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頂尖人才」與「供養頂尖人才」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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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常在台灣媒體上常看到一些高教相關問題,包括人才流失、排名不佳等。有些聲音主張,應該即刻為教授加薪,而教育部也有「國際共同人才培育計畫」,似乎都是為了要解決這兩大問題。我們來看看這兩貼藥是否有效。

政府應想辦法利用頂尖人才,而非只給高薪

加薪就能解決大學排名不佳的問題嗎?本人持高度懷疑的態度。我不是說政府不應該為教授加薪,或是不應該花錢投資高等教育──台灣教授薪水低的確是一個事實,也是一個問題。但是,在政府撒錢之前,應該先弄清楚,錢應該用來「鼓勵」教授從事有益提升高等教育品質的活動,而不是單純加薪。高等教育的品質,不會因為教授的薪資變兩倍、或三倍,就自動變好兩、三倍。就像一個人不會因為突然中了樂透,銀行裡錢多了,就自動變更聰明、更勤奮、或更厲害。

政府應該透過「鼓勵」方式,像是南韓的教授,除了原來的薪資外,如果在國際頂尖期刊發表,會得到幾千塊美金的獎勵,是一種可以參考的做法。當然不一定只能發表頂尖期刊,在國內期刊發表應該也要得到鼓勵。總之,有發表,有獎勵,沒發表,沒獎勵,這樣的做法似乎比起每個人不論是否有貢獻,都加兩倍薪水,更能合理地鼓勵教授們從事有益提升研究品質的活動。本人的建議是,政府應該提一筆錢,先幫所有教授小輻加薪,另外提一筆錢,用來獎勵研究以及期刊論文發表,最好能分類,每個教授研究的方向、類型不同,因此可以請各領域擬訂各自領域的評量方法,然後依據各別的貢獻,提供獎勵。

沒效的藥為什麼還要吃?

而「國際共同人才培育計畫」,看來與過去的公費留學差不多。這帖藥我不懂的,是台灣一直以來都有公費留學,但是台灣仍然有人才流失問題、大學排名不佳的問題──這不就表示原來的藥沒有效?如果這藥沒效,改了新的包裝新名字,從「公費留學」改名為「國際共同人才培育計畫」為什麼就能解決問題呢?人才流失問題雖然嚴重,但是急病也不能亂投醫。原來的藥沒效的話,要改的是配方,不是包裝。先前在《自由時報》上看到教育部打算保障前200大回來的學生,在台灣有教職。台灣一直都有很多前200大畢業的博士,但現在很多人就算是排名前二十大博班畢業,在台灣還是找不到工作。如果我們這些人不是人才,那為什麼拿教育部的錢去唸前兩百大的人就是人才? 顯然教育部仍然不知道問題出在哪裡。

花錢的目的是什麼?

政府花錢之前,是不是應該先想好,把錢給了學校、科系之後,希望他們做些什麼?如果我們希望學校拿錢讓學生有一個難忘的迎新宿營,那麼我們就不應該期望花錢之後,學校世界大學排名會變高。如果目的是要讓學校排名變高,那麼,應該先問要看哪個排名,然後去看一下該排名的評量方法是什麼。是教授的出版量?是研究輔助款的金額?是畢業學生的就業率?總之,給錢之前應該先搞清楚我們想要看到的結果是什麼。

先前政府已經有五年五百億等計劃,也就是說錢是有的。但是成效呢?拿了補助的單位,是否能分享他們的成果報告?這些錢花到哪裡?是辦活動嗎?辦活動對提升學校排名有、資助教授研究、或是幫助學生學習,有助益嗎?沒有的話,是不是當初沒有想好這個補助的目標,而只是盲目地信賴老師們不會把錢放到口袋裡?教授沒有把錢放到自己口袋裡,不表示那些錢就一定是用在有益提升高等教育品質的事物上。花錢開趴、辦一些一次性的藝文活動或娛樂活動,教授們無法把錢放到自己口袋。但是這些活動對高等教育的提升卻沒有幫助。我們不能只是想著怎麼防著教授A補助,還要想怎麼樣鼓勵他們做出對於提升教育品質有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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