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黨差不多?

「台灣智庫前天公布最新民調,民眾除認為馬政府施政表現不及格,更有高達73%民眾不滿執政的國民黨;至於在野的民進黨,也有57.1%的民眾不滿意」。智庫指出,結果顯示大多民眾對於兩大黨都不滿意,政黨應各自深思與反省。對於民調結果,台灣智庫董事長、民進黨立委林佳龍指出,「如果只靠執政黨被人民唾棄,還是無法團結社會」。

【週三想想】美國的誕生.之七:「讓利」反成拙──波士頓丟茶事件

美國大選中,共和黨基本教義派「茶黨」相當活躍,這個茶黨為何要以茶為名呢?它的名字就來自於這篇所要談的「波士頓丟茶事件」,又稱為「波士頓茶黨事件」。

丟茶?這是怎麼回事?

咱們一樣從前情提要說起,話說法印戰爭導致英國債台高築,於是把腦筋動到殖民地頭上,推動了一系列加稅,世界經濟史上,凡是加稅,結果往往是稅收反而更少,這次也不例外,殖民地人抵制貿易,英國損失更大,到一七七零年,英國撤除了除了茶葉以外的所有加稅。

於是茶葉現在成為殖民地人抗拒英國徵稅權的焦點,在我們看來茶頂多不喝就是了,不過對於直接傳承英國人喝茶習慣的殖民地人來說,飯可以不吃,茶不能不喝啊!

隱隱成形的中國黑手(中)

中國目前最大的兩個社交網路分別為新浪微博,以及騰訊公司透過聊天軟體QQ及手機軟體微信結合而成的即時聊天網路。在新浪微博,用戶如果發表具有敏感詞的內容,可能會被直接刪除,或是只有作者才可以看到(13)。在騰訊的QQ及微信建立起來的社交網路也有類似狀況。QQ本身就會掃描使用者電腦中的檔案。如果發出任何敏感詞,QQ聊天系統的後台會立刻記錄下來(1415)。

沒有人是孤島:香港台灣命運休戚與共

台灣壹傳媒早前簽訂賣盤交易合約,買家包括親中商人蔡衍明。蔡的背景親中,並透過旺中集團掌控印刷、電視等跨媒體業務,引起台灣社會極大不安,尤其憂慮台灣出現赤化及傳媒霸權。壹傳媒及其旗下《蘋果》、《壹週刊》作為華人社區最鮮明的反共媒體,今日終於在親中財團的銀彈(大概還有不足為外人道的政治壓力)面前倒下,中共在事件中若隱若現的身影,更無法不教我們心寒。

台灣和香港是最自由文明的華人地區,而在中共強權日益膨脹的格局下,這兩個自由堡壘的命運更堪稱休戚與共、唇齒相依。台灣擁有我們艷羨的民主,實現了兩次和平的政黨輪替,近年每次台灣總統大選,香港人都熱烈關注和投入,一句「今夜我們都是台灣人」,大概就是一種情感的投射。香港的廉潔和司法獨立,亦為飽受腐敗不公的台灣人所嚮往,他們零一年成立法務部廉政署,也有向香港廉政公署取經。兩個自由燈塔的光芒,卻令中共有如芒刺在背。

隱隱成形的中國黑手(上)

“If you're not careful, the newspapers will have you hating the people who are being oppressed, and loving the people who are doing the oppressing.”      --Malcolm X

「如果不仔細注意,報紙就會讓你痛恨被壓迫的人們,同時愛戴那些壓迫別人的施暴者。」

阿Q的中國政府

【週一想想】駐外記者的夜半鈴聲

說一段自己跑新聞時的小故事。

2009年4月底,當時的衛生署長葉金川接到世界衛生組織(WHO)邀請函,台灣將以「中華台北」名稱,首次成為世界衛生大會(WHA)觀察員。按台北官方說法,這是世衛主動邀請,北京只是「不再反對」。

其實馬英九總統在2008年當選後,各界就預期北京會送這個禮。一年來,兩岸協商過程與內容如何,馬政府面對質疑,始終諱莫如深。

當時,我是中央通訊社駐日內瓦特派員,好不容易找到世衛發言人亞伯拉罕查證,他很謹慎地回答我,「包括『中華台北』的名稱和其他議題,都是台灣海峽兩岸相互同意的,WHO完全沒有參與協商,WHO秘書長陳馮富珍只是接到通知,並依照這項共識發出邀請。」

