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臘、西班牙等歐債國家,因財政危機陷於政經風暴,須賴歐盟出手救援。台灣財政危機正快速浮現,問題嚴重性直逼歐債國家,而且沒有國際性救援機制可以依靠,因此,惟有及時自救,才能避免經濟災難的發生。
近年我國政府債務快速累積,依據國際貨幣基金(IMF)對政府債務定義,迄2011年中央及地方政府未償債務6.7兆元,占GDP的49.2%,若加計近來引發全國關切的勞工保險、軍公教退休金、國民年金等逾15兆的隱藏性債務,總計高達GDP的1.58倍,財政危機日益逼近。
台灣政府債務雖是「內債」,與歐債國家的「外債」性質不同,但政府債務不論是「內債」或「外債」,本質上都是全體人民的債務,最終須由人民自己來清償。政府債務問題越嚴重,可支配財源日益減少,人民財富也相形縮水。問題拖得愈久,貧窮問題愈形嚴重,而且代代遞延,讓後代子孫淪為難以翻身的「貧窮世代」。
更嚴重的是,財政危機使得國家公共服務的品質與數量遽減,基礎建設及教科文等各項投資縮水,從而不但削弱經濟成長動能,而且嚴重斲傷國家競爭力,造成經濟的惡性循環。這正是過去這幾年台灣經濟日益沈淪的寫照。
眼看危機步步逼近,現在是我們必須共同面對解決問題的關鍵時刻。台灣必須設法管理日益升高的財政風險,大力改革政府財政,化危機為轉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