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哲絮語】靈魂可以被證明為存在或不存在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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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在〈庶民存有觀與死刑存廢〉一文中談到台灣民間普遍相信靈魂存在,而且會不斷地投胎、轉世、輪迴──這是一種「庶民存有觀」,它構成在台灣推動廢除死刑的障礙。不過,我也談到現在的年輕人似乎越來越多人接受唯物論,亦即這世界只有物質存在。若如此,蘊涵了「非物質的靈魂不存在」。然而,不管是「相信非物質的靈魂存在」或「相信非物質的靈魂不存在」都只是信念,頂多再加上各種支持或反對的論證(或理由),它們不是決定性的證明(demonstration)。這篇文章想問:靈魂可以被證明為存在或不存在嗎?

我在此提出一個很複雜的答案:

第一、支持「實體二元論」(蘊涵「靈魂存在」)和支持「唯物論」(蘊涵「靈魂不存在」)都有很強、很有說明力和說服力的論證(arguments)與理由,我們無法單從論證和理由來解決兩個理論假設的爭議。當然,我們可以去評估或評價種種論證和理由對於理論的支持強度、去比較它們的說服力、可靠度和可信度等等。我同意,唯物論的論證在目前是較好、較強的。

第二、我們有較大的可能性可以證明靈魂不存在、唯物論為真。但是,這不是決定性的證明,靈魂實在論者可以提出保護理論的新假設──雖然這假設可能是特置性的(ad hoc hypothesis)。

第三、我們有一個可能性可以對自己直接證明靈魂存在,但極不可能對他人證明靈魂存在。亦即,如果靈魂存在,那麼當我們死亡那一剎那,我們就可以對自己證明靈魂存在了(我們意識到自己以靈魂的狀態存在)。但是,由於靈魂的非物質特性,我們無法對其他還活著的人證明靈魂存在。這種證明對我們此生的唯一用處是:保留一個希望。

概念的釐清與界定

這裡討論的「靈魂」是指「能脫離人類肉體而獨立存在的心靈」或者「能獨立於物質存在的心靈」。根據定義,靈魂是非物質的實體。如果靈魂存在,那麼人活著時意識到的心靈是靈魂在身體內的展現。主張靈魂存在的人可以稱作「靈魂實在論者」(realist about soul 或 soul realist)。一個靈魂實在論者也主張物質世界是存在的,那就是心物的「實體二元論」(substance dualism)。如果主張這世界只有物質存在,沒有非物質的心靈實體,就是「唯物論」(materialism)。

一旦談到「心靈」或「心智」(mind),就免不了涉及「心靈哲學」(philosophy of mind)。當代有很多專業的「心靈哲學家」,提出很多細膩的分析、討論和論證(arguments),這些論證傾向指出「實體二元論」是一個較不易被支持的立場。因此,當代具宗教信仰和立場的哲學家則仍主張實體二元論;反之,不具宗教立場的哲學家可能多數都接受唯物論。可是,唯物論無法完全說明心靈現象,特别是像主體性、意識、知覺內容等等──這「無法說明」被稱作「心之不可化約性」(irreducibility of mind)問題。有哲學家就提議其它二元論,例如心和物是物質世界的兩個不同的性質,稱「性質二元論」(property dualism);或者人類的認知能力使我們無法克服「心之不可化約性」這說明的鴻溝,心和物勢必要用兩套截然不同的概念系統來說明,因此有人又稱這是「概念二元論」(conceptual dualism)。但不管是「性質二元論」或「概念二元論」,在存有論上都是「唯物論」,並不承認心靈實體(即靈魂)的存在。

本文不打算進入那些細膩的、學術的哲學論證中,我同意那些論證提供很強的理由來反對實體二元論或靈魂實在論。例如,一個共識是「心物如何互動」是實體二元論無法克服的問題,亦即實體二元論很難解釋非物質的心靈如何與物質的身體互動。有些哲學家又提出所謂「因果封閉原則」,說兩個不同的世界不可能互為因果,因為因果具有封閉性──因與果必須是同質的存在範疇。可是,如果心靈哲學家承認「心之不可化約性」是目前物質(理)科學很難決的問題,但這不會降低哲學家對唯物論的信心;那麼為什麼實體二元論不易解決「心物互動」問題,卻會降低了哲學家對實體二元論的信心?是否在論證之先,心靈哲學家的立場已有所偏頗了?他們其實迎合當代「科學中心論甚至物理理論中心論」的理念傾向?很多論證似乎把物理理論的真理性和科學的化約論視為理所當然,例如「物理論」(physicalism)是心靈哲學的一大派。問題是,即使我們最好的物理理論如相對論和量子力學都只是假設,是否為真仍有很多爭議──至少在科學哲學上有各種實在論和反實在論的爭議。再者,沒有一個物理理論能直接用到心靈現象上,能用來研究心靈現象的是心理學、認知科學和神經科學,這些科學理論是否能被化約到物理理論上?如何化約?這些問題從來沒有被詳細分析過。很多心靈哲學家都把心理學可以被化約到生物學、生物學到化學、化學到物理視為理所當然。如果考慮當代科哲的反化約論(主張生物學甚至化學都不能被化約到物理理論上)主流,那麼心靈哲學家對於物理理論和化約論的信心實在是一個很奇特的現象。

如果我們把所有的科學理論──不管是物理、化學、生物學、心理學、神經科學、認知科學等等──都視為科學假設,它們提供很多經驗上的理由,讓我們用來支持或反對一個哲學(形上學)的假設(如「靈魂存在」或「靈魂不存在」這樣的假設),那麼我們就必須考慮「究竟科學如何可能證明或否證一個存在假設」,在這裏「否證靈魂存在的假設」等於「證明靈魂不存在」。

涉及某物存在的假設是不折不扣的形上學(存有學)問題,但也是不折不扣的科學問題。很多科學理論許諾(commit to)不可觀察的特别種類的東西或物項(entities)存在,然後科學家努力作實驗去證明他們許諾的物項是存在的。也有很多科學研究以尋找(證明)某東西存在為目標──例如搜尋外星人(證明外星人存在)的科學計畫。也就是說,科學研究總是蘊涵了形上學(存有學)的議題!而且科學研究是有可能解決存有學爭議的!問題是科學研究要如何解決存有學的爭議?(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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