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公所的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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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尼斯雙年展台灣館爭議,讓人最感挫折的,其實是那種道理明明很簡單,竟能牽連出一堆似是而非的概念性言語的稀泥;一個具體的事情,很快地變成打高空的學理或是觀念討論,行政上卻什麼也沒有改變與進步──就像之前發生過的好多樁爭議一樣。就是,你幾乎可以預見,就像過去一樣,什麼事都不會改變。誤用權力專注辯解的人,不會反省,依然故我,憤怒的不解的人依然無計可施,民眾仍然納悶自己交了稅卻總是得不到誠懇清楚的回應。
 


 
2013年威尼斯雙年展台灣館經北美館徵選出線的提案,三位代表藝術家中有兩位是外籍,引起藝術界驚訝與批評,並引發長年以來藝術界對北美館雙年展辦公室隱而未爆的不滿,包括權力的壟斷,過程的不公開及提案者在過程中不受尊重的批評。
 
抗議者的訴求,一是重新評審,另一則是檢討雙年展辦公室的運作。北美館在事發後根本不回應,一周後北美館的頂頭上司文化局希望北美館要說明,北美館於是挑選十二月九日開公聽會。但十二月十日是威尼斯雙年展送件截止日,擺明了北美館方從一開始就不考慮重新評審的可能,只是拖延。
 
更令人驚奇的是,這場旨在與藝術界溝通的座談,只有館長黃海鳴出席,受爭議的雙年展辦公室主任與評審等當事人沒有任何人出面,關切的藝術界人士倒有四、五十位到場。
 
這是一場不誠懇的座談,從頭到尾,說不出評審團主席是誰,講不出審查細節。這是一場明擺是流於形式並且骨子裡羞辱藝術界的座談。雖有形式,卻隱含著不屑與傲慢。
 
在眾多討論中,有一聲音乍聽之下最有道理,其實一點也沒有道理的,就是重新釐清台灣館的定位。一個館辦了快二十年,定位是什麼還不清楚嗎?那故宮要不要重新釐清定位?台北市立美術館要不要也重新釐清定位?
 
所謂定位這東西,並不是用白紙黑字寫在組織章程中的宗旨,定位比較是一種經過時間與專業累積而來的分寸與共識,在行政上叫專業,在社會上叫作文化教養。
 
這樣層次的問題,從來就不是北美館方事發至今以「一切合乎程序」、「一切不違法」就作為足夠說明的。這種回應是僚氣的示範。去年賴聲川夢想家事件爆發時,文建會不是也從頭到尾以合乎程序自保,拒絕透露標案的具體內容。問題就在於,許多事情竟然合法卻不合理,正凸顯了官僚玩弄權力的荒謬。
 
任何政策或公家機關決定,只要民眾有所疑慮,公部門就應該說明釋疑,或針對問題修正。上至總統府、五院及部會都一樣,面對民眾是公僕工作的一部分。台灣館爭議爆發以來,北美館的態度令人納悶,總統馬英九面對輿論批評都知道要出面說明,為什麼一個小小美術館卻可以老大不理?其實答案也很清楚,因為總統是民選的,而小機關小公務人員的飯碗是鐵打的,因此才會出現罵歸罵,你又奈我如何的嘴臉。
 
北美館這次處理爭議的態度,讓我聯想起台灣早期社會的鄉鎮區公所人員。老一輩人常說起早年去區公所辦事的委屈,到了區公所要看小公務人員嘴臉,那種小小權力握在手中,充分使用,對民眾頤指氣使,甚至刁難傲慢的態度。
 
本以為隨著社會的進步,公僕的專業與榮譽感皆有所提升,這種場面應該不會見到了。沒想到,北美館這次處理事件背後隱含的意識形態,老老實實地讓大家重新看了一次「區公所式公務人員」的心態。
 
到目前為止,事件發展唯一的意料之外,是文化部長龍應台主動跳出來,要處理台灣館爭議。她的出面點明了,台灣館爭議不只是藝術界茶壺內的風暴,這是國家級的文化事件。相較於北美館與台北市政府的顢頇,龍應台的確讓藝術界感到新的可能性。這也隱含著,台灣館未來不必然由北美館繼續承辦的可能。
 
這樣也好,北美館不怕輿論也不懼藝術界壓力,也許會因上級壓力,終於願意思考,如果無能承擔民眾交付的責任,不如就讓他人接手吧。
 
(本文轉載自藝術家雜誌)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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