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開榮耀的歷史扉頁——同婚法案一周年後的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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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去年的這個時候,彩虹旗驕傲的在凱道上飄揚,數對伴侶激情的在大街上擁吻,接受這個世界對他們的善意及祝福。2019年5月17日台灣寫下燦爛的篇章,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國家。


這是一個既保障人權,又尊重民主政治的結果

2017年5月24日「大法官第748號解釋」確立了同志有與異性戀相同的婚姻自由之後,又因應2018年底的公投結果,決議以專法形式保障同性婚姻相關權益,是一個既保障人權,又尊重民主政治的結果。因此,根據通過的748施行法第4條,同性及異性都可以到戶政事務所「結婚登記」。

在相對保守的亞洲國家,這是莫大的榮耀。專法的與民法婚姻的規定仍有部分落差,但是在法案通過前的幾個爭議議題上,如日常家務代理、婚姻關係終止、彼此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都能準用民法及其他法規,是實踐人權的一大步。

我們不是貪心,而是相信人人有追求幸福的權利

即便如此,仍有許多人仍然以病理的角度認為不同的性傾向是不正常的、是少數的、是需要被矯正的。他們宣揚著維繫一男一女婚姻作為神聖不可侵犯的教規,且認為這個社會動員太多心力在這些少數人身上。而近年來風起雲湧的社會運動與公投所帶來的議題熱度,也讓許多民眾一時之間無法接受。   

但是,許多議題雖以LGBT權利為焦點,事實上更廣泛的談論及「何為家庭?何謂婚姻?又何謂人權?」等普世價值。同婚法的態度轉變反映的是當代社會對於家庭的再社會化,也是台灣民間各團體、行政、立法、司法與所有公民參與的過程,是一個學習聆聽不同意見、妥協、溝通並往前邁進的民主法治之路,這條路已經已經在台灣社會走了數十年,從而開花結果。

未完的革命,同婚法一周年後的反思

同婚法通過從來不是平權運動的終點,因為運動與政治參與是一個持續且不斷與社會溝通的過程。儘管,台灣已經是亞洲率先通過同婚法的國家,但是以平權為名的倡議並不會終止,讓我們反思目前仍有議題尚待關注:

第一,有愛無礙,跨國婚姻

依照〈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前段規定,婚姻的成立需要依「各該當事人之本國法」,意思是台灣人民和外國人民結婚,有關婚姻的成立要件(例如結婚年齡、性別),必須要分別依據「兩個當事人的本國法」的規定。簡單說目前台灣同志的只能跟其他26個同婚合法化國家締結跨國婚姻。然而,愛不該因為距離而成為阻礙;也別讓距離成為分離的理由。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TAPCPR長期關心跨國同志伴侶進行司法訴訟權益,並邀請大家一起走一趟凱道,支持跨國同婚。[1]

第二,收養子女權益[2]

以目前的專法規範,同志家庭若要收養小孩必須是孩子跟其中一方有血緣關係,方可以向法院聲請收養。排除「無血緣共同收養」的權利是下一個值得社會辯論的議題。許多批評主要集中在擔心孩子的權益受損,認為孩子在同志家庭可能會比較不幸福。然而,他們忽略了「收養是在幫孩子找一個合適的家,而不是在幫大人挑一個想要的孩子」;「收養是需經過一連串專業與司法評估的過程,是要負擔責任才能享受的權利」。

第三,人工生殖

人工生殖(assisted reproductive technology,ART)係指利用生殖醫學的協助,以非性交之人工方法,達到受孕生育目的之技術,目前多適用在生育有障礙之夫婦身上。[3]在台灣的技術應用上已經相當成熟,甚至吸引許多外籍人士來台使用該技術,不過在同志家庭的適用性仍備受爭議。典型的批評在於孩子天生無(生理上的)父或母,是對孩子健全發展的傷害,且人工生殖違反自然天性。

然而,試想孩子出生是被兩位母親扶養長大,他會因為沒有父親而鬱鬱寡歡嗎? 他會因為缺少摯愛兒童年不完整嗎? 我想不是的。當孩子出生是被兩位母親扶養長大,他不會覺得想念或失去父親,除非家長並未善盡義務。然而,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今天的議題不只是在同志家庭發生,每個孩子與家長都是在學習如何陪伴彼此、互相呵護、面對困境。我們不該試圖用社會框架,甚至是自己的經驗幫孩子理解什麼是獲得與失去。[4]

