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德轉型正義系列報導五】打開傷口是為了復原—專訪德國史塔西檔案局局長(上)

威權體制下,人可以為了名利出賣家人和朋友,檢調為了升官,「把無罪辦到有罪」。威權轉型成民主後,這段不堪的過去該如何面對?德國在東德轉型正義的實踐,之所以被國際社會視為值得參考的範本,相當程度是歸功於情治檔案的利用和開放。在這個人類歷史上前所未有的民主工程中,由國會立法成立的獨立機關史塔西檔案局,一直扮演著主導的角色。

聞之色變的黨國打手

評缺乏人權概念的婚姻平權法案審查:結婚需要社會共識?

12月22日,台灣婚姻平權草案首次在立法院進行審查,從議事開始到中午結束,手機每隔幾分鐘就傳來伴侶盟在臉書上即時推文的通知。我看完了法務部對婚姻平權草案的書面審查報告,條條乍看依法有據而語帶保留,再聽法務部次長在國會中就同一論點跳針式的發言,加上場外護家盟「循循善誘」的呼籲,一整個早上正反立論各據一方,在我心中交戰數回。

但那甚至不足以叫做交戰。在基本人權的大架構底下,在國會的殿堂,民選政府的派任官員和立法委員就要不要給予同志族群合法結婚的權利,如同林淑芬委員所說,「其實已經違反基本人權的概念了」。我們有21世紀的民主社會,卻有思想停住於百年前的國會。

【打狗吹水】太陽花運動的震幅:自己的工作自己救?(上)

日前,書K馬邦伯少年顏銘緯因緣際會拜訪了前總統陳水扁。面會中,身體不由自主抖動的阿扁向顏銘緯說,這波太陽花運動的影響,將會持續30年;換言之,若太陽花運動的參與主體是20多歲的年輕人,那30年後這場運動的主體,將正值50歲出頭的中壯年。因此,阿扁的30年之說,或有其道理。

然而,以年輕世代為主體的太陽花運動,事實上有著濃厚的「世代」的意涵,儘管全稱式的「世代」提法,可能會流於普遍性的危險,但以「世代」角度切入,仍有可供深思之處。過往,「草莓族」的帽子,是拿來抨擊這年輕世代的低抗壓性,並以此將社會崩壞之責外卸,但當台灣年輕世代以「打工度假」之名到澳洲等地幹起「3D台勞」的故事揭露後,發現「草莓族」並非抗壓力低,而是慣於接受鬼島老闆「血汗爆肝」的奴役,到手的依舊是堪憐的低薪。

民進黨「地方包圍中央」策略的歷史回顧(1989-2000年)

今年的地方公職選舉,「地方包圍中央」策略再次被民主進步黨人士提起,引發一陣討論。其實,早年民進黨提出「地方包圍中央」策略,有其時空背景以及發展過程;透過歷史眼光的重新回顧,我們將能撥開政治上的紛擾與迷霧,更瞭解這個策略的開創性意義與時代侷限。

一、前言:「地方包圍中央」的時空背景

「地方包圍中央」策略,源於1989年民進黨人士張俊宏主編的《到執政之路:「地方包圍中央」的理論與實際》(台北:南方叢書出版社,1989年)一書,成為往後十餘年,民進黨透過縣市長選舉逐步取得政權的重要方針,並於2000年贏得總統大選。

【時事想想】陳為廷二度侵犯受害者

為什麼你們對社運明星這麼寬容,對於沒有權力(劉喬安),一路被壓著打,一路想要提出事實的人這樣嚴苛,這是甚麼社會?

