捨「國父」魔戒,民主才有望 ──笑解洪秀柱的國民黨正統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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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十九日午後,滂沱大雨為樂,國民黨火速提名通過洪秀柱代表該黨成為2016總統候選人,其後洪致詞提及:「中國國民黨,是國父孫中山先生所創建,是個具有百年歷史的光榮政黨,她創立了中華民國、帶領人民打贏八年抗戰,帶領台灣走出殖民地的悲情,帶領台灣創造亞洲經濟奇蹟,讓台灣的民主贏得世界的尊敬,也為兩岸開創了和平的榮景⋯⋯」,由於主詞認知之誤,網路上一片嘲諷洪讓孫逸仙由墳墓爬出來領導抗戰的笑話。實則洪的主詞是中國國民黨而非孫逸仙,鄉民這回稍嫌凸棰了!

不過,洪的上述話語其實大有問題。也就是說,她話語中關於中國國民黨的沿革、孫文的定位根本是數十年不易的陳腔濫調、幽靈幻語。而多數人竟不察!所以這是課綱不得不改、傳媒不得不檢討的重要成因。

簡言之,洪的論調就是國民黨向來執持的正統論。國民黨係孫文所創制,孫文創建中華民國,孫是中華民國國父,而國民黨則領導中國─台灣。實則,每一環節都禁不起考驗,因為這些敘語結構無非就是傳統封建思惟的衍生物。

首先從孫文被定位為中國國民黨創始人並尊為國父談起。

按國民黨官方的系譜,興中會─同盟會─國民黨─中華革命黨─中國國民黨是孫文主導的主流脈波,其餘什麼華興會、光復會都屬分支旁流;但實際上,彼時興中會不過是個類似義大利燒炭黨(Carbonari)的傳統幫會,民族情懷有之但欠缺戰略、思想,以致到了1905年興中會結合華興會、光復會等成立同盟會時,儘管孫逸仙被舉為總理,但原興中會的人馬在新組織裡僅是少數,華興會、光復會等挹注思想、知識到這新的革命團體後,論述力量才逐漸取代幫會的運作。

我輩不能否認孫文有其個人魅力和愛國熱忱,但黃興、宋教仁、章炳麟、蔡元培等人於組織、革命理論的建構也不能無視,尤其黃興的威望、軍事領導本事更是同盟會的中流砥柱,所以彼時孫黃是並稱。1960年代初,黃興的女婿薛君度著《黃興與中國革命》,以史事展陳告訴世人,黃興在近代中國的革命旅程碑,地位絕不下於孫逸仙。至於宋教仁在民國肇興,為內閣制奔走的努力更非徒託空言的孫文所能比擬,惜乎宋教仁在1913年遭暗殺,而黃興亦早死(1916年),華興會頓失兩大犄角,其勢力在革命政黨裡逐漸湮沒。

至於光復會一系,章炳麟早已和孫逸仙在1908年鬧翻,旋即和陶成章等退出同盟會,而陶成章更在1912年被陳其美唆使蔣介石將其暗殺。此後孫文系統獨大,再加上其後蔣介石手握重兵並獲江浙財團奧援,準備朝獨裁之路邁進;但愈是野心家就愈在乎身分名義是否具正統性,於是1940年4月尊孫文為中華民國國父,並立法通令全國遵行,中國國民黨的系譜從此單一、淨化。這一切都依循成王敗寇的叢林法則,既而編織「國父─中國國民黨─中華民國」三位一體的黨國神話,自欺欺人的結果,致使這政黨永遠不可能民主、多元。

國民黨尊孫文為「國父」,自然是倣美利堅來個依樣畫葫蘆。那首創「國父」(Founding Father)符碼的美國又是如何看待獨立建國初期的歷史呢?

