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哲絮語】占星學的巫術性與科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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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最近寫到鍊金術、巫術、占星學和科學等。又昨天和同學談到科學與非科學的區分或劃界問題,在討論這個問題時,占星學常常是被檢視的對象。所以,乾脆把我過去曾在腦中突現、上課口頭講過、但一直沒有凝固成文字的一些「狂野想法」寫下來。

占星學是巫術或科學?或都不是,占星學就是占星學?我這裏講的占星學不只是西洋占星學,中國占星學(紫薇斗數)也包括在內,如果有其它占星學也一樣。不過,我主談西洋占星學,因為我對它較熟。

最近一位網友快閃發言,談到佛雷澤的「金枝」一書中的「巫術」分類。是的,佛雷澤把巫術分成兩大類型,一是「模擬巫術」,利用「相似律」,即模擬主觀欲求的結果以做為原因,透過「原因」和「結果」的相似性以產生作用,例如我紮小人並用針刺它,小人代表我的敵人,結果敵人可能被什麼無形的力量刺到等等。另一是「接觸巫術」,利用「接觸律」,它是這樣的觀念:事物一旦接觸過,彼此間會一直保有某種無形的連繫,即使兩者互相遠離,仍然可以產生作用。所以,如果我有你身上掉落的毛髮,我就可以在毛髮上作法,讓你生病或死掉或愛上我。

我認為佛雷澤漏掉一種很重要的巫術,我稱作「符號巫術」,例如唸咒語、打手印、貼符籙以產生主觀想要的作用(但不一定能達成),咒語、手印、符籙等都是特別的、具神秘力量的符號,被相信可以在目標對象上產生具體的作用。我把占星術、卜卦、算命等都視為「符號巫術」的一種。鍊金術則是實驗科學、符號巫術和宗教的混合物──雖然這三者在今天有明確分界,但在歷史上它們的分界常常曖昧不明。占星術所依據的占星學則是第一個可以被視為科學的符號巫術,不過,今天的占星學當然不能被視為科學。

這聽起來奇怪?是有點奇怪,但有其合理的根據,因為一個東西作為科學或非科學是有其歷史性的,它可能在歷史上某一時期是科學,但是後來卻退出科學的舞台。

占星學的科學性和非科學性

占星學是巴比倫和希臘時代的科學,但今天已不再是科學了。

談到科學和非科學的區分,很多人會訴諸於 Karl Popper 的可否證性判準,「可否證性」乍看之下很有力,卻有很多反例。地球生命的演化假說不可否證就是一個鮮明的例子,所以波普乾脆說演化假設不是科學(注意,演化假說和達爾文的天擇論要區分),但幾乎沒有生物學家會接受這一點。另一方面,占星學當然可以被否證,占星學家可以根據星占的推論規則作了一個人運勢的推測,如果預測的運勢沒有發生,占星家的推測即被否證。占星家可以調整他的理論,例如他對某人的運勢推斷是依據太陽星座,但是可以加入月亮星座、上昇星座等等,過去 Popper 認為占星家這些調整是逃避否證,但是,科學家在面對否證時也一樣會調整輔助假設、甚至使用特置假設。波普認為使用特置假設不誠實,先不管大科學家用不用特置假設,如果占星家坦然接受他的預測被否證呢?那不就可以保住占星學的科學性了?「可否證性」其實沒有辦法把占星學排除在科學之外。

我的觀點是科學起於假設。所以,從假設的性質和形態下手比較有可能提出區分科學與非科學的更好判準,我在此建議一個「科學性」的判準,稱作「合理的自然因果鏈假設」。也就是說,任何涉及因果作用的理論,要能提出合理的自然因果鏈假設,才可以具有科學的「入門」資格。說「入門」是因為它只是一個起點,還必須要有後續的實際研究才成。

