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一直以為,台灣人民(people)還不是公民(citizens),因為台灣還不是一個國家。
我是從「生活上的心理狀態」來區分人民與公民。人群活在世上,追求生活的保障以及維護共同生活的人情義理。這樣的一群人若可以用一族裔、地區、或國家的名字稱之,我們就稱他們是「某某人民」。而「公民」特指屬於一個國家的人民,這群人除了有上述特徵外,還多了一個理所當然的認定,認定自己的國家必然往未來延伸,有自己的未來。台灣人民,有這樣對自己未來的理所當然認定嗎?
不論你是藍是綠,如果沒把握不論是好壞是壞,在台灣的生活會有屬於自己的未來,那麼台灣就還是一個「地理名詞」。有那麼一陣子,流傳著這樣的說法:台灣人民的最大公約數是「維持現狀」。那也正說明,台灣人民不敢想望有確定的未來。
在承平時期或許看不出來人民與公民的差別,但在有外部壓迫或內部衝突時,人民與公民的不同在於:人民在意的是自己身上有多少細軟,公民在意的是群體完整的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