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貍想想】大埔四戶勝訴,然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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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竹南大埔四戶勝訴,法院發言人說:「徵收過程非政府說了算」。一語點出了整個政府現階段面對各種大小開發案時,集體的心態-「我是老大,土地徵收不徵收,是我說了算。」同時也點出了現行制度上對於人民在面對政府開發計劃時,無法保障人民權益的制度性缺失。

在大埔徵收案的行政訴訟中,自救會對徵收人民土地的苗栗縣政府與內政部理由,主要可分為兩個部分。對內政部而言,其有關審查單位在審查此案時,未對於本案徵收之公益性與必要性以及是否符合比例原則進行實質審查;而對於苗栗縣政府而言,其作為土地開發的需地機關在執行徵收的協議價購程序時,也並未實質與土地所有權人進行協議價購。

說得更直白一點,就是政府在執行大埔徵收案時根本不在意土地所有權人真正的意見與想法。只憑借各種程序性措施,就說政府的作為一切的施政與作為都是「依法行政」。如今,法院的判決給了政府、給了行政機關一技當頭棒喝。司法也算是給人民一個小小的「微交代」。

雖然司法為大埔案守住了最後一條防線,但大埔案失去的眾多生命,以及如火如荼展開的桃園航空城開發爭議,一再地提醒著我們,開發與徵收的制度性缺失是導致大埔案、桃園航空城還有先前諸多因為徵地而引發人民抗爭的根源所在。

今天早上,在台中高等法院宣判的同時,大埔自救會代表與台灣農村陣線等公民團體,同時召開了《土地徵收法》修法記者會。這再再的提醒我們,「土地徵收『惡』法」一日不修,未來像是大埔案一類所付出的慘痛代價,將一再的發生;制度不改,縱使事後有再多的司法救濟與補償,也喚不回那些已經失去的寶貴生命。

然而,要強調的是,制度性的缺失,並不代表那些夾制度炒作地皮、枉顧人命的政客們,沒有責任。那些躲在制度後面的政客們,總是利用國家機器、利用制度殘害人民,以圖自己的利益,而當司法還給人民正義,卻還要國家制度代他們償還人民權益,君不見任何的政客願意為他們錯誤的施政負起政治責任。國家制度確實可惡,但請大家千萬別忘了,真正可惡的是利用這些制度的政客們。

謹以此篇文章,向那些抵抗徵收、守護家園的人民與生命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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