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哲絮語】論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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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幾年前我在台北教書,當時曾想在台北購屋。在一個偶然機會,我遇到一位大學同學,他變成建築設計師,事務所在士林。他很熱心地陪同我去看房子,我覺得不錯的物件,他卻說「不行」,因為風水理由,例如窗口可看到「壁刀」或者正門有「角煞」。我很訝異,為什麼像他這樣一位建築碩士會相信這些?後來我知道因為台灣人相信這些,所以建築師一般也必須去學風水語言。當然啦,他是不是從心底相信「居家風水對人的生命影響」這一套我並不淸楚。後來我買到一本《風水理論研究(二)》(地景出版社),是中國學者的論文合集,主要是從歷史和學術的角度來討論風水的理論和工具(例如羅盤的發明),以及這些風水觀念或信念對於中國城鎮選址、建構、園林景觀、建築配置與風格的影響。從這本書,我瞭解到在中國古代,「風水學」同時發揮現代科學或技藝中的「環境科學(含心理學)」、「都市計畫」、「房屋建築」、「園藝造景」和「室內設計」等等學問的功能。

「風水」在晉代之前被稱作「堪輿」,指堪察「地形、地勢、疆域」(即「地理」)的行為或學問,最初是觀察地理環境、選擇與決定人民聚落和居住場所的一套信念。「堪輿」一詞據考證最早出於《淮南子》第三卷〈天文訓〉「堪輿徐行,雄以音知雌。」「天文訓」會出現堪輿一詞,暗示了中國古代的天文與堪輿像是希臘羅馬時代的占星學、天文學、地理學都是宇宙論(天與地的理論)的一部分。堪察地理的行為描述還可以回溯到《詩經》「公劉篇」,其中的「逝彼百泉。瞻彼薄原,迺陡南岡。乃覯于京。」其中,「覯」是指「遇」,這四句是指公劉看到一片地形美景,決定建都於該地,雖然這並沒有講出究竟什麼樣的「地理」是適合居住建都的。

在中國古代堪輿學中,一般最適合聚落定居和建城的地理場所是所謂的「穴」或「結穴」,它的地形結構可以產生洞穴般保護居民的功能,因為它是一種四周受到包圍,地勢北高南低,前有水流存在或貫穿的封閉地形,也像是一個盆地。在風水觀念上,叫負陰抱陽、背山面水的格局。一般說來,它的北方是一座屏擋的大山,從左右兩側有輔弼之構物,如兩臂般環抱住盆底,有河流或水塘位盆底之南。如此的基本地形,風水術語叫「左青龍,右白虎;前朱雀,後玄武。」像注音符號的「ㄇ」形。這個格局可適用於家宅、村聚、城鎮、到皇城皇陵。不過什麼是青龍,什麼是白虎?視環境和建築類型而略有不同。例如,家宅的左青龍可能是一條河流,右白虎則是道路,前朱雀是一個半月形的水池。像早期民間的四合院,有正廳、左右廂房,半月形水池,圍牆和大門,也都是模擬這一基本模式。如果是城鎮的選址,那還有一套更複雜的形勢。

最好的「穴」格局稱作「龍穴」──「龍」代表「天子」,所以是天子居所是「龍穴」。下圖是一個典型的龍穴格局。如圖標[1]所指示的,在盆底中央地帶乃是結穴位置,它位於山腳下,背後所屏靠的山峰[2]就是「後玄武」,稱作「主山」,又稱「來龍山」;來龍山是另一座大山的支脈,該大山稱作「少祖山」[3],往上追蹤其來龍山脈,稱為「龍脈」[4];龍脈發源之起始山峰,通常最為龐大,稱作「祖山」[5]。結穴之處是一個盆地,左右受主山所伸展的次峰脈或崗巒環抱,稱作「龍虎砂山」,又叫「左輔[6]、右弼山[7]」;在青龍、白虎砂山外側,也要有山脈環繞,稱作「護山」[8]。山脈帶來水源;形成溪流,在盆底之南匯聚成河,流出盆地,河流之南要有稱作案山[9]的近山,恰環住盆底南方開口。更南之處要有朝山[10],河流流出盆地之出口,還要有水口山[11],這整個構成最完整(美)的龍穴格局。

這個地形格局被中國文化傳統當成一個「模版」(模型、理型),套用到居家建築、室內佈置、和墳墓,產生了所謂「陽宅風水」、「陰宅風水」等等「理論」。「風水」這個詞得之於晉人郭璞的《葬經》,「氣乘風則散,界水則止,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謂之風水。風水之法,得水為上,藏風次之。」在這段話中,除了「風」、「水」之外,還包括了「氣」這個重要的觀念,中國古人認為「氣」之周流循環才使得萬物生生不息,聚氣則有賴於水源涵蓄同時避開朔風,故風水茂美之地首在能「藏風聚氣」,《葬經》總結風水選擇標準為:「來積止聚,沖陽和陰,土厚水深,郁草茂林。」如此的風水基本觀念乃至整個風水之學,其背後有著一整套中國文化的宇宙思維。可以這麼說,從「堪輿」到「風水」是從聚落選址的學問到把「穴」的格局套用到陽宅、陰宅(墓葬)的設計上,進一步把「穴」的模版和一個人的命運連結起來的「風水觀」。

