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提了一狗票反多元成家民法修正案的理由,幾乎沒有半個能通過公共辯論過程的邏輯檢驗,這個已經有很多人談了,那不叫法學上的技術見解,那叫為特定價值觀背書,技術或許會有技術上的難題,但沒有價值立場,人才會有。

這件事更值得批判的地方在於:法務部在立法院的報告,是作為修法時,新法在執行上的技術面參考。行政體系在價值的選擇上,本來就可能非常保守,但作為官 僚,必須擁有專業與效率,而在報告中參雜這麼多的偏見,還無法正確地透過法律技術面來包裝,只表示兩種可能:一是官僚系統非常不專業。或是因為某些原因, 選擇了太強烈的立場,而被迫只能放棄專業。
其實在憲政改革以前,在總統有權任命行政體系最高首長卻幾乎沒有責任的詭異情況下,要說行政體系是總統的狗也不為過。
看一看最近的那次選舉吧,整個行政體系是怎樣動作的:國稅局發公文去審柯文哲演講的帳,要求提供資料,可是演講的稅都是預扣的,行政機構要稽核自己會沒有資料?放屁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