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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適逢二戰終戰70週年紀念,台灣除了1945下半年以後才正式來台的國民黨政府,正在進行所謂「抗戰勝利」70週年紀念活動外,近來民間也逐漸從二戰終戰前台灣本島角度,看待1943─1945年這段期間同盟國對當時屬軸心國日本正式國土台灣各地空襲事件的論述,除了網路上撰文省思,台灣教授協會等也從5月30日起,於台北二二八紀念館展出1945年發生在台北市的「台北大空襲資料特展」,並舉行相關座談會及紀念活動,欲藉此喚起在地台灣人真實的二戰空襲記憶,與不同於國民黨史觀對台灣遭逢一系列盟軍空襲的詮釋。
「抗爭有用嗎?常常遇到朋友這樣問。關於抗爭到底有沒有用,也許今天明天看不出有什麼用處,但總有一天我們會明白的,這些美好的風景,正是千千萬萬場看來無用的抗爭所換來的。」──樂生青年聯盟《樂生戰鬥手冊》
同學,考試作弊並不可恥,可恥的是,當你被逮到而且證據確鑿,你還要死皮賴臉硬拗說沒有,最後惱羞成怒,不准其他同學考試,然後私底下向出題老師說不能夠出題,否則我要撤銷你教師執照。這個見笑轉生氣的同學,就是我們國家的教育部。
這場反對黑箱微調課綱的抗爭行動,最早從2014年1月底開始,迄今歷時一年半,儘管有越來越多公民團體加入,但是面對死不認錯的最高教育主管機關,奧步盡出,威脅打壓無所不用其極,原本以為快沒退路了,誰曉得如今連全國高中生們也看不下去,他們自辦論壇、自主串聯,勇敢捍衛屬於他們的教育!
近日美國和中國在南海地區又有一定的交鋒,對台灣而言,投以適度的關注是必要的,不過也有些迷思或可先行釐清。
第一是海巡不如海陸。過去我國是派遣海軍陸戰隊駐守太平島,近年來改由海巡署駐守。論者或以為這樣是削弱了該地的防禦力量。事實上目前陸戰隊和海巡署的義務役官士兵服役期限相同,戰力差距有限;更重要的是,該島防禦的重點不在於島上的守軍,而在於是否有足夠的海空兵力部署在周圍,以阻遏並擊滅可能的空中及三棲攻擊。
作者為台北醫學大學通識中心副教授
數日以來,南海情勢的急劇演變,使得美中兩大強權可能爆發軍事衝突的臨界點突然間變得近在咫尺。
南海主權問題在戰後一直存在著爭議,包括中國、台灣、菲律賓、越南、馬來西亞、汶萊等國家分別對這個區域的不同島嶼或岩礁進行實效支配,各國也對於南海進行不同的主權主張。中國一直以來在明顯違反聯合國國際公約與國際海洋法原則下逕行所謂的「九段線」劃設,主張南海絕大部分的水域都是中國的主權範圍。
2013年開始,中國片面撕毀其在2002年與東協各國達成的和平解決協議,開始大規模在南海諸多並未浮出水面的珊瑚礁進行填海造島工程、並在包括南沙群島的赤瓜礁等數座新造人工島上建設軍事基地。一般認為,透過這個「南海沙上萬里長城」的計劃,中國企圖將南海完全納入其所控制的軍事勢力範圍中。
《長照服務法》已經通過,再通過《長照保險法》,台灣長照體系就能建立(註)。然而,政府編列長照補助款,需要相對的稅收支應,否則將淪為空殼長照,或是如同中研院朱敬一院士說的:「政客千萬不要騙人,一下健保、一下年金、一下長照、一下募兵,還外加輕稅簡政。騙人的後果就是遺禍子孫:我們這一代亂花錢,子孫輩還債。」國內對於長照具高度共識,若淪為破產或花瓶法案,真是諷刺。
根據行政院版本,每年長照經費需一千億,民眾負擔三成,企業負擔六成,政府負擔一成。行政院的算盤是,民眾每月平均負擔120元,不至於太痛;企業團體希望「負擔三成,其他應由政府支應,否則恐使企業轉單、外移或歇業」這類說法早就司空見慣。至於政府補助款呢?因涉及補助弱勢,每年需負擔300億,然而立委、民眾通常不會關心這碼事,眼前的政績最重要。
在我開始做教育研究後,發現許多家長和學生抱怨老師,而老師也抱怨家長與學生,甚至同時也抱怨自己工作的專業環境。這些抱怨就不一一列舉── 那可以寫幾千字。近來有機會研究了英國教育體系中的師資制度,他們如何處理教師資格、管教權力、親師爭議…這些事呢?
