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想想】馬英九竟成最後的英雄

會計法修法爛仗天怒人怨,最大的受惠者就是顏清標,顏清標因為用公款1千8百多萬元喝花酒,法院依公務員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加上過去的頂替、槍砲等案件,合併執行7年刑期,扣除先前已經服刑部份,顏清標必須要再入監3年3個月,並於今年2月入獄。

5月31日的暗夜,朝野各黨團一致同意,秘密三讀通過由國民黨林滄敏提出的《會計法》99條之1修正案,將假發票報帳行為除罪化。這個會計法修法,為諸多可能類似顏清標等問題的民代解套,顏清標還可以因此在6月13日就出獄。這個無恥的法案導致天怒人怨,護航的民進黨立委,則是以「救教授」做為交換條件,當作同意法案修正的「藉口」。可惜的是,條文公布後,並沒有「教」字,等於放了顏清標沒救到任何一個教授。

【週日想想】法海你不懂愛

轉個眼,一年即將逼近一半,年初時老把年度寫錯的習慣,當下也該調整妥當了,而後,端午就來了。傳統都說端午左右是換季時節,冬衣冬被都當拿來烈日下曝曬,換上短衣短褲。蟬開始鳴了、蚊子多了起來,爬山也偶見蟲魍。

端午是台灣人的傳統大節,從臉友們的活動便可探知一二,除了必然有幾位特別樂於戶外活動者會參加龍舟大賽外,中午左右臉書都會被「立蛋」照片洗版,當然前後幾日南北肉粽對決的「戰南北」話題也必然不絕於「眼」。

小時候喜歡吃粽子,大人會講述有關屈原投江的故事,好像我們今天有粽子吃,都是屈原的功勞。不過談起端午節的故事,最讓我感到興趣的,卻不是屈原,而是每個講中文的小孩都知道的故事《白蛇傳》。

你要他的面子,他要你的裡子─對兩岸互設辦事機構條例立法前的最後呼籲(下)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香港舉行區議會選舉,當時我和一些同業在那裡採訪。之後在想想論壇上寫下一篇〈台灣的「中聯辦」?〉談一些在香港的觀察所得,這裡就不再重覆。

拿這個「香港經驗」回看台灣:事實上,從二零零八年以來,中國國台辦官員在台灣的作為,已經頗有中聯辦的影子。一般媒體習慣以「向下沉,向南行」來總結,但我認為絕對不只「向下向南」。而是國台辦在短短四年間,已經在台灣社會全方面地分割、穿插,廣泛地建立關係。

PTT、Facebook與大學校園資訊的流通

網路的發達,讓資訊流通的速度更快更廣,因此,網路也成為新聞媒體取材的來源之一。近十年來,許多媒體紛紛在台大PTT(批踢踢;telnet://ptt.cc)上找新聞,最著名的案例莫過於2005年3月,中國時報頭條新聞抄襲自PTT網友劈腿文章的烏龍報導。PTT是目前台灣最大的BBS(Bulletin Board System,電子佈告欄系統),而BBS是台灣校園在1990年代最依賴的社群網路系統。對西方國家而言,BBS已經是古董,但在現今的台灣依然是活繃亂跳,甚至是新聞取材的來源。

PTT是台灣最大的BBS站,也是媒體取材新聞的來源。

雖然今日的網路發達,但是現在的網路社群媒介如Facebook(臉書;FB)與PTT,似乎沒有為大學校園資訊的流通加分,反而可能是阻礙校園資訊流通的可能因素。

【週一想想】數字台灣:從BBS到WWW

今年春節前夕,有網友在臉書上預言大家的春節假期活動是:每天都在滑手機螢幕。的確,在台灣,隨處可見年輕人滑著手機螢幕上網路,顯見網路普及率之高,已讓台灣人的生活與網路綁在一起。網路有多重要?以現在台灣便宜行事的電子媒體為例,如果把台灣網路關閉,這些電子媒體應該就沒什麼新聞可以報導了;因為這些電子媒體,都是上網路找影片、抄新聞。

【時事想想】一中原則 牴觸憲法

馬英九主導授權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領軍國民黨訪問團,日前在中國北京向中國領導人習近平提出「七項主張」,大談「一中原則」及反對台獨,重申兩岸「不是國與國關係」,還拋出「增強民族認同,祖先無從選擇」的主張,國內各界譁然。

吳伯雄與習近平會談的「七項主張」,除了未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取得主管機關授權,有明顯違法問題外,吳習會達成的「一中原則」共識,更將在國際上消滅中華民國,衝擊台灣民主憲政體制,明顯屬主權變動的重大議題,卻未經人民授權同意,牴觸憲法民主之基本精神!

