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為臺灣大學心理學系教授
隨機殺人案的女童犧牲悲劇,又引發正義感的凝聚和集體情緒的宣洩。兇嫌面對仍有無限未來想像的兒童面容仍「一刀斃命」的殘忍,更召喚出法律制裁、信誓討回公道的倫理關照。
這是個充滿社會衝突的處境,彷彿每個人都在尋求抒解的出口。於是,恐怖他者的現身成為可以投射情感的指責對象,我們往往認為表達譴責的聲音,就可以寬解內心的焦慮不安。但真正的社會安全信任的失靈,若只是將之「個人病理化」處理,也就無法同步正視真正的系統結構問題。
當兇嫌以「幻聽」為由試圖合理化行兇動機,引來「裝瘋」的質疑,但媒體卻又不斷呈現其缺乏同理、兇殘、反社會、不知悔改認錯的「非人」邏輯。如此,無疑又是將社會治安問題朝向個人病理化特性的探討。當然,人格特質與社會結構之間的行動邏輯並非二元對立,但我們有時傾向將社會問題標籤為個人病理化,可以從幾個層面觀察。
首先,日常生活的心理化,慣例的生活轉化為一連串生活事件,必須被分析、理解與管理。於是,媒體工作者現場守候,就怕錯過誰來哀悼的獨家鏡頭,甚至採訪相關人士以求獲得報導與加害者、被害者有所相關訊息的手法,以尋求面對社會傷口的道德救贖。其次,生活範疇的診療化,所有的失落和挫折,被框架為一種潛在病理的根源。如試圖解釋犯案動機,構成人格違常分類學的組合,認為透過基本特徵的描繪、分類、偵測與判斷的心理檔案,可以找出潛在的高危險者,而後將社會治安的不信任度,歸因成為個案特質的問題。第三,社會論述的神經質化,把人們的所有關係網絡(尤其是關係的缺陷),視為是個人和社會生病的因由,如透過沈迷電玩、沒有朋友、失業等面向的缺損模式,建構理解事情脈絡的合理化意義。這些成因或許是引發動機的肇端,但卻不是充要條件。
如此的處境脈絡,反映在這一波又掀起「廢死」、「反廢死」的聲浪中,這不能直接視為反動修辭。這當中更值得注意的趨向是,社會議題的病理化,一方面要求當事人自我懺悔的告白技術;一方面卻又缺乏處理病理化的具體方案,反而不斷放大病體切片,認為採取無限上綱的懲罰機制,等於是擔保可以遏止犯罪的手段。
當代公民在乎的不外乎是正義,公民享有免於不安焦慮與安全自由的權利。但當社會低迷或經濟不景氣,因為對權利的追求無法獲得保障,百姓原本被過度擔保,也曾期待過,但最後卻發展出一種生活滿意度低、超時工作、低薪結構的生活形態,更複製敵意。於是,當社會案件的他者犯案,成為獵殺的對象,是馴服敵意的合理機制,卻也忽略了社會生病的根源。
事實上,隨機殺人事件所引發的現代性創傷體驗,已不再是歷史時間、都會空間交織而成的意識,時態被「去歷史化」,徹底轉化為封閉抽象的符號體系,以變態/偏差的符號特徵區辨,作為合理可行的運作模式。但內在焦慮不安的失落經驗情節記憶,普遍有兩種特性,一是它會不斷地再經驗,二是它會不斷地被壓抑。因此,一方面會想再經驗化它,另一方面卻又不斷逃避它。這種情節記憶像影片一樣上演,而在社會集體的傷口上,又被引發出來。
情節記憶若沒有適當處理,可能會被凍結在一個時空裡,也就是人本身意識到時間的流動,然而心理上的時間意義卻是凍結的。一旦凍結久了會變成另一種「情結記憶」,像黑洞一樣揮之不去,甚至扭曲、變裝人類的意識活動,於是人會不斷意識到這樣的創痛記憶,卻老是意識不到最好的記憶,形成「受害者」身份的認同。如此,更容易形成同仇敵愾的氣氛,建構屬性認同。但對於真正的社會問題,以個人病理學加以解釋,往往只會複製情節記憶的受害元素情結,無法在歷史性的事件中,深刻理解仇恨、傷害和正義。
人類文明發展總有缺憾,即使付出巨大的代價,我們似仍無法明白,為何歷史還會重演。台灣社會處於這樣面臨生命威脅的「裸命」狀態道德邊界,就看政府當局是可以繼續睡得安穩,老是「謝謝指教」、「我知道了」;還是可以積極因應社會情感的生命政治議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