什麼樣的人有教師資格?
只要是大學畢業,就可以視其專才,在中學擔任該領域專任教師,由學校決定聘任與否。只有當其教學能力明顯不足的時候,才會需要受教育能力補充訓練。
教師之間是什麼樣的合作關係?
在英國學校當老師,從來就不是單兵作戰,而是團隊作業。在開學前,學校每學科召集人會帶領該科目所有老師,合作研擬逐周的教學內容及進度表 (在英國的大學,則有「課程召集人」這樣的制度)。
老師對管教學生有多少控制權?
作者為企業顧問,關心台灣弱勢及公義
二十世紀的戰爭,全然改變了戰爭的形貌。除了毀滅性的武器逐一登場,一戰之後的「空權論」─由義大利將校杜黑(Gen Giulio Douhet,1869-1930)倡議,他主張飛機是犀利至極的攻勢工具,擁有獨立而強大的空軍,可爭取制空權以求戰略上的主動。他更強調「毀滅性轟炸」,即運用強勢空軍迫使敵人屈服─漸次發酵,飛機投入戰場後,戰爭已由平面而立體,前後方不再涇渭分明,從而就變成全民戰爭。換句話說,空中武力的逞凶致使人們對戰爭的恐懼和記憶已無分男女老幼,並烙印鮮明了。
由於飛機在一戰期間祇是鶯啼初試,真正展現其絕對的毀滅性格自屬二戰。其實不待歐戰爆發,西班牙內戰期間,納粹空軍對格爾尼卡(Guernica)的地毯式轟炸,其狀之慘兮透過畢卡索(Pablo Ruiz Picasso)的真情圖繪,早映為世紀見證。而後整個戰爭期間,先是軸心國的飛狼群肆虐無度──日本對重慶的濫炸、納粹對倫敦的彈雨直落;到了戰爭後期則是盟軍對德、日(包括殖民地)領土的狂轟猛炸,於是交戰各國都有說不完的修羅雨啟示、泣不止的家破人亡苦楚。
近年來,只要一有重大社會新聞躍升版面,台灣內部對於廢除死刑與否的討論便沸騰一回;個案的亡者越無辜、越弱勢,輿論的激憤程度就越高,兇嫌的個人特質與差異相對而言則不是左右輿情的關鍵,因為殺人償命,天經地義,結論是:都該死。
對於你我,殺人償命是一組毫不陌生的字句,十分簡潔也毫無贅字。但殺人償命的觀念從何而來?又為何能為台灣為數眾多的人所接受?答案可能與社會如何看待生命本身的價值有關,也與個人如何看待個人被殺之後的集體社會安排有關。
首先從生命價值本身與殺人償命之間的連結看起。
問題一:殺人是否可以償命?否。因為生命並非有價品,不若欠債可以扣押、抵債,欠命則因不能計算與確認歸還行為,故無法清償。
問題二:殺人是否可以償命?是。命被視為可被交易,故以命換命、以命抵命言之成理;但在命可被交易的假設下,同理的風險或將延伸至買兇亦可以殺人而無法拒絕。事實上,由國家出面執行死刑也是類似的委託代理概念。
問題三:殺人償命是否天經地義?在「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思想下:是。以牙還牙的想法並不去計算命究竟可不可以償,命在意義上是個單位數值,猶如「-1+1=0」。重點在於還,否則便是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