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生納健保有其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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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1年陸生[1]來台伊始,三限六不的討論就從未間斷。如今第一屆陸生已畢業,正是檢討過往規定的最佳時機,而近期因為國民黨強橫態度,而躍上檯面的陸生納入健保議題,在各大討論區都火花四射。

談到陸生就不能不提及中國因素,我們必須正視對岸是一個對我們抱有敵意的政治實體,但陸生卻只是個人,這個敵意的對象隨意套用到學生身上,是不公平的。我們應該用更成熟的態度去面對個人與政府的差異,他們並沒有攜帶飛彈槍砲來台灣,我們也不應該視他們為虎狼。當我們自視為重視人權的民主國家,在生命權與獲助權[2]上面卻舉著資源有限的旗幟來護食,豈不貽笑大方?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一條與第九條明定健保為強制性,且適用對象為國民與居留達六個月以上的外籍人士,僑生傷病醫療保險則納入僑生,並於2011年後納入陸生,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國家應推行全民健康保險,我們基於平等的觀念,不可能禁止他們納保,而疑慮是什麼?

在健保議題上,有幾點疑慮常被提出,例如保費漲跌、藥價與醫療、適用對象是否應限於國民、是否取消外籍生及僑生補貼等等,如今討論的陸生納保則直接觸及核心問題:健保破產危機。

陸生來台消耗醫療資源的論點在統計數據上站不住腳,外籍生包含陸生在台修讀學位人數約四萬出頭,這些人才是真正會納保的族群,補貼佔健保支出約兩億八千萬,但是今年初的政府公開資訊表示去年健保支出達6000億,也就是說我們盯著萬分之五的部分而放著其他重要的不管,面對逐年下砍的藥價與點數制度,醫療人員的工作環境愈加嚴苛,健保連年虧損,國民自費支出達5000億,最後肥的到底是誰?這個問題不去解決,抓著萬分之五的毫毛有什麼用?

陸生納保身分疑慮,在政治議題上有可能被當作操作籌碼嗎?在不正常國家的限制下,這層問題的確存在,我們要將他們視作外籍生嗎?但我想依照目前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3],這暫時不成問題,在中華民國的中國觀之下都屬於大陸地區人民,這點雖然亟待改善,但也證實目前將不會在政治議題上對陸生有運作的空間。

另外一個疑慮是,全球資源分配之下,有經濟難民湧入台灣的可能性,但是現實上目前外籍人士在台灣的基本人權仍然不受完整保障,不論膚色種族宗教,只要與台灣漢人族群主流文化有差異,就不受尊重。加上台灣的移民政策遲遲未有進展,要發生經濟難民問題的可能性或許會比台灣人逃離鬼島的可能性低一點。

目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將在本週五在立法院進行三讀,三讀僅只有修正條文用詞與表決的作用,而這次爭端正是修用詞發生的,立院欲將「停留」改成「居留」,也就成了《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九條的適用對象,而在未修法之前,僅僅是有居留權的中國人並不具有投票權,離促統還遠得很。

那麼為什麼國民黨這麼積極的要表態呢?大概不是要向祖國輸誠,而是一種表演,議題操作與立法院的政黨競爭,可以佔據新聞版面,以及表現出立院諸公有在做事的感覺而已。因此我認為討論這個根本沒有意義,我贊成陸生如外籍生來納保。

 


[1] 本文在討論語脈上,為求與主流討論一致而保持陸生用法,並未改成「中生」。

[2]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12條第2項第4款:創造保證人人在患病時能得到醫療照顧的條件。

[3] 正式名稱為《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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