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9日巴勒斯坦人民在聯合國獲得重大勝利:聯合國大會議決將其身分由「非會員觀察員實體(entity)」提升為「非會員觀察員國家(state)」。這個身分的變化形同聯合國已經正式承認巴勒斯坦是一個國家,除了不能投票外,聯合國其他開放給「國家」參加的會議巴勒斯坦都有權參與。
雖然這個決議無從使以色列退回其1967年前的邊界,但是巴勒斯坦可以利用像國際刑事法庭(ICC)等組織對以色列軍隊或約旦河西岸、加薩走廊等以色列屯墾者的作為提出刑事告訴。因此,這不僅是象徵性的道德勝利,台灣對此感受更是五味雜陳。近日來加薩走廊的以巴衝突占據新聞版面,故有一種說法認為:以色列落在加薩的炸彈是幫助巴勒斯坦在聯合國獲勝的最大功臣。
表決時,常任理事國包括英、法等美國長期盟友都投下贊成票,而過去因反猶大屠殺對以色列深具原罪意識的德國、以及一向與美國站在同一陣線的澳大利亞,此時都以棄權表示不再反對,只有加拿大、捷克、諾魯、密克羅尼西亞、馬紹爾群島等美國盟友表示異議。
結果比例實在太懸殊(138票同意提升巴勒斯坦地位、41票棄權、9票反對),美國搞得滿臉豆花。因此,認為以色列軍隊作為引發國際公憤導致如此結果,是很自然的推論,但是進一步思索實情發現可能會更複雜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