以上是一列模仿的套句。

陳為廷受訪時主動說出兩次性騷擾女性的案件,根據他的公開道歉聲明,他是基於不想讓選民有受騙的感覺,而在正式登記參選前,受訪時「覺得是適當的時間,所以順著採訪的事把它講出來。」他並說誠信是政治人物的基本原則。

我不想討論太多層面,或寫一篇「吳育昇、九把刀、阿基師作為一個病體」之類的文章。

在今年六月間,曾任媒體主管的馮姓友人曾對我說過陳為廷襲胸進法院的事,我心想,他未來的政治對手或KMT有可能拿這件事來打他。顯然知道此事的人不僅陳為廷核心友人,外圍也很多人知曉。

學權意識覺醒 對抗高等教育中的威權遺毒

近年來由於國家教育經費緊縮與少子化危機,讓全國各大專院校和教育部忙著滅校與自滅;滅校是教育部喊出將在5年內減少大專院校至100所,自滅則是各私校用各式名目以校產變家產的方式快速變現,讓高等教育淪落成商業買辦。

以世新大學為例,自去年開始董事會內部人事變革後,將牟利黑手伸進校務會議當中,忽視學生權益逕自宣告調漲學雜費,在程序不正義的狀況底下快速進行,引起校內學生連署近千份反彈,最終還是送去教育部審查,幸好沒有通過,否則校內學生又得縮衣節食才能繳清學費。

世新校方以各式成本管理概念經營學校,拋棄既往對於學生的尊重,緊閉發聲管道,在今年初就將經營多年的破報給廢除,使得大量異議聲音隨著報紙的消失而消亡,也將原本具有左派理念的台灣立報重新改造成類官方宣導報,完全失去其報導的內涵,讓人「不忍卒讀」。

阿里斯壯

本文作者為獨立媒體工作者,相信學生團結起來就會有力量。

同志當然能「增產報國」──回應護家盟同志無法生育之論點

12月22日正值立法院審查婚姻平權法案的歷史關鍵時刻,而許多宗教團體到立院以充滿偏見與歧視的論調大肆抗議,其中一個老調重彈的重點是「同志無法生育下一代」。這個觀點並不陌生,早在2003年立委侯水盛就曾經提出「同志結婚亡國論」,他認為同性伴侶是一種「下不了蛋、產不了子」的組合,故而同志婚姻合法化的話,將會導致「亡國」的後果。針對這個錯誤的偏見,我們有必要提出真實的狀況,戳破這個充滿歧視的荒謬觀點。

首先,此一偏見認為,同性戀不但不想要有小孩,也不會有小孩。在意願層面而言,根據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於2008年所進行的一項女同志健康行為普查,在受訪的1523位女同志當中,回答考慮於未來有小孩者占了66.5%,將近三分之二的受訪者在目前法律不允許女同志合法使用人工生殖的情況下,仍然抱有強烈的親職渴望。

是語言癌,還是一統語法的快感?

近期《聯合報》做了個「語言癌」的專題報導,後續引發一系列關於溝通語法「正確」與否的討論,該篇報導簡而言之在於以「進行一個XX的動作」做為語言癌的具體病徵,分別就日常生活耳熟能詳的事證,如阿基師的記者會、中央部會首長的政令宣達,或是電視媒體連線報導時不知所云之現象進行「剖析」,並宣稱將提供治療解方,使語言乾淨與健康。

「語言癌」不是太新的題目,但在社群網站與通訊軟體滲透率極高的當代社會,這篇報導的走向最終與「思考力弱化」連結,並試圖以「資訊零碎」與「網路用語」做為語言癌的成因,即便了無新意,但這篇報導所呈現出的幾個面向卻耐人尋味,我將各別描述這些面向所指稱的意涵。

回應「那些憲法沒寫的事──淺談法國雙首長制」一文

週六於想想論壇欣見一篇淺談法國雙首長制的文章,可惜文中對法國第五共和憲法有許多誤解和錯誤,所以特別撰文回應。

該篇文章提到許多憲政慣例,細看之後並不認同,例如「內閣成員必須投入國會選舉並勝出才能留任」,單一事件能夠叫做憲政慣例?又依據憲法,閣員不能兼任議員,由此可見該文所說的此「慣例」並非慣例,乃是一時的權宜措施。而該閣員當選國會議員後,續任閣員時卻又必須辭職國會議員才得以符合憲法規定,就是最好的證明。再者文中敘述新總理向國會提出信任投票,相信筆者指的應該是第五共和憲法第49條之規定,但既是憲法明文規定,又怎會是憲政慣例?事實上憲法第49條最常被拿來使用在通過年度總預算和健保預算上,乃總理要脅國會不全盤通過就內閣總辭的武器,實在與文中所謂的濃濃內閣制色彩相差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