相對於今日的知識與社會環境,占星學很難提出一個合理的自然因果鏈假設,因為它很難說明為什麼太陽、月亮和行星在黃道上的位置,會對一個人的命運產生作用?其中的合理的自然因果鏈是什麼?占星家可設想一種超距作用的「占星力」,它會作用在一個人身上,會讓一個人被老闆炒魷魚、被女友拋棄等。問題是,一個人被老闆炒魷魚或和伴侶分手更合理的自然原因是因為他工作不努力、得罪老闆、兩人個性不合、小三介入等等,換言之,我們有更合理的自然原因可以說明一個人的命運,而且可以被檢驗和分析。超距作用的「占星力」無法被檢驗(無法被驗證也無法被否證),這是一種不合理。還有很多其它的不合理:例如「占星力」應該會同時作用在同時出生的人身上,因為同時出生的人太多了,但是這些同時出生的人,每人的運勢卻都不同。如何「合理地」交代這一點?再來,占星學理論是把太陽視為行星,所以太陽、月亮和其它行星在黃道十二宮的位置會影響人的命運,問題是,今天的天文學告訴我們是地球繞太陽轉。如果存在「占星力」使地球在黃道的相對位置會影響人的命運,那麼理論上地球上所有人都會受影響,因為所有人都生活在地球上啊。

建構一個「合理的自然因果鏈假設」,會對主張占星學是科學的人提出一個嚴苛的挑戰。當然,我們不排除也許有人可以對占星學提出一個合理的自然因果鏈假設,若如此,它可以取得科學的入門資格,然後進一步發展。但,我想絕大多數的占星愛好者大概沒興趣去作這種腦力挑戰。

希臘時代的占星學可以建立一個合理的自然因果鏈,所以它在那時是科學。為什麼?第一,在希臘時代,太陽被歸為七大行星之一,人們相信它和其它月亮、火星等一樣繞地球轉動。第二,太陽在黃道上的位置決定了季節和年曆──一年的長度是由春分點到下一次春分點來定義的。今天春分點是每年3月21日,那天太陽從正東方向升起,然後慢慢北移,再南移,約 365 日後回到原點。在巴比倫和希臘時代,春分點時太陽剛好從雙魚座走入白羊座,巴比倫人視春分為一年之始,所以白羊是占星第一宮。當太陽走過雙子座進入巨蟹座時,天氣變熱,夏天到了,如此年復一年地循環。巴比倫人很自然地猜測是太陽的位置控制了季節,而季節影響農耕,如果不能準確預測太陽在黃道上的位置,就無法事先預知哪個季節將來臨──雖然可以依靠冷熱感,但是農耕要依靠冷熱感太不準確了,等到不冷才播種可能太晚了,無法在夏天時收割,會用光存糧。農耕的收穫與否對國家、社會、甚至個人的影響太大了──這就是農業時代人們的「命運」啊。因此,在巴比倫和希臘時代,占星學與命運之間可以有一個合理的自然因果鏈:行星位置-季節與年曆-農耕-社會的命運-個人的命運。

今天,我們已經不是生活在巴比倫和古希臘時代的社會環境中,農耕固然仍會受到季節的影響,但是已不像古代那麼深遠;更重要的是,社會和個人的命運已不再被農耕的收穫所支配。有太多太多其它農耕之外的因素在影響社會和個人的命運,過去占星學假設的星體位置與社會和個人命運間的合理自然因果鏈已被破壞了。如果今天一個人仍然相信占星學的「虛擬位置」會對個人命運有影響的話(今天的春分點不是在白羊座,而是在雙魚座快進入水瓶座的位置上,換言之,三月 21 日太陽在雙魚座而不是在白羊座),大概只能訴諸於「超自然因果」,這種因果當然不再能被視為是科學的。

根據這個合理的自然因果鏈假設之判準,鍊金術在十七世紀之前是科學,十七世紀之後不再是科學,理由類似占星學。佛洛依德的潛意識理論和阿德勒的心理學都可以有合理的自然因果鏈假設,所以是科學;馬克思的歷史唯物論也是科學(社會科學)。特異功能理論不是科學。也許有人會認為「合理的自然因果鏈」中的「合理」可能是沒有客觀標準,其實不然。因為「合理」與否要參考或相較於一個時代的知識背景和其他實際的競爭假設來決定,如果其它競爭的自然因果鏈假設比你更合理,或者其它新的理論發展拆斷了你的因果鏈,你卻不能改良你自己的假設,重建你的因果鏈假設,得以和其它假設持續競爭,你就退出科學的舞台了。這是為什麼在一個時代可能是合理的,另一個時代卻未必合理了,而「相較於一個時代實際的知識背景和競爭假設來判斷」這個意義上是客觀的。

