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立大學社會學研究所博士。
12月22日正值立法院審查婚姻平權法案的歷史關鍵時刻,而許多宗教團體到立院以充滿偏見與歧視的論調大肆抗議,其中一個老調重彈的重點是「同志無法生育下一代」。這個觀點並不陌生,早在2003年立委侯水盛就曾經提出「同志結婚亡國論」,他認為同性伴侶是一種「下不了蛋、產不了子」的組合,故而同志婚姻合法化的話,將會導致「亡國」的後果。針對這個錯誤的偏見,我們有必要提出真實的狀況,戳破這個充滿歧視的荒謬觀點。
首先,此一偏見認為,同性戀不但不想要有小孩,也不會有小孩。在意願層面而言,根據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於2008年所進行的一項女同志健康行為普查,在受訪的1523位女同志當中,回答考慮於未來有小孩者占了66.5%,將近三分之二的受訪者在目前法律不允許女同志合法使用人工生殖的情況下,仍然抱有強烈的親職渴望。
再來就實際實作層面而言,已經有許多同志利用各種方式進行人工生殖,異性性交絕非生育下一代的唯一可能。在英美等國,70年代時女同志與單身女性也常被拒於人工生殖的大門之外,當時在女性主義的健康運動脈絡中,女性發展出讀書會、自助團體甚至設有精子銀行的健康中心,公開教導女性了解自己的身體,掌握更多健康的資訊,以及如何使用滴管將精子注射入自己的陰道,即可達成自助滴精的懷孕效果。
在英國,有一篇文章清楚呈現了當時的女性主義政治氣氛,她們高聲的說「我們自己來!」(Doing It Ourselves:Self-Insemination)透過如火如荼的宣導,越來越多女性了解此一技術,許多女性甚至驚覺於聽起來太過簡易,因而寫信來想獲得「更多資訊」(more information)。在此後同志的人工生殖使用逐漸被接受,並在英美等國興起一股浪潮,甚至有同志嬰兒潮(gay baby boom)的出現。根據統計,在美國育有小孩的同志人口有800萬人,而同志家庭的小孩逼近1400萬人。
在台灣,我們也看到近幾年的報章新聞中,仍有許多台灣同志們身體力行選擇以人工生殖方式懷孕生子並組成家庭的新聞陸續浮現。據報載,一對男同志伴侶與女同志伴侶「協力」以滴精方式懷孕生下一子,並且四人共同負擔養育與照顧責任。 並且,也有許多女同志克服距離與金錢的壓力,遠渡重洋前往其他國家尋求人工生殖科技醫療服務。 此外,女同志媽媽聯盟成立於2005年(後正式更名為「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不但是東亞地區第一個以同志親職為主的團體,更發行了每月一期的電子報「拉媽報」,記錄女同志成為母親的種種歷程及生命故事 。同時,該團體還出版了「當我們同在一家—給想生小孩的女同志」,希望以教戰手冊的模式為想要生養小孩的女同志們迅速指點一條明路。該團體也在台灣的北中南東各地,舉行多次實體聚會與同志親職相關座談。從該組織密集的活動,以多種形式傳播並分享人工生殖技術,以及會員主動參與並積極討論、尋找更適當而可行的人工生殖方式,可以顯現出台灣同志對親職的渴求,已經從個人獨自求醫,逐漸轉往集體討論、分享、並修正技術的集體行動模式。
簡單來說,無論在意願層面或是技術層面,保守宗教團體都無須擔心同志無法生育下一代。堅持異性性交為生殖的唯一可能早已是落伍觀念,更嚴重傷害所有無法以自然性交方式生產下一代卻仍抱有育兒想望的公民。段宜康委員就在公聽會上指出,假如自然生育是結婚合法的唯一考量,難道我們要禁止所有不孕夫妻的婚姻權?
想當然爾我們不會承認這樣一個荒謬的推論。人工生殖開啟各種組織新家庭的型態與可能,倘若許多同志伴侶、不孕夫妻、甚至單身女性,都有意願生又有能力養,我們為何不開放科技大門讓這些人都能實踐生育渴望?當國家一再宣稱面臨少子化危機,除了健全完善的家庭支持政策,敞開人工生殖的大門,讓人工生殖成為體現生育自由的途徑,讓更多元的族群都可享有使用人工生殖的權利,或許才是提高生育率的關鍵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