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想想】紅色恐怖與白色恐怖

友善列印版本

觀察我國公民鍾鼎邦先生,被中國任意逮捕監禁54天後遣返的事件,再次凸顯我國和中國之間,在人權保障和政治民主的面相,存在深刻的差異。

8月11日,中央社引用新華社報導稱:

「鍾鼎邦對自己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認罪悔罪態度較好,主動交代過往其他犯罪事實,檢舉其他涉案嫌疑人的違法犯罪活動,有立功表現。」

凡是親身經歷,或對戒嚴時期白色恐怖略有所聞的台灣國民,讀到新華社這段報導,都難免對其中流露的紅色恐怖氣息,感到毛骨悚然。十多年來,由於白色恐怖時期的相關文獻、田野調查、口述採訪,和傳記、回憶錄大量披露和出版,國人對於國防部保密局、警備總部保安處、和調查局等特務機構,慘無人道的刑求逼供,無所不用其極的羅織構陷,並不陌生。那麼,有誰會相信中國江西省的國家安全部的特務,會對鍾先生和言悅色進行道德勸說呢。

凡是獨裁統治,都把公民的集會,特別是結社行為,視為對政權核心利益的嚴峻威脅,必除之而後快。這是法輪功被戴上「 危害國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的罪名,長期遭受殘酷迫害的原因。

新華社稱鍾鼎邦先生「認罪悔罪」、且「檢舉其他涉案嫌疑人的違法犯罪活動」的說法,是典型的政治鬥爭語言。先給鍾戴一頂經不起考驗之弱者的帽子,再安上出賣同志的撓耙子罪名。他們只動一張嘴搖一支筆,就把一個人的尊嚴摧毀殆盡;同時也對鍾先生的法輪功同伴,形成嚴重的威脅,並造成挑撥分化的效果。

這是中國的黨和國家機器,運用特務及宣傳工具,對法輪功進行的一場不折不扣的鬥爭。而且這波鬥爭才剛啟動。 「營救鍾鼎邦行動大隊」針對鍾鼎邦先生被中國釋放返台聲明,特別指出:「中國國安單位對鍾鼎邦的訊問過程中,並沒有律師在場陪同,無法擔保係鍾鼎邦先生自由意志下的陳述,前開說詞,不應成為中國國安單位濫行拘捕的證據。」

鍾鼎邦事件,很不幸的,再度掀開我國人民埋藏在內心深處,對白色恐怖的黑暗記憶。十多年來,對那一段歷史真相的釐清與揭露,台灣人應可以理解:受難者在偵訊期間,處於極限情境的恐懼壓力下,流露出人性的有限和軟弱,應該受到人同此心的疼惜。從而在探究責任時,不致流於受難者的互相指控,而能把「問責」的箭頭,毫不含糊的,緊緊對準加害者集團。

法輪功在我國境內,是受憲法保障的民間團體。在面對迫害者的壓力時,法輪功和台灣人民,可以分享如何決志扺抗堅不退縮的共同經驗。 凡是能通過考驗的,都有足夠的智慧和力量去愛惜受到傷害的同志,並且更加堅定的團結。

我國的民主轉型,二十年來歷經不斷的試煉。最確定的,是我們必須在面臨民主倒退和迫害人權的壓力時,採取立即、有力的抵抗。分秒必爭,寸土不讓。這是捍衛台灣最重要的核心價值—民主—,唯一的立場。除此之外沒有別的路。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