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高層的人事變化,外界相當關注。但是,從學術的角度而言,研究中國的精英政治,尤其是中共高層的人事變動,基本上是一項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原因之一,在於研究對象的發展變化並不遵循公開且穩定的規則。第二個原因是,所有相關信息在官方公佈之前都是高度封鎖的「國家機密」。
為什麼是這樣?通過觀察中國的整體政治結構並追溯政治權力的來源,我們可以找到答案。
在中國的一黨體制中,中共擁有絕對的政治權力,而其它的政治機構,無論是「人民」政府、「人民」代表大會、還是「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都不過是替中共在執行它的政治權力,或者根本就是中共用來點綴其專制統治的花瓶。
因此我們把觀察的焦點轉向中共自身的組織結構。
根據中共黨章,「集中制」是建構中共組織框架的根本原則。「集中制」是什麼意思呢?在中共組織的水平架構上,比如某一個地區的黨組織,「集中制」意味著政治權力由普通黨員向黨員代表會議、黨委會、乃至黨委書記集中。而在黨組織的垂直架構上,「集中制」則意味著政治權力由基層向黨中央集中。
於是,在現實中,地方的黨委書記是當地政治權力的核心,而他們則是由上一級黨委和黨委書記任命,逐級類推。但問題是,到了中央層級,中共中央政治局、政治局常委和總書記,該由誰來任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