民主國家普遍認為,有關國家主權事項,非僅是「法律保留事項」,尚需經全體國民同意,當公民投票的標的涉及主權讓渡或變更時,係屬「人民保留(Popularvorbehalt)事項」,故引用德國憲法學上的「人民保留理論」,強調「國民主權」國家,主權者既屬於全體人民,則涉及主權事項,如主權讓渡或變更,僅能保留給作為主權者的人民自己以公民投票之方式決定,不能假手其他國家機關代為決定。

你要他的面子,他要你的裡子─對兩岸互設辦事機構條例立法前的最後呼籲(上)

馬英九政府從去年起大力推動兩岸互設辦事機構,設置條例也擺明了要在立法院臨時會闖關。對這個條例,民進黨和台聯都提出了對案,而不是絕對杯葛。

換句話說,因於確實有三讀過關的機會,未來台灣公眾也就必須在此時,先一步一步做好「中國辦事處」進駐台灣的思想準備;並且預想這個辦事處及將來的「中國駐台灣代表」可能通過什麼樣的方式干預、乃至於介入台灣政治。

這個部分,亳無疑問的要借鑑香港經驗。為什麼台灣和香港事務有其「可比擬性」,我認為理由有三:

一、在中共的歷史論述裡,台灣和香港都是清末「積弱不振」,受列強侵凌時割讓出去的土地,使之回歸中國,完成統一,是無可推諉的歷史責任。

二、規範香港和澳門關係的「一國兩制」,原本就希望垂範台灣。換言之,中共處理台灣和港澳事務,原本就是一套思維。由此所生的經驗的借轉,手法的套用,應該也是合理的推測。

【週五想想】:我看台語片:混搭台語搭錯車?

即將於8月上映的《總舖師》,號稱「台式史詩喜劇」,有報導謂其代表台灣社會與影視作品「國台語混搭」風潮,代表新世紀台灣電影復甦主幹的新台語片,看來要再添力作。

主流華語之外的在地語言「混搭」,是1980年代興起的台灣新電影的主要特徵之一,對照的是之前的純華語片,以及1950、60年代純講台語的老台語片。

【鄉巴佬異藝錄】十九、城邦論與台灣主權

香港城邦論的陳雲說:「左翼以為我是城邦孤立派,民主黨以為我是搞港獨,國際派以為我是投共了。」他辯解說,其實城邦論才是「真正的中華政術。」

城邦論主張:
一,由周邊的台、港、澳開始,和中國,同時具備主權的四方締結成為中華邦聯。台灣加入邦聯,它的獨立自治權會比香港的大。邦聯在軍事權統一體制下各地可以保有治安力量及象徵式的防衛力量。外交方面,彼此釐定權限。各地行政獨立、財政獨立、司法獨立,邦聯設立協調辦法。

二,再推展到中國大陸地區,適當以地方自治的方法處理清朝這個滿蒙帝國帶來的蒙古、西藏和新疆的外族領土,奠定華夏以文化立國的憲法體制。

三,中華成立邦聯之後,可以用準成員、預備成員的方式,敦睦日本、韓國、新加坡,並且與漢文化流播地區(越南)及宗教文化友好地區(泰國、緬甸、不丹、斯里蘭卡)保持緊密關係。

【時事想想】大法官醒一醒 集遊惡法加快釋憲

今年5月底土耳其最大城市伊斯坦堡,民眾聚集在Taksim廣場保護Gezi公園的集會活動,土耳其警方以強制殘暴的執法手段,對和平示威民眾進行驅離與壓制。此事件雖然一開始遭當地主流媒體封鎖,但行動者透過社群網絡的傳播,已快速吸引全球目光,國際人權組織紛紛發表聲明支持人民行使和平集遊權,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與歐盟也對土耳其政府執法不當表達關切與呼籲。過去十年,土耳其政治經濟發展在中東北非地區一枝獨秀,當2009年末該地區突尼西亞引發阿拉伯之春浪潮時,土國政權仍相對穩定。而此次土國人民大規模的抗議,是否也將帶來另一波土耳其之春的改變契機,更令外界期待。

其實阿拉伯之春不只以民主選舉重新決定突尼西亞、埃及等新政府領導體系,另一件巨大的成果是讓世人了解行使集會遊行的重要性。正是人民紛紛走上街頭,以群眾力量質疑獨裁體制正當合法性,最後爭取到無須歷經流血武裝革命,促成了體制改革的第一步。因此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在2010年10月通過決議(A/HRC/RES/15/21),新增設和平集遊結社權保障特別報告員,該名獨立人權專家的任務即是了解掌握全球各國集遊人權落實情況,在既有的國際人權條約規定下,進一步為保障集遊人權提出具體改革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