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法國女人願意生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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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先進國家紛紛面臨低生育率危機之際,法國近十幾年來的生育率不僅逆向成長、逐年攀升,並帶動人口成長,使法國於2011年正式突破6千500萬人口,成為歐盟第二大人口國。

相對地,台灣婦女的總生育率,已連續好幾年為世界倒數,去年更跌破1,創全世界生育率的最低紀錄,成為另類的台灣奇蹟。

就筆者觀察,法國與台灣的生育環境很類似,生育表現卻截然不同,看來法國的例子非常值得台灣借鏡與研究。

自2006年來,法國已連續好幾年為歐盟各國中生育率最高的國家,2010年法國婦女總生育率更高達2.01(每位婦女所生育之子女數),是繼嬰兒潮結束後35年來的新高。

吊詭的是,2009年正值法國經濟大衰退的一年,因此在2010年法國能有如此高的生育率表現,顯示經濟衰退並不影響生育率。同時法國婦女也有嚴重的晚育現象:據統計,法國婦女的平均生育年齡近30歲,其中35歲以上才生育第一胎的比例為22%。更令人驚訝的是,在高生育率的同時法國婦女也有極高的婦女勞動參與率,24~49歲婦女在職的比例高達82%。

因此,當台灣各界普遍認為是經濟問題,晚育以及婦女就業所導致的低生育率,透過法國的例子可發現,這些都不是影響生育率下降的直接因素。

觀察法國社會,筆者認為有兩個因素是法國政府有效提振生育率之因,第一、以「子女」為本的核心思考;第二、以「家戶規模」為單位的補助政策。

眾所皆知,法國以重視人權為其國家最重要的基本價值,因此在相關的家庭政策思考上,為了保障「所有的」新生兒,無論是否為婚生子女、無論是否為合法身份、無論是否為法國籍,皆一視同仁,不會在政策上或者補助上有任何的歧視。

在台灣,相關的政策制定圍繞在以「家長」為本的思考,以目前台灣各縣市所發放的生育補助觀察,多半限制請領者必須「具合法婚姻關係者」才能請領,當然更不用提國籍的問題。根據內政部統計,目前百名新生兒中即有四名為非婚生子女,在此情況下,政府不該再漠視非婚生子女的權益,而是應積極輔導如何讓非婚生子女合法化、去標籤化,使這群無辜的孩子也能受到應有的保障與重視。

除了重視非婚生子女的權益外(人人生而平等),早在1938年起,法國政府便開始採取了一套以「家戶規模」而非「收入多寡」來當作補助的標準。在不論父母收入的狀況下,依照家庭的子女數(註一)來給予補助----生的越多,領的越高!在這樣的政策思維下,配合政府的財政狀況,設計了一連串相關的家庭政策,有效提高了法國的生育率。

相較於台灣,目前許多相關的家庭政策皆設有「排富條款」,然而排富條款所帶來的問題,在於多數的中產階級無法享受到補助;反之對於符合資格的家庭而言,補助的金額不夠高,依舊缺乏生育誘因。從國家利益角度來看,政府應當鼓勵中產階級多生育才能避免未來生了卻養不起的窘境,並提高台灣的人口素質。

此外,法國家庭政策之細微,也是令筆者感到敬佩的地方。按「家戶規模」(家庭中的依賴人口數)與「收入多寡」所計算得出的「家庭商數」(Quotient familial)成為許多福利支付的判定標準。

舉例來說,「家庭商數」越低者,代表越需要接受政府的照顧,因此這樣家庭的孩童,不但有優先進入幼兒園的權利,還能享受低廉學費及午餐費等等優惠,反觀,同樣的一所幼兒園,「家庭商數」越高者,則需支付較高的學費以及午餐費,並且要排隊,讓「家庭商數」較低者先入學,所以偶爾也會發生因「家庭商數」太高而找不到幼兒園可以入學的窘境!

筆者有一同學是單親媽媽,她不僅享有極高的「住房補助」(Allocation logement),每個月還可領取所謂「家庭支持補助」(Allocation de soutien familial) (註2),而政府所提供幾近免費的托育服務,讓她不至於落入單親貧窮的困境,並得以繼續專心攻讀博士學位。透過以上這些例子,我們可以看到法國政府傾全力在培栽下一代的努力,不讓先天的環境影響孩童未來的發展。

反觀台灣,極低生育率的危機,雖然讓馬英久總統高喊「將少子化提高到國家安全的層次」,但政府所能提供的資源配套卻令人感到失望。

首先,獎勵生育的政策並沒有一個專責單位在負責,甚至目前的大專院校中找不到任何一所與人口有關的系所。筆者盡己所能查詢到的相關政策包括各縣市依財力不同而發放的生育津貼;勞保局的前半年六成薪的育嬰津貼、財政部的青年安心成家方案以及內政部幼兒托育補助等,全都零零散散落在各縣市以及各部會的頭上且法規條文規定一堆,申請的程序繁瑣令人感到頭痛。而這些措施是否有帶來正面的政策效果?想必政府並不清楚。

今年內政部還發起了一個「101幸福大作戰」的計畫,要全民共同腦力激盪,提出創新且具體可行的人口政策建議,甚至要民眾詳列預算使用並說明經費來源,實在令人感到不可思議。

事實上,除了少子化問題外,人口結構變化以及人口組成等問題,本應當是政府必須全盤且長期的關注的重點,因為人口問題是所有問題的根本,各種政策的推動必須考量台灣未來的人口結構以及人口組成的變化,否則將會成為災難。

例如,90年代立意良好的廣設大學、開放師培等教改政策,卻因為忽略了人口結構的變化,在今天變成「低分上大學」以及「流浪教師」等社會現象,嚴重性可見一斑。

期盼政府能以更積極的態度面對人口問題,並且去了解它背後所帶來相關社經問題的影響,讓現今每個政策的推行,都能成為明日社會的紅利,這才是全民之福!

 

註一:「家庭補助」(Allocations familiales) 的對象為有二個以上子女的家庭,政府每月給予補助直到子女滿20歲,每多生育一名子女,補助金額會增加。只生育一名子女者,只能領取基本的補助(Allocation de base),直到子女滿3歲為止。

註二: 「家庭支持補助」(Allocation de soutien familial) 的對象為父母單親或是孩童由祖父母等第三者照護的家庭。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