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跟陳為廷有私交」後,圍著「官逼民反」的浴巾,雞排妹再度成功突破馬王鬥與監聽案的夾殺,在政治新聞的版面上佔有一席之地。照片瘋傳之餘,即使是贊成這些立場的朋友,也有各式各樣的雜音,這讓我不禁手癢(但不是「可惡想__」),也想來對雞排妹閒嗑牙幾句。
演藝人員是否可以做政治表態?這個問題其實沒有什麼好問的,他們當然也是公民,跟其他的「自主公民」一樣,有著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沒什麼理由特別要求他們封上自己的嘴。
那麼,對於政治,他們應該擁有比一般人更大的發言權力嗎?不幸的是,這個問題固然該問,但是問了以後意義也不太大。一個演藝人員只要稍稍具有知名度、被關注度,他的發言權力自然而然就比一般人大,在應然的問題獲得解答以前,實然的問題答案就已經註定。
對大眾來說,演藝人員獲取社會地位、建構發言權力的方式,是來自於「表演」,做演藝人員,理所當然地想要「更紅」,並且這也是他們整個職業所賴以存在的根本道理,是這行當的本質,在演藝事業裡爭取更紅,不會有任何倫理上的衝突;但是如果政治行動者堂而皇之地「想紅」,就顯得膚淺甚至討人厭。
「她就是想紅嘛!」這是對雞排妹常見的批評,然而仔細來看,這樣的批評是經不起檢驗的。我們要問:「想紅」其實又怎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