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球對決:島國前進公投提案的歷史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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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6日,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以10比2表決通過島國前進所提「廢除公投法第30條所定50%投票率門檻」之公投提案。本案將可以進入第二階段連署,根據《公投法》規定,必須在六個月內集滿904,322份連署書,若連署順利,本案將確定交付全民公投。

在島國前進提案之前,公審會歷年總共審議過11件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包含追討國民黨黨產、反貪腐、入聯返聯、ECFA、公審會存廢、核四廠裝填燃料棒等,其中高達9件遭到否決,提案人花大半年辛苦連署而來的十幾萬份民意,公審會只消數十位委員就可以輕易予以否決,無怪乎公審會有公投殺手之稱,成了人民行使公投權利的最大阻礙。

島國前進的提案並不是第一件躲過公審會「魔爪」而進入二階段連署的,2007年間,國民黨為了反制民進黨所提「討黨產」及「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的公投案,也拿香跟著拜,提出「反貪腐」及「以中華民國名義重返聯合國」公投案,也都通過公審會審議進入二階段連署。但大家都知道這當中隱含濃厚的雙重標準,政黨操作不言可喻。即使目前公審會的組成不再以政黨比例來分配,但全然交由行政院提請總統任命的作法,甚至讓公審會政黨色彩愈加濃厚,因此,島國前進能在這樣的公審會委員的組成中突破,更顯得不簡單。

公審會作為「公投殺手」,其「殺手鐧」就是祭出「公投主文與理由相互矛盾」來否決公投提案,這段話儼然成為公審會的「否決例稿」,回顧過往公審會否決公投提案的歷史,不僅能彰顯人民為了突破公投法所做的努力,更能為這次島國前進的提案找到歷史定位。

在台灣公投史上,黃昆輝先生所提出的「ECFA公投」是相當經典的案例,四度提出卻也四度遭到否決。公審會否決主要的理由便是「公投主文與理由相互矛盾」。「ECFA公投」的主文是「你是否同意政府與中國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簡稱兩岸協議或ECFA)?」眾所皆知,提案人及其所代表的台聯黨是堅決反對政府與中國簽訂ECFA,依常理來說,提案主文應該是「你是否反對政府與中國簽訂ECFA?」,訴諸全民來反對政府與中國簽訂ECFA,但為什麼提案人要用這種「公投主文與理由相互矛盾」的作法呢?這相當值得我們深入思考。

「ECFA公投」的做法事實上與現行公投法規定,投票率需達50%門檻的規定有很大的關係,因為一旦沒有跨過此一門檻,不論贊成票有多少,那怕是有90%,提案的法律效果就是「否決」。觀諸在此之前的六次公投案,都因為有政黨刻意反動員,即使綁大選舉行,在大選投票率已高達75%以上的情況下,公投案的投票率就是無法跨過50%大關,更別提若沒有與大選同步舉行的情況下,50%的門檻根本難如登天。既然立法院堅拒修改《公投法》,那提案人只好來個「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既然未達投票率門檻的提案會被視為「否決」,那就將主文設計成與自己「相反之立場」,若是「如預期般」沒有跨過50%投票率門檻,該提案視同「否決」,也就是可以解釋為「不同意政府與中國簽訂ECFA」,如此便達成提案人的目的,但這種做法卻會產生明明提案遭到否決,提案人卻開心慶祝,或是提案通過,提案人卻開心不起來的怪象。

有趣的是,不只是民間團體要以「文字遊戲」來突破公投法的限制,就連執政者要深諳此道。2013年剛剛接任行政院長不久的江宜樺面對各界要求以公投來決定核四存廢,拋出願意接受公投檢驗的說法,並由立法院國民黨團提案,主文擬為「你是否支持停建核四?」,遭到在野黨及反核團體質疑,是要利用現行公投不合理的機制,技術性地封殺停建核四案。政府的立場明明是反對停建核四,卻將主文設計成支持停建核四,無非就是看準該提案難以突破50%的第一道門檻,而跨不過門檻的結果就是否決,也就是「不支持停建核四」。相隔一年多,同樣針對核四廠裝填燃料棒問題,反對裝填燃料棒的高成炎先生卻領銜提出「同意裝填」的公投提案,也遭質疑是在玩文字遊戲,與江宜樺的做法有異曲同工之妙。

撇開公審會其他否決提案的理由不談,值得思考的是,為什麼不分朝野,提案主文都要採取這種「公投主文與理由相互矛盾」的方式?為什麼不敢「正面對決」?如上所述,關鍵就在於那極不合理的50%投票率門檻的關卡,及未達門檻之提案視為「否決」而非「無效」的荒謬設計,兩者合而為一的結果就是造成反對提案的一方可以輕易利用反動員的方式來達成「否決」提案的目的,本來看似要藉由高投票率門檻來凝聚共識的制度,卻反而無法讓正反意見能夠並呈,造成反對一方的出席投票,反而是幫助提案方跨越投票率門檻,因此,反方就決定採取反動員的方式來使該提案遭到否決,這完全違反民主的精神,卻在過去六次公投中被運用到淋漓盡致。這樣的遊戲規則下,迫使提案人「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採取看似自相矛盾的提案主文來破解不合理的門檻限制,但玩「文字遊戲」的結果,也令公投的正當性遭到質疑。

如果將第一階段的50%門檻限制予以廢除,不論是同意方還是反對方都必須積極動員自己的群眾進場投票,廢除門檻的結果反而能提升投票率,如此一來,提案人也無須拐彎抹角,自相矛盾,提案主文自然能與其立場一致,支持者就推支持公投,反對者就推反對公投,不用玩文字遊戲,也不用充滿政治算計。回過頭來看島國前進,提案主文與理由完全一致,直球對決的結果,便是讓公審會的「否決例稿」無用武之地。

在立法院怠惰修法之際,島國前進要從根本上要來挑戰50%門檻的限制,除了直球對決外,這次的提案非由政黨發動,不是宣誓性的提案,且目標明確,在在都寫下台灣公投史的新頁。但是在正式廢除50%門檻之前,也得先面臨近百萬連署的壓力,以及提案能否跨過50%門檻的挑戰,這是全民的責任,自己的公投權利自己救,「翻轉公投」這一役大家要共同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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