換言之,「風水學」有三個部分:城鎮村聚的選址和規劃設計、居家住宅的選址和外部內部格局設計、墳墓的地點選擇和墓形設計。這三個部分可以被分開看待,並使用「合理的自然因果鏈假設」來檢驗(關於「合理的自然因果鏈假設」,參看我的〈占星學的巫術性與科學性〉一文(附帶一提,「合理的自然因果鏈假設」是一種「自然主義」的立場,而不是「實證主義」。)

在農業社會的時代,選擇在一個「穴」的封閉地形與方法(坐北朝南)的位置建立城鎮村聚,具有適合定居、農耕、防洪、並利於防衛的社會功能,在這樣的地理位置中生活,人民易於安居樂業,也易於防衛自己,因此自然地會對社會和個人的命運產生因果影響,所以,這裏有一個合理的自然因果鏈假設。同理,過去台灣民間常見的三合院,朝南處有半月形水池,週遭種植竹林或樹林,模仿「穴」或「ㄇ」形的結構,也可以產生農業社會的生活功能。再者,由於考量個別家族或家庭,一些城鎮沒有的風水禁忌會被強調:例如「路沖」,大門不宜正對大馬路,因為這樣可能會使敵人或強盜直衝入門,不利防守。還有,室內空間佈置也同樣複製ㄇ形結構,例如三合院的正廳安放祖先牌位,兩側擺了太師椅──一個ㄇ形擺設。甚至連太師椅本身的結構也是標準方正的ㄇ形。這就是所謂的「同構體」。室內家具擺放的禁忌有眠牀不能放在大樑正下方,因為考量大樑若倒塌,睡夢中的人可能會被壓死。

然而,這些適於過去農業時代的安居條件,在今日的現代建築和都市社會中,早已蕩然無存。今日的各種建築,不管是大樓公寓或獨棟住宅,都不易同構於ㄇ形的「穴」格局,就算同構,也沒有過去能產生的作用。結果,今日的陽宅風水變成強調室內擺設。當然,建築設計師仍然可以使用風水精神(藏風聚氣)來設計房屋的內部格局(以方正為尚),讓空氣流通、冬暖夏涼,但是這恐怕不能死硬地套用ㄇ形結構。此外,我們在網路上可以找到的很多居家風水禁忌,有些可能是空間對人心理的影響(例如畸形或低矮空間可能會潛在地對人產生壓迫感),但有些是否真有心理影響(例如,據說臥房門不宜正對大門,否則會耽於淫欲?),得作心理學調查才能確定。至於其它想產生好運的風水擺設設計如八卦鏡、銅錢制劍、水族箱、水晶座…等等,企圖利用特别的器物來産生好運勢,恐怕只有符號象徵性的作用(類似符號巫術),而沒有真正的因果影響。總而言之,在消極的風水禁忌上,如果我們可以透過特定擺設對人們的心理和生理健康的影響,來連結特定擺設和人的生活運勢的因果關係,那麼,陽宅風水(禁忌)的一些說法,其背後或許仍可以找出一套自然因果鏈的假設,但需要進一步的心理統計調查或實驗檢驗。有一種可能的因果影響是相信者可能會產生「自我實現的預言」這樣的心理效果──「我相信風水擺設,因此相信自己會好運聚財,我的信念使我樂觀,因而努力去實現我的希望」,產生正面的效果。但這仍然是透過人們心理狀態來建立因果觀念,它也像是一種安慰劑效應。

現在,讓我們檢視墓葬(或陰宅)風水。墓葬風水的核心是墳墓的選址,這與古代中國人崇拜祖先的信仰有密切相關,這信仰讓他們想選擇好的埋葬地點,才能享有後代子孫年年掃墓祭祖的香火。這種信仰產生的要求,在日後卻發展出「祖先埋葬的地理環境庇蔭、甚至支配了後代子孫的命運」這樣的觀念。但這令人懷疑:究竟是什麼力量可以使這樣的事發生?祖先埋葬地點和後代子孫命運有什麼因果關聯?兩者之間真地可以建立「合理的自然因果鏈」嗎?像我對待占星學一樣,我也想去設想它們的因果聯結,但完全失敗。如果真有這種力量的話,它應該不會只是影響中國人或華人,也應該對西方人有作用,但是西方人的墓園都規劃得整整齊齊,在地形格局上人人平等。然而,他們的後代子孫的命運卻大不相同。初步看來,墓葬地點與後代子孫命運的關係只是一種觀念、一種信仰、一種文化現象,並沒有實質的因果性。那,為什麼古代中國會出現這種觀念、信仰和文化現象呢?前面已談到,中國文化的宇宙思維顯現出萬事萬物都具有特定「共同結構」(同構體)的信念(這個信念也可能是人類心智的一種普遍的思維模式,把一個固定的模版、框架套用到各種事物上。)換言之,把城鎮村聚地點的選擇對於人民安居樂業(命運)的因果影響,套用到墓葬地點對於後代子孫命運的影響。問題是,兩者真的有因果關係嗎?能得到證實嗎?如果一直得不到起碼的證據,為何深受中國文化影響的人們會對之深信不移?我認為,除了訴諸於傳統和習俗對人民思維的約束力之外,至少還有一個「倒果為因」的可能解釋:在戰亂時代,人民無法安居樂業,家人任意安葬;相反地,在承平時代,大富人家可以選好地、蓋好墓、可以花心力,在文化影響下,三四代努力維繫祖先墓地。這種對比給予古代人民一個深刻的「相關性」的經驗印象:好墓相關於好命好運;壞墓相關於壞運。問題是,相關不見得具因果關係。事實上,因果可能是反過來的,墓地好壞其實是人們生活好壞的結果,活得好,祖先的墓地就選得好、維繫得好;活得不好,祖先的墓就亂糟糟。墓的好壞是人民命運好壞的結果,而不是原因。但是,古代中國人卻對這種相關性產生了倒果為因的印象,從而強化傳統和習俗對於人民信念的約束力。