出生時間與性格的合理自然假設

我不是占星學的愛好者,但我很喜歡設想各種「合理的自然因果鏈假設」,在此我想為占星學提出一個。這個假設,更精確地說,應該是「出生時間與天生性格的相關性假設」,也就是說,「相近出生時間的人,大約會有相似的天生性格。」今天占星術的主要內容就是在講相同星座(不同出月份或時段)的人,有相似的性格;不同星座的人,有不同的特別性格。當然,占星術也會預測流年、流月、當週運勢等等,但這不在我的合理假設的範圍內。

如果「相近出生時間的人,大約會有相似的天生性格」這個假設有統計上的證據,那麼我可以為它設想一個「合理的自然因果鏈」:人人都是母親大約懷胎十月生下來的,而在懷胎十月的過程中,母親會經歷不同的季節歷程,這個不同的季節歷程導致母親經歷不同的情緒變化(也許會影響賀爾蒙的分泌,但這可能太複雜),從而對胎兒有不同的性格塑造作用;而相近出生時間的人,母親經歷的季節歷程大致相同,因此有相近的性格塑造作用。例如,二月底出生的人,母親懷孕經歷的季節大致是1/3春季、夏季、秋季、冬季;五月底六月初出生的人,母親懷孕經歷的季節則是1/3夏季、秋季、冬季、春季,如此等等。不同月分出生的人有不同的季節經歷,懷孕過程有不同的一般情緒變化,因此可能對胎兒的天生性格有不同的塑造作用。反過來說,相似的懷孕季節經歷,就可以塑造相似的天生性格。

這個假設是自然的,母親懷孕影響胎兒是自然的,母親懷孕時的情緒對胎兒出生後人格有影響也有經驗依據。但這個假設「合理」嗎?它有一個競爭對手:性格的基因決定論──基因決定人的天生性格。根據我自己對於基因遺傳學的瞭解,我們大概很難找出「性格基因」(但我也不敢講一定沒有),理由很複雜。第一、「基因」的概念其實一直在變動,很難找出「一個基因」;第二,DNA能決定的只是蛋白質的合成,例如眼珠的顏色取決於色素的多或少,色素是一種蛋白質,這比較單純。但人的天生性格如何形成十分複雜。性格大概和大腦相關,大腦腦細胞組成成份的有無或多寡如何影響性格?缺少相關研究。第三,發育過程對於個體的影響十分深遠,發育雖然由基因發動,但受發育環境(母胎環境和成長環境)影響很大。我的小孩有我一半基因,但是他的天生性格和我有很大的差異,有可能他遺傳我太太的性格?但是基因影響論不是基因決定論。最後,即使性格的基因影響為真,也不能排除懷孕環境的影響。

另一個競爭假設是性格的後天教養論,亦即人的性格完全來自後天的教養,如此沒有「天生性格」可言。基本上,我也不贊同這個假設,它和性格的「基因決定論」(即天生論)剛好截然對立。性格決定於先天基因或後天教養?這是一個性格心理學爭議不休的話題,至今沒有一個決定性的結論,大概也不會有決定性的結論。純先天或純後天的兩極假說大概都站不住腳,雖然它們都是合理的、也是科學的,它們都提出了合理的自然因果鏈假說。

我相信人的性格有先天和後天的成分。性格受後天教養的影響很大,但仍有先天的成分。我的理由來自一些個人經驗,在正常狀態下,父母對嬰兒出生到二三歲時的照顧都差不多,這期間主要是照顧它的身體發育與健康,比較少行為模式的塑造,換言之,還沒有後天教養的影響。但有的嬰兒在這段期間已顯現出鮮明的性格──有人極度怕生,非父母擁抱即嚎啕大哭;有人毫不在意,對誰都笑臉盈盈。

