿足極端的狗屁倒灶功夫。這說明了陳水扁在任內後期,將中正紀念堂改名等等正名活動。

台灣的社會其實一點都不撕裂,一點也不極端。多數人主張維持現狀,關心實質的民生議題。所以,我們,就是大多數其他國家一樣,有一個龐大的中間選民群。然而,因為這樣一個可切換總統制,其實台灣的中間選民從頭到尾就沒有中間選項。在內閣制之下,由於小黨有比較多的生存空間,而中間選民支持的會成為大黨。可以想像,在內閣制之下,台灣可能會出現兩大兩小局面,甚至更多可能。這樣制度下,候選人們可以更真實顯現自己的本色,而不再受限於總統選舉下的「中間受極端牽制,極端假裝中間」的局面。在這樣的情況下,政治有更多可能,更多彈性。作為一個夾在中美之間的小島,一個面對中國崛起而不知如何自處的小島,我們的政治體制需要這樣的彈性。一方面民意不至於有現在的嚴重失落,另一方面施政者也能更容易找到大家可以接受的最大公約數方案,穩定前進。

入陣曲

寫完這文章後,聽/看到五月天的最新MV「入陣曲」。一個非常熱血搖滾的歌曲,怎麼聽著看著就流淚了。這MV非常大膽地包進了馬政府執政各種倒行逆施的政策與事件。所謂「倒行逆施」,就是違背多數民意,而且正當性廣受質疑的事情。很多施政難免有利益衝突,而任何政權可能都無法避免這樣的事發生。但若接二連三如雨後春筍地發生,那麼我們就要問有沒有什麼地方錯的離譜。換句話說,民主既然是以民為主,那究竟是什麼樣的制度使人必須入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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