雖說率領北美十三州殖民軍打獨立戰爭的喬治‧華盛頓(George Washington)在制憲會議後被推舉為第一任總統,爾後更冠上「國父」榮銜;但自十九世紀伊始,美國史家更著眼於制定、簽署《獨立宣言》(the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以及參與1787年「制憲會議 」(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的志士、先覺者,也就是除了華盛頓外,約翰‧亞當斯( John Adams)、班傑明‧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亞歷山大‧漢彌爾頓( Alexander Hamilton)、約翰‧傑伊(John Jay)、湯瑪斯‧傑弗遜(Thomas Jefferson)、詹姆斯‧麥迪遜(James Madison)等──名單還可以加上撰寫《常識》(Common Sense)的湯瑪士‧潘恩(Thomas Paine),以及疾呼「不自由毋寧死」的派崔克‧亨利(Patrick Henry)等──皆是史家津津樂道的「開國諸父」(Founding Fathers,或譯「建國元勳」)。

美國史家不獨尊軍事起家的華盛頓(沒有槍桿子出政權這回事),對「開國元勳 」的品評也時有浮升下垂。譬如,亞當斯在過往祇被視為可有可無的龍套,但經暢銷歷史作家麥卡勒(David McCullough)生花妙筆的新詮──《亞當斯傳》(John Adams,2001),他角色的不可或缺終獲確認;反倒是向來聲望崇隆的傑弗遜,由於蓄奴立場致其歷史地位稍降。

關於獨立與建國,美國史家更著眼於後者,因為自治與統一看似南轅北轍的兩元素,卻是「開國諸父」們以高瞻遠矚、相忍為國的態度創制出新憲法,成為美利堅合眾國大步邁前最厚實的原力。儘管這部憲法缺陷甚多,自治與統一隨著時代推移其比重互有擺盪,甚至有些可笑的妥協迄今仍存在;但後人在談及是否修憲時,「開國諸父」的胸襟、識見、原則立即成為後人談事論理的重要依據。不可否認地,「開國諸父」的形像是籠罩著濃濃清教徒道德觀,以及反映地主資產階級的面貌。不管如何,不歌頌槍桿子以及肯定「開國諸父」自由與相忍兼具,這才是合眾國的精神主旨。他們絕不會有《國父紀念歌》!

不幸的是,其後追隨美國鐫刻「國父」封號的國家,由於欠缺相應的政治文化、社經條件,加上內外形勢大致都困頓異常,導致「國父」成為集黨政軍於一身的「強人」、「獨裁者」。但看亞拉非新興國家中有「國父」者,幾幾乎都難逃權力誘人的窠臼,中國當然不可能例外。可以說,美利堅雖始創「國父」,但華盛頓在美國人心目中未曾獨享尊榮(在美國人心目中,排名第一的美國總統始終是林肯),「開國諸父」與憲政的牽連才是他們最關懷的物事;反之,包括中國在內的亞拉非新興獨立國家,「國父」燈籠高高掛是為了鏟除異己、旁支,於是民主、人權自然不彰。

不必懷疑或醜詆孫文於革命、民國的功勳,至若有人認為袁世凱才是中華民國「國父」,那不過又是名器爭勝的癖好作祟,更何況袁世凱日後成為一個毀民國、踐踏共和的奸雄人物,實在和「國父」形象差之遠甚!近來也有不少人力拱李登輝是「台灣國父」,這仍不脫唯心、排他的造神運動,殊不可取!

因為國民黨既獨尊「國父」、崇尚法統,結果就是阻卻了憲政民主、文化多元的進程。且不談目前這部憲法的大中國本位迫使今人必須以增修條文塑身,也不論已然四不像的修憲內容何其荒謬。重點是修憲已是千難萬難,遑論重新制憲!阻礙在於黨國體制的擁護者、辯護士,以護憲之名阻人民修憲/制憲。他們護的是大中國一統,猶如緊箍咒上身,於是護憲就是另類的戒嚴,「九二共識」的一中騙局就此肇生,即連高中課綱微調,也被馬英九、王曉波等少數惡靈套上遵憲大帽子,莘莘學子就任其荼毒。全世界除了共產國家,就祇有台灣是以憲法來框住人民思想,可悲兼可恨!

所以,必須破除獨尊「國父」的神話,人們才能洞悉洪秀柱之流的法統說,根本上背逆事實;破除「國父」魔咒,人們才能為著眼於人權而非國權的憲政重造;還有,解「國父」之魔戒,才能力避自己掉入重塑「國父」的陷阱。否則民主、人權必打折,成王敗寇的律則依舊會生生不息。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