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想想】港府為何在陳同佳案中慘敗給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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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士陳同佳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潛逃回港以贓物等罪名遭逮捕後,於即將出獄時引發台港之間的政治風波,也牽動香港反送中、台灣總統大選與北京對港對台政策的三角關係。依目前的局勢發展,台灣蔡英文政府已然佔盡上風,不僅北京灰頭土臉,香港政府更是進退失據,即使宣布撤回《逃犯條例》亦無濟於事。事情何以演變至此?須從頭道來。

在陳同佳案之前,香港曾於2016年發生石棺封屍案,殺人犯嫌潛逃至台灣後,香港政府與台灣政府相互配合,由台灣方面以逾期拘留為名,逮捕犯嫌至機場後交予港方人士,回港後再依正式程序逮捕並起訴犯嫌。由於台灣特殊的國際地位,與香港並無正式外交關係,因此像這樣的合作默契,雖然是台港首次啟用,但對台灣而言,早已不陌生。

時序拉回到2018年,陳同佳在案發後潛逃回港遭逮捕,台灣法務部於同年三月至七月的四個月間,曾三度去函港府,希望提供香港方面的相關事證,並且將陳同佳送至台灣受審,但港府並未理會,台灣最後在當年年底發布對陳同佳的通緝令。事隔一年,港府於2019年2月,以陳同佳案為由,向立法會提交《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

但因條文中不只規範與台灣的司法互助事項,也將中國大陸與澳門納入其中,考量到中國大陸的法治落後,以及中國曾於2015年在無任何正當理由下,直接跨境至香港、泰國帶走香港居民李波、桂民海等人至中國大陸的「銅鑼灣書店」案。香港政府的修法,引起泛民主派議員與社會輿論的強烈不滿。後續更因6月12日,港府欲強渡關山,恢復讓法案進入二讀辯論,導致持續至今的反送中示威,過程中包括陳彥霖等示威者的死亡原因不明,港府又未能提出合理交代,讓香港市民與對港府的信任一落千丈。

香港的反送中示威,不只嚴重影響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也使得中國政府宣稱的一國兩制完全失敗,更在美中貿易戰的大環境下,讓以美國為首的資本主義民主陣營,有了如《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之類的介入理由;對於適逢總統大選的台灣,香港的處境,更是直接衝擊台灣人民的認知,並且讓宣稱唯有兩岸和平才能繁榮的泛藍陣營選情岌岌可危。

這樣的局面持續到陳同佳即將刑滿出獄,首先由具備北京市政協身份的牧師管浩鳴代為出面,宣稱陳同佳願來台投案,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亦認為此舉可以化解香港社會的緊張氣氛,希望藉由陳同佳投案,讓反送中示威告一段落的用意十分明顯。

由於香港政府早前對台灣法務部的請求置之不理,投案一事也無任何作為,形同讓陳同佳在具備台灣通緝犯的身份下,自行搭機前往台灣。不只引發飛航的安全疑慮,也形同破壞石棺封屍案的台港合作默契。香港政府刻意不讓官方介入,單方面逼迫台灣政府被動接受投案的做法,固然可以滿足港府籲凸顯修訂《逃犯條例》的必要性,卻也是用極為粗暴的方式,放棄對於香港市民的責任,並且導致台灣主權遭到矮化的可能;進一步來說,在缺乏香港方面證據的情況下,台灣法院也不太可能讓陳同佳獲得應有的刑期,如此一來,輿論壓力又會集中在台灣方面輕判,無法還香港受害者家屬公道上。

若事情往這個方向發展,除了符合北京與港府的利益之外,也會大幅衝擊台灣的總統大選,因此在風聲傳出的第一時間,國民黨與其友好媒體,口徑一致地配合港府論調,並抨擊台灣政府不然陳同佳投案是「拒收」、「自我閹割主權」,施壓意圖明顯。

面對這種聯合攻勢所造成的輿論壓力,台灣政府並未自亂陣腳。既然港府破壞合作默契,那麼在「捍衛國家主權」的最高原則之下,台灣政府也採取相應的談判技巧。首先,是堅持要白紙黑字的「司法互助協議」,踩住政府對政府的外交管道。遭到港府無視後,在陳同佳出獄前一天下午,發出聲明,既然港府已讀不回,那麼為了捍衛司法正義,台灣政府將直接派遣檢警到香港境內執法。這個反守為攻的舉動,對意圖將台灣矮化為中國境內的北京與香港而言,等同於向國際宣示台灣中國不僅一邊一國,甚至還可以在中國領土內行使主權。

儘管實務上不可能實現,但也讓香港政府之前所製造的壓力,全部衝擊到自己身上;國民黨的立場也因此無比尷尬,是要支持台灣政府去「捍衛司法正義」呢?還是要繼續與香港政府同一陣線?兩個選項都是死路,只好抨擊台灣政府態度「大轉彎」。

只是從談判技巧來看,台灣政府完全沒有轉彎的問題。正如美國總統川普,在貿易戰中對中國的態度時軟時硬,不過堅持美國利益優先的立場從來沒有變過,態度的軟硬,是配合談判進度所需的策略使用。台灣政府亦同,「捍衛主權」的底線不變,從法制化的「司法互助協議」、宣示派檢警至香港,到開放陳同佳可臨時登機、臨櫃申請簽證等措施,都是在與港府交手過程中的策略運用。

至此,北京與港府操作陳同佳投案的目的已經完全失敗,只得以「擔憂台灣司法不公」的名義,暫緩陳同佳來台,以拖待變,畢竟台灣已經做好各種準備,陳同佳一來台投案,反倒會大大有利於民進黨的總統選情。另一個問題在於,陳同佳涉嫌殺人重罪是事實,儘管在香港是自由身,但看在香港人的眼裡,對照反送中示威那些「被失蹤」的參與者,司法不公這四個字,必然會深深烙印在林鄭月娥與香港政府的身上。

陳同佳案原是一件男女糾紛導致的悲劇,透過慣例與默契,回歸到司法途徑處理,對加害者與被害者及其家屬而言,都是公允的方式;可惜港府、北京、國民黨想藉此牟取各自的政治利益,卻反而遭到蔡英文的迎頭痛擊,可謂是偷雞不著蝕把米。只是看在被害者家屬眼裡,港府、北京與國民黨的操作,無異於在他們傷口上灑鹽,死者也難以安息。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