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慰安婦問題」不只是日韓之間的事!不該從東亞缺席的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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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戰後沉寂近50年,在1991年才又躍上檯面的「慰安婦」一詞,相信台灣人一定不陌生,台灣現行的國、高中歷史課本中也一定少不了這段沉痛卻又著實發生過的這段故事。然而,年輕一輩的日本人在課本上從來沒有看過這個詞,沒有關鍵字更遑論自己上網去搜尋答案,即便隱約曾於各大媒體中看過這個詞,絕大多數的日本人也會誤以為「慰安婦」阿嬤們只有韓國籍而已。

2015年12月28日,當時還是朴槿惠執政時,日本和韓國政府之間趕在雙邊「國交關係正常化」50周年的年底,以口頭發表的形式宣布雙方「達成協議」(日文全名:「慰安婦問題」日韓合意)──日本政府理解到當時在戰時體制下造成多數女性們在名譽和尊嚴上受到傷害,日本政府願意出資10億日圓,供韓國政府成立援助慰安婦的財團,欲修復其在名譽和尊嚴上的傷害以及給予身心療癒上的支持,且該協議內容「最終不可逆」;韓國方面則確認協議內容「最終不可逆」,並表示理解日本駐韓大使館前的少女像(慰安婦和平紀念碑)對於大使館的安寧與威嚴造成困擾,會與相關團體一同討論該如何適切的解決(註一)等等,日本和韓國之間達成的「慰安婦問題」協議,那台灣呢?百年前那個早於韓國成為日本殖民地的台灣呢?

在日本媒體一味將韓國政府的聲明解讀成「韓國政府會協助撤除大使館前少女像」的同時,因為該協議過程中只有雙方政府之間而無任何前慰安婦當事人或相關團體的參與,在韓國批評聲浪四起。事實上在達成協議之後,朴槿惠曾於2016年11月發起「全國百校內建設百個迷你少女像」運動,除了韓國國內以外,在澳洲、美國、德國等地都曾有海外韓僑集資建設少女像。

「慰安婦問題」為一種戰爭性暴力制度,而這樣的戰爭性暴力在戰時體制下不只只有日本,直至今日都還在世界上的某個角落持續發生,然而「慰安婦」最特別的一點就在於它是系統性由政府、軍方與業者的合作之下,輔以殖民主義與軍國主義的思想下的產物,在聯合國的報告書當中以「戰爭性奴隸」(military sexual slaves)來稱呼。當時作為日本帝國殖民地之一的台灣和韓國,非自願性的被送往其他地區受害,菲律賓、印尼(含荷蘭籍)、東帝汶、中國等地也在戰線擴大之後,也有當地婦女在自己的國家受害,其中台灣原住民的例子可謂特例中的特例──當擅長於山林間活動的台灣原住民男性前往戰場第一線成為「高砂義勇軍」的同時,原住民女性早上協助日本軍進行家務勞動,夜間則以「加班」的形式在部落旁的軍用品倉庫受害。台灣的例子綜合了上述各國的情形,再加上作為首個、也是時間最長的日本殖民地,在慰安婦議題上我們可以很大聲,或該說是「我們應該要很大聲」,但是台灣卻一直沒有抓住這個特點來尋找機會。

隨著文在寅上任並對外表示「韓日協議內容是不符合多數韓國人民期待」的同時,台灣政府其實可以藉由這個機會和韓國政府合作,共同尋求在慰安婦議題上擴及整個東亞(註二)、最適合彼此的和解之道。我們要的不多,只希望日本政府承認曾經做過的事情對此公開道歉,並在日本國民教育的課本上留下這麼一段記述,如此而已。

去年台灣、韓國等亞洲共八個國家、14個公民團體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以「Voice of Comfort Women」的名義申請將「慰安婦問題」為世界記憶遺產,希望台灣政府能在今年世界記憶遺產審核結果出來之前,能做出一點表示,或許這次可以是台灣帶領著東亞的國家們和日本攜手走過「慰安婦問題」的「轉型正義」。

 

備註:

註一:“Japan-Republic of Korea Relations - Announcement by Foreign Ministers of Japan and the Republic of Korea at the Joint Press Occasion”,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f Japan, December 28, 2015

 

註二:目前官方資料上已知的受害婦女國籍涵蓋:日本、韓國、台灣、中國、菲律賓、印尼、東帝汶、荷蘭,而受害地點最遠更擴及到緬甸、泰國一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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