命相和風水(不管陽宅、陰宅)是不是科學或能不能被科學化的問題,並不在於它們的從業者的預測或預言是否準確或準確率有多少的問題。很多人對於科學的準確預測能力印象深刻,因此常以「預測準確」來當成科學的特徵。問題是,其實有些體制或系統也可以作出「準確」預測,例如在一個健全的司法和警政系統之中,我們可以準確地預測一個犯罪者的命運──坐牢。因為他犯罪,而警政和司法系統健全,所以他有很高的機率會被逮捕和定罪,然後接受懲罰。我們甚至可以根據法律條文和司法運作習慣「準確」預測犯罪者會被定什麼罪、坐牢坐多久。但這些「準確」預測並不會使得司法和警政系統變成是科學──雖然我們還是可以談及「科學」協助司法和警政系統更完善,但是,重點在於法律規範的制定和司法與警政運作的設計與執行,有它自己的傳統,並不能被歸於「科學」。

事實上,科學(如物理學)預測的最大特色不在於「準確」而在於「精確」,也就是說,一個科學預測可以精確地預測發生時間、持續的時間長短、多少量(依被預測的對象而定)等等。「準確」和「精確」是兩個不一樣的概念和標準,「準確」只是「吻合」,某事會發生而且真地發生就算準確,但是「精確」是除了「準確」外再加上其它性質變化量的預測,如上述所言。因此,想訴諸於「準確」或「準確率」來「科學化」命相與風水,恐怕是徒勞的。何況,對人們「命運」的描述或認定,容許很大的詮釋空間,也就容許從業者進行特置性的調整(ad hoc revision)(這是一個重要的科學哲學概念,可以參看本人的《科學哲學:理論與歷史》第三章和第五章)──你總是可以把一個人的「命運」(遭遇)詮釋(引入特置條件)得符合你的預測,因此可以宣稱你很準確。對人們命運的詮釋也有價值觀的問題:什麼是好運?什麼是不幸?人生起起伏伏、福禍相倚,對於自己遭遇的態度和描述,受到價值觀的影響更深遠。如果一個人的價值觀與風水預設的價值觀不同,如何談論風水預測的準確或不準確?

真正說來,命相和風水最大的問題不在於它們是不是科學,而在於它們的「命運」觀:它們預設一個「個人的命運是被某些種不可見的、神秘的力量所限定」的觀念──這個觀念可接受嗎?這其實是一個哲學問題。任何有哲學意識的思考者會很自然地問:這個觀念有什麼合理依據?那些不可見的力量是什麼?它們又何因果地限定了個人的命運?「命定」真地可以被證成(可以找到合理依據)嗎?如果我們可以有其它更合理的觀念,為什麼還要接受上述「命定觀」呢?問題是,我們有更合理的「命運」觀念嗎?

事實上,我們生活在一個自然環境和特定的社會文化環境中,我們的命運自然地會受到自然物質力量和社會制度(政治、經濟、文化、他人)力量的影響,這些因素都是可見的。它們産生的因果關聯可以被明確地證實:例如一場戰爭,不管祖先墳墓如何、不管出生時辰如何,我們都會陷入悲慘的命運中。一個階級分明的社會體制,相同階級的成員會共享相似的「命運」,不同階級的成員則會有不同類型的「命運」。台灣的制度和經濟條件則產生了「世代」間的命運差異,出生在某些年代間的人們,共享相似的「命運」(例如接受同一套教育、教養和科技環境),他們與出生在另一些年代間的人們的「命運」則大不相同。真正說來,現代科學的核心目的之一就是為了說明、解釋、預測和改善我們人類的集體命運──例如自然科學透過預測和控制自然力以預防它們對人類的傷害;社會科學說明和改善社會體制,扭轉人類原來的命運;人文科學透過思考價值觀與文化、引導新社會體制的建立等等。最後,哲學企圖針對這些作出整合性的思考──這一切是不是可以形成一個更合理的「命運觀」?

「命運」這個觀念和相關問題值得再寫一篇更完整的文章。

本文原載於「陳瑞麟的科哲絮語」,經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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