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想想】一中原則 牴觸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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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主導授權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領軍國民黨訪問團,日前在中國北京向中國領導人習近平提出「七項主張」,大談「一中原則」及反對台獨,重申兩岸「不是國與國關係」,還拋出「增強民族認同,祖先無從選擇」的主張,國內各界譁然。

吳伯雄與習近平會談的「七項主張」,除了未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取得主管機關授權,有明顯違法問題外,吳習會達成的「一中原則」共識,更將在國際上消滅中華民國,衝擊台灣民主憲政體制,明顯屬主權變動的重大議題,卻未經人民授權同意,牴觸憲法民主之基本精神!

民主國家普遍認為,有關國家主權事項,非僅是「法律保留事項」,尚需經全體國民同意,當公民投票的標的涉及主權讓渡或變更時,係屬「人民保留(Popularvorbehalt)事項」,故引用德國憲法學上的「人民保留理論」,強調「國民主權」國家,主權者既屬於全體人民,則涉及主權事項,如主權讓渡或變更,僅能保留給作為主權者的人民自己以公民投票之方式決定,不能假手其他國家機關代為決定。

前大法官許宗力,即認為憲法第二條規定中華民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憲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立法院「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由上開兩條文推論出─雖然國家權力的「行使」委諸民意機關,若為涉及主權「擁有」或本身發生變動的事項,即非屬於授權之範圍內。

目前中華民國體制,得以行使公投及總統選舉的兩千三百萬主權者所在的台澎金馬,即為主權領土之範圍,中華民國憲法第二條明文「中華民國主權屬於全體國民」,就現狀而言,中華民國即僅止於台澎金馬,台灣已然獨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之外,不受中國之控制,可謂「實質上」獨立之國家,未來不論是欲和中國合併,或進一步宣示獨立之主張,皆乃國家的「主權者」,即「人民」可為選擇的事項,此乃現代民主法治國之「人民保留理論」。

依據一九七一年聯合國第二七五八號決議,世界上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馬英九卻刻意無視國際法例,恣意主張的一中原則,使台灣淪為中國的地區,導致中華民國逐漸消逝於國際社會,同時侵蝕台灣得來不易的民主憲政體制。

基此,吳習會所謂「一中原則」,傷害中華民國主權與民主憲政秩序,在程序上卻未經公民投票,也就是未經主權者之授權,公然僭越人民作為國家主權者之決策地位,即踐踏中華民國憲法第二條「國民主權原則」之基本精神,應認違憲、無效!

 

【新聞】吳習政治對話 一中定位兩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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