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不能做的事!】你不能有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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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現在是完全自由開放的社會,只要不違法,大家可以隨心所欲做想做的事。不過在國民黨戒嚴統治時期,很多現在看來理所當然的事,當時統統都不准做。例如現在的原住民可以很自然地使用傳統姓名,甚至有還直接使用拼音而捨棄漢字;但在1995年以前,所有原住民都只能用漢人姓名,連要叫自己的名字都有困難。

日本在統治台灣期間建立嚴密、完整的戶籍、地籍制度,二戰期間進一步鼓勵台灣人改成日式姓名。不過戰後來台的中國人,有的是頂替他人身分,也有一人同時使用數個姓名,嚴重困擾政府之施政。

因此,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在戰後頒布「台灣省人民回復原有姓名辦法」,主要是要消除台灣人的「日本毒素」,規定已改為日式姓名者,恢復原有之命名;至於命名規則、文化與漢人完全不同的原住民,也規定應參照「中國姓名」自訂姓名。

另方面,中央政府也在1953年制定的「姓名條例」,最重要的核心精神就是「一人一姓一名」。因此,改名在早年是相當嚴格的。必須在同一機關學校內有同名同姓者、同縣市內有同名同姓者、銓敘時發現有同名同姓者、與通緝犯同名同姓者,全都建立在不要與他人同名同姓的基礎上。

所以在1954年底,有位從浙江逃來台灣的民眾,因與中共十大元帥之一的「陳毅」同名同姓,馬上就依「姓名條例」規定申請改名為「陳石潔」。還獲得政府當局的嘉獎。

不過有鑑於部分家長識字不多,早年使用通俗乳名幫孩子報戶口,而不斷有改名之需求。「姓名條例」於是在1965年再次修正,放寬民眾可因「字義粗俗不雅」申請改名。

雖原住民都依規定改了姓名,不過有部分原住民只是將日姓改為漢姓,直接套用原有的日式名字,省卻再次命名的煩惱。結果,台灣省政府還為此發函各原住民區學校,要求校方注意學生名字是否仍含日本色彩。

更常見散居各處的原住民親族,在登記新姓名時,各被戶政人員選了不同姓氏;以致同一家族父母兄弟姊妹,每人各有各的姓氏。

不過在當時,還有個原住民仍保有自己的傳統名字。原名「史尼育唔」的台東阿美族原住民,以「中村輝夫」之姓名在日治時期參加高砂義勇隊,於1944年在印尼摩羅泰島與部隊走失,自力叢林深處生活數十年。

日軍認定史尼育唔已經戰死,史尼育唔在台灣的妻子戰後改姓李,並將史尼育唔改名為「李光輝」;只是史尼育唔當時的狀態是死人,自然就沒正式登記了。

在日本與印尼政府於1974年底尋獲史尼育唔時,台灣與日本甫處於斷交後的敵對狀態,當然不可能使用「中村輝夫」如此政治不正確的稱呼。所以在不確定能否將史尼育唔改稱為李光輝前,史尼育唔這個阿美族傳統名字一度活躍於媒體上。有趣的是,史尼育唔返台時還健在的大姊賴全妹、三姊林生妹,同門姊弟各擁不同的漢姓。

1987年解嚴後,原住民運動也出現各種訴求,除了最基本的將「山胞」正名為「原住民」外,也包括破除吳鳳神話、恢復傳統姓名、歸還土地、成立專責機關、原住民自治等等。

在「原住民」還稱為「山胞」的年代,全面改選後的第二屆立法院,就在1993年3月中初審通過「姓名條例修正草案」,准許原住民恢復傳統姓名。

不過正式完成修法還是要等到1994年的第三次修憲,將「山胞」正名為「原住民」後;立法院才在1995年1月修正「姓名條例」,准許原住民回復傳統姓名,但仍只能使用漢字表記。

首位恢復傳統姓名的原住民是立委高天來。出身新竹縣泰雅族的馬賴‧古麥在「姓名條例」修正通過後,率先將「高天來」改名為「馬賴・古麥」。賽德克族的立委蔡貴聰也改名為「瓦歷斯・貝林」。

兩人也都在1995年底投入第三屆立委選戰。但瓦歷斯‧貝林成功連任,馬賴‧古麥卻是高票落選。

由於更改已經使用數十年的姓名,確實會在生活上造成極大的困擾。實際申請回復傳統姓名的原住民並不多,直到2002年,僅595人回復傳統姓名,還有32又改回漢名。

為此,「姓名條例」2003年再做修正,讓原住民可使用羅馬拼音書寫傳統姓名,並與傳統姓名或漢名並列。因此,原住民傳統姓名可有三種呈現方式,使用漢字傳統姓名(瓦歷斯・貝林)、使用漢字傳統姓名並列羅馬拼音(谷辣斯・尤達卡Kolas Yotaka)、使用漢名並列羅馬拼音(廖國棟Sufin Siluko)。才慢慢提升原住民回復姓名的誘因。

直到2017年,雖僅有3000多名原住民回復傳統族名,但也有2.4萬人採用漢名並列羅馬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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