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止勳章要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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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開議第一天,有立委提案修正勳章條例,主張將采玉大勳章、中正勳章更名,遭國民黨團退回。提案的林昶佐批評,這些象徵國家最高榮譽的勳章,背後是以意識形態命名,特別是位階最高的采玉大勳章,是以蔣介石的母親王采玉命名,蔣的媽媽與台灣毫無瓜葛,「這種陌生人勳章不能代表國家!」結果引發兩派爭論,一派認為民主時代國家名器不該以此命名,另一派認為,此采玉恐非彼采玉,風馬牛不相及。

研究黨史者多認為,蔣介石對母親依戀深切,他曾自陳:「自我有智識以來,凡欲出門之時,必戀戀不肯捨棄我母。」(引自呂芳上等合著,《蔣介石的親情、愛情與友情》)其母辭世後,蔣常有緬懷文字,如一九三一年十二月十四日的日記云:「明日為陰曆十一月七日,我先慈之誕辰也,夜夢見母,痛哭二次,醒後自責,曰余更悔不孝罪大,國亂而身孤,致負我先慈,亦但有痛楚而已。」甚至為感念母恩偉大,蔣不但於母親墓旁修築「慈庵」,來台後亦在日月潭興建「慈恩塔」。

儘管如此,反對采玉大勳章改名者仍主張,一九三三年頒行的采玉大勳章,與王采玉的名諱無關,而是根據〈擬定采玉章釋義〉:「玉為吾國珍貴之物品、在昔士大夫即有佩玉、且用為國家朝聘之禮、禮記聘義篇曰,夫昔者君子比德於玉焉、溫潤而澤、仁也⋯⋯,詩云:言念君子、溫如其玉、故君子貴之也、夫玉既具有若是之美質、且為吾先民所重視也如此、洵吾民族數千年來文化之標識、勳章之用、內則獎功表德、外則柔遠睦鄰、與古之佩玉朝聘、意實相合、采者采色也、所以示差別、茲以采玉二字名勳章」。一九四三年就職國民政府主席的蔣介石,除著陸軍大禮服,也依據「頒給勳章條例」第三條規定,配戴采玉大勳章。一九七五年蔣小歛時,胸前佩的也是采玉大勳章。

采玉大勳章由來或有爭論,但最遲設立的中正勳章可就沒弄錯了,完全是「為了紀念先總統蔣公一生偉大德業」。一九七八年總統府建議新增「中正勳章」,以表紀念與崇敬,其勳位列在「中山勳章」之後,納入勳章條例頒行,這項建議案於四月八日呈奉嚴家淦總統核准辦理,其後經總統府函請行政、考試兩院會同研擬修正勳章條例草案,再送請立法院審議,終於一九八一年十一月二十日完成立法程序。

當時「中正勳章」樣章依原圖說製成後,因發現正章中心的「先總統蔣公遺像」,受環繞四週的金色梅花反光影響而不明顯,還把「先總統蔣公遺像」修正為紅色「中正」二字,梅花上蓋由純金製成。副章中心則為「中華民國憲法」。根據當時有關單位所擬具的「中正勳章圖說」,中正勳章「象徵先總統蔣公秉大中至正精神,繼承國父遺志,領導全國軍民,內除軍閥,外抗強鄰,廢除不平等條約,實行民主憲政,建設復興基地,奠定光復大陸基礎,其德業與民主憲政光耀於世,永垂不朽」。

時至今日,威權幽靈還不斷糾纏著我們,中正勳章即是一例。蔡總統再三保證將認真推動轉型正義,而清理威權象徵遺緒正是轉型正義的重要一環。事實上,何止中正勳章要被檢討,包含散佈各縣市的中正路、中正國小,以及各地矗立的蔣介石銅像等等,也應該處理,特別是那座佔據首都市中心的不義遺址「中正紀念堂」。

落實轉型正義不能只有處理不當黨產和檔案開放應用而已,去除黨國遺毒也不可偏廢。人民期待立院過半的蔡政府,能夠積極處理轉型正義,除了應加速通過「促轉條例」以外,這次勳章的事,政府或可趁勢主動修法,展現決心。否則只是宣布蔣中正商品下架、停播蔣公紀念歌,無法真正斷開威權幽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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