由上可知,「懷孕經歷假說」:「人有天生性格而且受母親懷孕時季節經歷的影響和塑造」可以是一個合理假設,可以構成其它假設的競爭對手。它一方面可以說明「天生性格」的因果來源,另方面也為「出生時間和天生性格有相關性」、「相近出生時間有相似性格」這樣的「現象假設」提供一個因果說明。而且,如果這個「懷孕經歷假說」為真的話,那麼它蘊涵「相近出生時間有相似性格」,因為「相近出生時間」指示了「相似的懷孕經歷」。更重要的是(增加它的合理性),這現象假說是可以被檢驗──可以被驗證,當然也可以被否證。

我們可以由統計調查來檢驗「懷孕經歷假說」。我們真正檢驗的是「出生時間與天生性格有相關性」和「相近出生時間有相似性格」這兩個現象假設。這個假設檢驗的邏輯如下:   

如果懷孕經歷假說為真,則「相近出生時間有相似性格」為真。

檢驗程序大概如下:

(1) 分類和指認不同類型的「天生性格」(例如「怕生」、「大膽」、「好奇」等等,這應該是程度性的),並作定義。

(2) 把和種類型的性格定義聯結到嬰兒的行為觀察,即進一步作出「操作型定義」。製訂「性格量表」。針對「量表」作信度和效度檢測。

(3) 挑選不同月分出生的二歲嬰幼兒,一年十二月每月每天都要有若干人,最好人數固定。

(4) 根據性格的操作定義和量表,設計嬰幼兒的行為情境,觀察樣本嬰幼兒的行為,決定每一位嬰幼兒的性格量表。

(5) 統計嬰幼兒性格量表和出生時間的相關性。

透過這個統計調查研究,我們可以檢驗「相近出生時間有相似天生性格」這現象假設(因為我們還不知道這個現象是否有統計上的顯著性),如果這假設可以得到統計上的印證,因為它預設「相近的懷孕經歷」,所以「懷孕經歷假設」也就可以得到初步印證,而且它為這個現象假設提供一個「因果說明」。

假定「相近出生時間有相似性格」這現象假設可以得到印證,但是更穩固地「證實」「懷孕經歷假說」就必須進一步研究母親懷孕在不同季節的心理,對於懷孕的生理環境之影響,而懷孕之生理影響又如何影響胎兒大腦發育,大腦發育的型態又如何影響胎兒的天性性格如此等等,這裏有太多太多有待研究的謎。每個環節都有可能否證「懷孕經歷假說」。但即使「懷孕經歷假說」被證明為假,並不會減損、反而是強化它的科學性。 我自己是不會去作這個科學研究啦,我可以提出「科學假設」(合理的自然因果鏈假設),但我不擅長「科學實作」,我也沒有那個實作的耐心和環境。我歡迎科學界(醫界?)有人援用我這假設去做統計調查研究(不過,現在重視CI和成果的學術界,大概不太有人敢冒險)。總之,我在這裏提出一個 research program ,它提供很多「謎題」,可以被用來從事「解謎活動」。

「懷孕經歷假說」與占星學的關係

「懷孕經歷假說」蘊涵了「相近出生時間有相似天生性格」的假設。而傳統占星學就是主張「相近出生時間有相似天生性格」,並使用這個假設來操作占星術(利用性格類型進一步預測一個人的運勢或生活諸事,例如和伴侶、家人、朋友、同事之間的性格配合和工作配合等等)。「懷孕經歷假說」其實破壞了占星學傳統的因果假設(超自然的,星體位置對於人的性格有影響),現在「行星星體位置」不過是一個「出生時間」的指示器而已,剛好因為「出生時間」和「行星星體位置」有一個統計相關性(甚至一一對應關係)。所以,在占星學裏,「行星星體位置」取代了「出生時間」,而被假想為和「天生性格」有某種神秘的因果聯結──但這個假想的因果聯結無法被自然化,可以自然化的是「出生時間」和其背後預設的「懷孕歷程」。


本文原載於「陳瑞麟的科哲絮語」,經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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