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百年民主夢——青年啊!出來投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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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台灣即將展開一場激烈的民主自由殊死戰。總統及國會大選。

各位青年朋友,你們是否會覺得返鄉投票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政治吵吵鬧鬧與我們無關呢?我們來講一個一百年前,一群台灣人很想投票,卻很可憐,沒有票可以投的故事。

故事要從一起流血抗爭說起:1915年,台南發生了一起驚天動地的「西來庵事件」。

台南玉井一帶的鄉民,以余清芳與江定等人為首,說是受到五福王爺的指示,扛著「台南西來庵」的大旗,拿著竹竿裝菜刀要反抗日本政府的統治。

但他們的行動有點ㄎ一ㄤ,類似義和團那樣,認為有了王爺的符咒就能刀槍不入,於是這些鄉民雖然勇敢,卻完全不是日本人的對手,遭到無情地鎮壓,反抗的人們死傷無數,有將近2000人左右被逮捕,95人被處決(一說135人),連沒有直接參加反抗的鄉民都被報復性殺害,無數村莊遭到屠村,死亡村民人數估計在兩千到三千人左右。

當時台灣接受過西式教育的知識份子,看報紙得知西來庵事件,覺得非常痛苦。他們意識到,殖民統治底下的鄉親們,普遍文化水平不高,但平常生活困苦,無處申冤,所以才會在宗教的影響下,發動了這一次飛蛾撲火般的抗爭行動,下場非常悽慘。

當時的知識份子思考著:要怎樣改變台灣人的命運,但不能再進行無謂的犧牲了!要怎樣才能喚起全體台灣人,爭取到我島的民主自治?

唯一的辦法,就是用體制內的「選舉」,改變我們的未來!用選票來發出我們的聲音!

所以,1920年(剛好就是一百年前),有一群在東京讀書的台灣學生,組成了「新民會」,並創辦《台灣青年》刊物。剛好當時第一次世界大戰打完不久,全世界都興起一股「民族自決」的新興思潮。於是他們希望透過文化啟蒙的方式,推動台灣的民主自治運動。

然後1921年開始,很多知識份子開始組織「台灣文化協會」,並透過演講及放映電影來進行民主自治的理念宣傳。林獻堂與蔡培火等人,也不斷遠赴東京,展開「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當時還請到台灣第一位飛行員謝文達,開飛機到東京上去散發議會請願的傳單。

一直到1932年為止,總共發動了14次請願運動。這過程中,還發生「治安警察法事件」,就是台灣總督府不滿台灣人組織「台灣議會期成同盟」,於是用治安警察法逮捕蔣渭水、蔡培火及賴和等人,分別判刑罰金、三到四個月不等刑期。

蔡培火自己寫了《台灣自治歌》(有一說是在獄中寫的),向大眾宣傳民主自治的重要性,請用台語來朗誦:

蓬萊美島真可愛,祖先基業在,田園阮開樹阮栽,
勞苦代過代,著理解,著理解,阮是開拓者,
不是憨奴才,台灣全島快自治,公事阮掌才應該。
玉山崇高蓋扶桑,我們意氣揚,通身熱烈愛鄉血,
豈怕強權旺,誰阻擋,誰阻擋,齊起倡自治,
同聲直標榜,百般義務咱都盡,自治權利應當享。

從這首歌裡,看得出來台灣人渴求民主的心願。但很可惜,台灣總督府都已讀不回,雖然口頭上說日本內地和台灣人是一體的,但實際上就是不想讓台灣人跟日本人享有同樣的公民權。

終於到了1935年,在以林獻堂等人放棄請願運動作為交換條件下,總督府勉強同意實行第一次的「市會及街莊協議會員選舉」,但設下了很多誇張的條件:

  1. 議會只開放半數席次選舉。其他半數還是留給官派的日本人。

  2. 年滿25歲。

  3. 男性。

  4. 年繳稅金在五圓以上的人(在當時是很大的金額)。

所以當時全台灣400萬人口當中,竟然只有18萬多人有投票權,而且制度都對日本人比較有利,可以說只是做做樣子的選舉而已。

但畢竟是台灣人史上第一次體驗到民主的滋味,大家都還是非常興奮,積極參選跟積極出門投票,結果市議會的投票率竟然達97﹪!(1996年第一次總統大選投票率是76%。)

不過非常可惜的是,到了1939年之後,因為大東亞戰爭的關係,日本人就取消選舉了。

台灣人民主自決的夢想又隨之破碎。

接下來,戰後的政治制度就更不用說,國民黨為了向國際宣傳「自由中國」的假象,舉行了大大小小「沒有反對黨」假選舉,讓台灣人雖然手上握有選票,卻無法真正選擇自己想選的人。

立法委員跟國大代表這兩個最重要的民意機關,國民黨假裝說未來要反攻大陸(?),不需要改選,所以這些民代一路從1948年當到1992年,都老到走不動、吊點滴了,還會被叫去開會投票,又叫做「萬年國會」。

還有一個例子,原本也是黨政要員的雷震,因為看不慣蔣介石的獨裁專制,打算組成「中國民主黨」跟國民黨對抗,並且在他創辦的雜誌《自由中國》上訴求民主自由。

結果,雷震被逮捕,坐了十年的牢。他只是想組個政黨而已。

另外,當時不願加入國民黨的候選人,叫做「黨外人士」。黨外人士在當時幾乎被當成「異議份子」。所以每次選舉一到,國民黨就會千方百計「作票」,讓黨外人士落選。

最有名的例子是,1977年桃園縣長選舉,民眾發現中壢國小投票所的監票主任,將黨外參選人許信良的票都做成廢票(用拇指沾印泥亂蓋),結果群眾非常氣憤,包圍警察局,放火燒了幾台警車,現場風聲鶴唳,一度傳出軍隊要進場鎮壓。

結果雖然許信良最後有選上桃園縣長,但兩年後,因為他參加高雄橋頭的集會遊行,被暫停兩年的職權,等於是被逼迫辭職的意思。當初檢舉的證人邱奕彬被控「偽證罪」,判刑一年半,作票的人員則是沒有遭到起訴(國民黨選舉舞弊的歷史罄竹難書,中壢事件只是冰山一角而已)。

一直要到1991年的「國大代表全面改選」及1992年的「立法委員全面改選」,台灣人才有了比較公平的參選及選舉機會。

然後到了1996年總統直選,我們才能正式,一人一票地,選出自己的領導人,決定自己的命運。

從歷史來看:民主與自由,一開始是不存在的。

我們台灣人手中這一張薄薄的選票,是多少志士不計代價、前仆後繼,爭取而來的。也因為有了「真正民主自由的選舉」,台灣總算是不會再發生諸如西來庵事件、治警事件、雷震組黨、中壢事件、林宅血案及陳文成事件...等等那樣悲慘的事件。我們可以搭車返鄉看看家人或者走出門買杯飲料,順便投個票。

簡簡單單,不會流血不會坐牢,就能守護民主自由。這是多麼划算的事情。

所以,1月11日,回家投票吧!改變自己的命運,守護自己的國家!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