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返鄉投票?三大理由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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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的總統大選,就要在本週六投票。過去一年多,台灣在冷戰後世界局勢最大的動盪中,有驚無險地穩穩走了過來,但未來台灣的走向會是如何,關鍵就掌握在我們手中的選票。對於很多人來說,返鄉投票乍看之下,可能不是那麼「經濟實惠」的一件事情。畢竟要花時間通勤、排隊投票,而且又不過一千多萬分之一。然而,正是從「經濟實惠」的角度來看,有兩個理由證明無論你身在何方,都應該要返鄉投票。

第一個理由,是對於未來的投資。手中的一票,是一千多萬張選票的其中一張。然而這個概念就像是基金或儲蓄理財,每個月都投注一點點的資源,累積起來,就會是可觀的一筆資產。民主也是相同的道理。投票決定國家領導人,而國家領導人則會決定國家未來的走向。

當我們放棄手中的選票,等於放棄投注最重要的政治資源給這個國家,長期來看,不只是整體的資產將難以成長,更容易因為我們的缺席,讓少數人士把持台灣累積七八十年的民主資產;相反地,雖然我們手中的一票,和全體相比實在是微不足道,但沒有我們的微不足道,不可能成就為數可觀的天文數字。

第二個理由,是對於腐敗的遏止。這個世界沒有完美的國家,也沒有完美的政治體制,因為這個世界上沒有完美的人。美洲殖民地的《聯邦論》中有一句名言:「如果人人都是天使的話,就不需要政府了」。人民跟政府,是相互制衡、互相防止腐敗的共生關係。民主國家有很多制衡政府的機制,但投票是最重要的一種。投票決定的不只是國家領導人,要讓什麼人來掌握國家最主要的行政權力。

台灣此刻的體制是五權憲法,不過最主要的權力集中在行政、立法、司法。這三種權力中,司法權只能做到事後的補救,俗稱補破網,因為司法審判一向是「事情發生了」,才能啟動;立法權決定的是原則性的規範,限制政府什麼可以做,什麼不能做。問題在於,立法權不可能像上帝或神一樣,在法案中把所有的事情都規定得鉅細靡遺,更何況時代會變,以前的完美率,現在不一定適用。

行政權,負責執行政策。掌握行政權的人,可以決定由誰來執行政策。漢文化的有一句成語,非常精準地呈現行政權的精髓:「知人善任」。把對的人放到對的位置上,事半功倍;把不對的人放到不對的位置上,浪費國家資源。如果選對的人、讓行政權發揮良好的效用,可以節省很多司法資源;立法院也可以多花一點心思,放在最重要的立法,而不是爆料。

當人民的投票率越高,對於政治人物來說,他就越必須去在意人民的意願。如果今天他只要鞏固自己的死忠支持者,就能掌握政治權力,那麼他就沒有任何誘因去在意死忠支持者之外的聲音。目前台灣的議員選舉制度,就存在著一定程度的這種現象。

如果政治人物不能只靠死忠支持者,還要結合不那麼死忠的支持者才能掌握權力,政治人物就必須花更多的心思,來找到多數人都能夠接受的政策或政治決定。政治人物越在意人民,自然就越不敢把自己放在人民之上,從而減少腐敗的可能。

第三個理由,是你我自己的成長。如前所述,投票是一種投資,而投資必然要先付出成本。這世界上不存在做生意不用先拿錢出來的事情。一旦我們決定花時間、花車票錢投下手中這一張票,我們就會開始在意,這張票有沒有產生我們所想要的收益或回饋。

不想要浪費的心態,會促使我們更進一步的去關心所支持的候選人。如果他當選,就監督他有沒有做到自己承諾的政見;如果他沒當選,更應該去了解他沒有選上的原因,如果還是支持這位候選人,下一次就更努力的讓他選上,這樣才不會浪費已經投下的選票。

在了解的過程中,我們會開始累積相關的知識,包括選舉怎麼進行、法案怎麼制定、政策如何推動、司法如何運作等等。當我們了解得越多,就越不容易被媒體聳動的標題,以及政治人物的謊言所愚弄;我們也因為具備更多經驗,可以進入到更深的專業討論層次,例如廢死、同婚、新創、國防。

其實有一種普遍的人性,叫做不懂得珍惜。在沒有獲得時,費盡千辛萬苦地想要得到;真正拿到手後,新鮮感沒了,也就漸漸地覺得不太重要,放在房間裡養灰塵,甚至失去。不管是模型、伴侶、乃至於民主,都不可避免會遇到這種人性的考驗。

堅持每一次都要投票,也是和這種人性做對抗。然而,相對於模型和伴侶,一旦失去民主,想要再拿回來,往往需要以鮮血和性命作為代價,更有甚者,不一定是你我要付出代價,而是你我的下一代。

返鄉投票,投給你認為最值得的候選人,不只是為了你自己,還有你的親朋好友、你的下一代,以及這個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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