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戰爭對台灣有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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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拉克戰爭十周年,出兵攻打的美國顯然是最大輸家,灰頭土臉地在2011年12月全面撤軍。是怎樣的嚴重失誤導致美軍陷入泥沼,損失慘重,除了讓海珊倒台外,可說無功而返?

2003年3月20日美國出兵攻打伊拉克前,時任英文台北時報副總編的艾頓(Laurence Eyton)寫了一篇名為〈伊拉克戰爭的啟示〉,由我翻譯成中文,3月12日在台灣日報的艾頓專欄刊出。

我之所以提這篇十年前的文章,是因為該文所談的對照伊拉克戰爭十年後的狀況仍相當準確。

當時艾頓就指出,伊拉克的軍力根本不是美國的對手,很快就會垮掉,而美國勾勒一、兩年的軍事佔領,其間成立制度以便過渡到民主政府。

這樣的計畫表現出美國對該地區讓人瞠目結舌的天真,因為這樣一來將使阿拉伯人視美國為殖民侵略者,而對伊拉克的統治將帶來深仇大恨,成為該區域激進主義的觸媒。   

伊拉克戰爭對台灣又有何影響呢?
台灣人的普遍反應大概是,那跟我們太遙遠了!

但是艾頓引用英國首相張伯倫在1939年對納粹德國要併吞捷克的舉動,說捷克發生的事,是「我們一無所知的遙遠國家裡的紛爭」。但是捷克問題引發世界大戰,其間英國差點遭到完全毀滅,最後帝國消亡,退而為第二流強權。

這給我們的教訓是,千萬不要低估遠處糾紛的影響力,尤其強權介入時所帶來的影響,有時潛藏大災難,衝擊你的國家,你的家人,你自己。


美國專心對付中東怒火,不利約束中國向外擴張影響力,這就跟台灣大大有關了。

由於布希政府專注伊拉克,導致朝鮮半島局勢惡化的程度,遠比伊拉克局勢嚴重,北韓是個真實的威脅,海珊除了對其可憐的人民外,對誰都沒威脅。

同時伊朗比伊拉克更具威脅,而美國重要盟邦巴基斯坦又比伊朗有著更重要的戰略地位,結果把精力全用在伊拉克,當力量用錯地方,不僅無法有效解決問題,也減損自己的實力與影響力。  

近期北韓的舉動引起全世界的關注,而中國的崛起也是眾所周知的事。

舉個例子,我在2011年12月翻譯資深媒體人Barry Lando所寫一篇名為〈美巴關係惡化,中國坐收漁利〉,文中Lando指出,經過多年與中國的友好,巴基斯坦發現中國可與美國抗衡。

換句話說,美國不再是唯一的選擇。務實的中國一向願意與擁有權力者合作。美國和巴基斯坦每次的關係危機都是中國千載難逢的機會。  

2011年中國總理溫家寶於巴基斯坦總理吉拉尼在中國進行正式訪問時宣布,免費提供巴基斯坦50架配備先進航空電子設備的JF - 17戰鬥機。中國亦出售巴基斯坦兩座新的核子反應爐。

而中巴的密切關係遠超出武器的製造與買賣。當美國將數十億美元用於波斯灣的軍事基地,中國也提供資金建造位於波斯灣附近的瓜達爾港(Gwadar)。

位於巴基斯坦西南端的瓜達爾港,是一座深水不凍港為該國的出海口,地處阿拉伯海與印度洋之間,比鄰伊朗,靠近世界最大運油航道荷姆茲海峽,是一座深具軍事價值的深水商港。同樣重要的是,他們還修復一條1300公裡長的公路,連接巴基斯坦瓜達爾港至中國。   

美國影響力式微,而小布希時代出兵伊拉克的理由卻帶來負面的影響,特別是對台灣。艾頓當年即指出,美國攻打伊拉克要求聯合國支持華盛頓,此舉打擊聯合國權威。 

自從1945年以來,還有一項原則,即未經聯合國授權,不可介入國際衝突。當然這些原則與維持其原則的制度、機構不是經常有效。這些原則也沒有經常被堅持,但至少立了排難解紛、避免戰爭荼毒的一個理想,並應儘可能維持。


接著我們來看與台灣有關的聯合國憲章和大會1514(XV)決議文,該決議文說:「所有人民都有自決的權利;憑藉著這個權利,他們自由地決定他們的政治地位,自由地追求他們的經濟、社會及文化發展。」這個原則是人們有權自治。

因此認為有些國家民族優於其他國家民族,可以統治他們的觀念已隨納粹的集中營死亡。因是,1945年後聯合國致力於世界新秩序裡,民族自決是最高原則。 


聯合國憲章裡的民族自決是台灣做為一個國家被承認的基礎,任何事情損及聯合國憲章裡的國際法架構,也損及台灣爭取國際認同的主要法律及外交武器。布希政府對伊拉克的態度正足以造成這樣的損害。


艾頓最後說,此處的問題就台灣而言,即使非聯合國一員,台灣須要聯合國做為其憲章揭櫫的原則守護人,保持權威。這個權威一旦毀滅,造成的後果是,基本上只要你夠強你就可在國際上為所欲為,而我們都知道中國要的是台灣。

如果美國出兵伊拉克,可以不經過聯合國的同意,那中國是否也可如法炮製?同時不要忘了,中國在2005年3月14日全國人大通過將台灣鎖進中國領域,並將這個構想予以法律化的《反分裂國家法》。

 

(註:本文摘錄,全文請見作者部落格:http://newtalk.tw/blog_read.php?oid=18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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