這些,我都寫在4月30日的稿子裡,後來被視為重要紀錄,因為這說法雖只不過符合常識,卻等於駁斥了馬政府意指的「台灣是跟WHO談,不是跟中共談」。

區公所的公務員

威尼斯雙年展台灣館爭議,讓人最感挫折的,其實是那種道理明明很簡單,竟能牽連出一堆似是而非的概念性言語的稀泥;一個具體的事情,很快地變成打高空的學理或是觀念討論,行政上卻什麼也沒有改變與進步──就像之前發生過的好多樁爭議一樣。就是,你幾乎可以預見,就像過去一樣,什麼事都不會改變。誤用權力專注辯解的人,不會反省,依然故我,憤怒的不解的人依然無計可施,民眾仍然納悶自己交了稅卻總是得不到誠懇清楚的回應。
 

國家的權力限度——論死刑存廢

本文討論死刑存廢的切入點只有一個——國家權力的限度。
 
從人權立國的觀點,國家的形成,只能是一種人與人之間的契約,其邏輯為:為了保障生存、分配資源、分工合作,每個人交付出「部分」個人自由以形成公權力。這是國家各級律法的權力基礎,也是構成國家機器的基本結構。在這種精神下,個人是締約者,國家組織及其律法是契約的具體化;保障個人生存是締約的核心目的,公權力是為了服務此目的的手段。
 
以國家只是「保障締約者的功能性存在」為前提,審視國家的權力限度,我們可以論證:既然「如何保障個人生存?」是個人交付出部分自由的終極關懷,個人是否可能將自己的生命裁量權亦讓渡予公權力?法律的目的在保障生存,法律的締約者是否可能讓法律有剝奪自己生命的權力?國家的唯一主宰——個人——因自己的生存需求而組織國家,國家——這個功能性的暫時存在——若有權力審判其主宰是否有繼續生存的權力,其邏輯是矛盾與荒謬的。
 
國家從未被授予剝奪國家主人生命的權力,這是公權力的限度所在。手段不能凌駕目的,法律不能擴及締約者的生命。當國家有權力裁決國民的生與死,也就是國民連生存權都讓渡與國家時,國家與國民,誰為主?誰為奴?這還是奠基於人權價值的民主社會嗎?
 

沒有朋友不是錯

十一月中被學校派去出差,地點是八年前住過的北京。開會時,遇到的中國同事知道是台灣來的,有些總是禁不住地要挑戰一下。於是聊天時便出現了以下這般對話。

中國人甲:你們台灣越來越無法獨立了!
Moi:(用力挑眉)喔?怎說?(回問時總是納悶無比:明明現狀就是獨立的,真要講也是叫被「併吞」吧?)
中國人甲:因為妳都從台北坐飛機直航北京過來了呀!
Moi:(翻白眼狀)台北北京直航就無法獨立?那北京東京也直航,人家日本難不成也被統一了?
中國人甲:(氣煞狀)可是你們台灣國際上沒有人承認。
Moi:(趁勝追擊狀)那又如何?那就只是像一個班上的某個小朋友,沒有人要跟他玩,然後又被欺負,被恐嚇大家都不能跟他玩,可是他算是班上的一個小朋友嗎?算是吧!?
Moi:(又接)又像一個學校老師,被命令不能加入老師工會,所以沒有工會發言權,有問題沒有辦法找工會挺,幫出一口氣。可是,
中國人甲:(不由自主自己接口)⋯⋯可是,他也還算是個老師⋯⋯。
Moi:可不是嗎?
中國人甲:(嘆氣狀)唉,看來,要跟你們台灣統一是越來越難了。
(⋯⋯)

又,隔天 ;

【週日想想】說服的過程:談轉型正義與廢死

課堂上的小挑戰

每個學期的「法學緒論」第二堂課,我都會讓學生看談蘇建和事件的「島國殺人紀事」紀錄片,然後第三堂課看鄭文堂導演的「眼淚」。看完之後我會要學生回家google幾個名字,比如誰是江國慶、誰是湯英伸。

我會提醒學生,這些影片有特定的立場,為師者如我,並不要求大家跟著立場走、或者因此改變立場,但我希望大家都可以花點時間,想想我們所以為理所當然的那些事,是不是真的如我們想像那樣單純。

90年代距今並不遙遠,但即使看了四五次影片者如我,還是會驚詫於當時的高院法官水平,比如那段鄉音十足的「我高考第一名,怎麼可能會判錯?」講話,遑論課堂上那些年輕學子。

而「眼淚」所講的是更現代的事情,他所給學生帶來的衝擊,那種對每個人心中埋藏的醜惡記憶的贖罪,也總讓學生瞠目結舌。

期中考我總會出同樣一題,詢問學生看了這兩部影片,或者看了課堂教材中張娟芬「殺戮的艱難」一文後,對於死刑與廢死有什麼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