友善性別的生命歷程觀點

同婚及其所帶來的社會保障權益(如簽署醫療同意書、財產繼承、婚姻關係終止;或者尚須爭取的人工生殖、收養、跨國婚姻等),其實只是我們理解同志權益的其中一個面向。甚至我們仍需將議程更擴大到更被忽略的性少數族群,如跨性別者。除了同婚權益尚有許多議題是必須納入性別友善的議程之中。

例如,同障礙者常常受到同志圈與社會規範的雙重排除[5],而對於他們來說滿足性需求是隱晦而無法實踐的禁忌。然而,站在普同的觀點,性的歡愉應該正常化,而不該因為障礙身分或者同志性傾向而有所差別待遇。令人振奮的是手天使對於社會文化認知的擾動的經驗,手天使是台灣公益團體,為每位重度殘疾者和視障者提供最多3次的免費手交服務,他們在回應困境的同時,長出了實踐的種子,也是對於社會制度排除的控訴。

還有走進異性戀婚姻的同志經驗,他們往往無法順利融入同志群體,也無法在異性戀婚姻中認同自我。我期望追求幸福是每個人的權利,但是現實中出櫃並非每個人都有的條件,而這些經驗更被隱沒在大海中。為了更平權的社會,我期許友善性別概念應該貫徹在生命歷程的不同時期:

第一,本土化的性別友善教育

性別平等教育目的是教導學生瞭解並尊重不同的性別特質、性別認同與性傾向,清楚地讓學生認知其個體差異並不會影響個人能力及與他人之互動關係,期能營造無偏見歧視之性別友善教育環境。[6]

而目前不乏翻轉性別印象的繪本,如2019年12月《胡利安是隻美人魚》新書發表,講述繪本主角小男孩胡利安鼓起了勇氣「變形」,成為了他最愛的美人魚的故事。不過目前教材多採用西方國家經驗為藍本,未來如何發展本土適合的教材值得深思。

性別工作平等法也納入廣泛反歧視概念

性別工作平等法[7]是我國平權的一項里程碑,但是防治措施仍聚焦在異性戀的框架下,如職場性稍擾、因為性別而阻礙升遷機會、因為育兒而剝奪工作都構成冒犯性或敵意性的環境。然而,就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及婚姻平權大平台所做的問卷調查仍發現台灣的法律有進步但是同志人權在職場的處境可能沒有明顯的改善。[8]推動多元性別友善職場,性別工作平等法也納入廣泛反歧視概念是下一個努力的目標。

因應不同性/別需求的社會照顧

最後,國外同志長照紀錄片「沉默的一代」[9]揭露了看護在安養院如何對同志長輩做歧視與責難,甚至要他們手按在聖經趣味自己的性傾向懺悔等。然而,社會照顧制度也需要重視不同性/別的需求,不該被排除在制度之外。根據同志諮詢熱線的調查顯示近9成同志希望老了以後可以跟伴侶、家人或朋友共同生活,避免獨居,甚至孤獨死。[10]除了長期照顧的資源、財源、福利輸送等議題之外,如何納入性少數的異質性,「老年政策」、「安養機構規劃」與制度設計必須提前考慮「同志社群老化」的經驗與需求評估。

結語

去年的此時,台灣的天空溫柔的撒下和煦的陽光,那光芒帶給人們臉龐一絲燠熱,也驅走歧視的眼光。當我們再翻開榮耀歷史的扉頁,2019年5月17日,同婚法通過代表著平權之路終於將同志的權利納進議程,社會變遷與倡議的路徑使得平權不再搖不可及。而當社會正式將權利還給同志族群的時候,整個制度也必須因應這些新的經驗不斷的滾動修正,透過將不同性/別的需求重新制度化、重新反思家庭、婚姻、制度與性/別的意義,那些最溫柔、也最貼近我們的美好將重新再屬於彼此。


[1]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TAPCPR (2020)【飄洋過海來看你】5/17跨國同婚連儂牆集氣

[2]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2019)。同志可以收養小孩嗎?我可以, 我們不行!

[3]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2011) 人工生殖

[4] 同婚合法後 ,法國女同志有望在2020年適用人工生殖

[5] 顏鈺杰 (2020)。為障礙者充權:看見障礙者被消失的性需求https://npost.tw/archives/54879

[6] 教育部告訴您【性別平等教育教什麼】

[7] 性別工作平等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8] 20200505【會後新聞稿】同婚通過!同志員工敢出櫃嗎? 2020年台灣同志(LGBTQ+)職場現況調查結果發佈記者會

[9] Gen Silent, The LGBT Aging Documentary: Official Trailer

[10] 同志諮詢熱線(2019)。看見老年同志 落實長照多元需求  首次老年議題調查 提高同志關注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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