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律師不是壞人,但政治人王如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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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將與國民黨總統參選人朱立倫搭檔,角逐2016台灣副總統職位的前任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律師,絕對不是個壞人。在很多方面上,她甚至是個極好的好人。現在許多人只記得她是那位毫無經濟學概念與勞動市場常識、率爾制定22k政策,以至於全面拉低年輕人起薪的「罪魁禍首」,卻忘記她也曾是擁有理想的女權鬥士。

王如玄非常關心受暴婦女,不然她不會在1991年加入呂秀蓮組成的「新女性聯合會」,以律師身分投入女性社會運動與司法改革。1993年,她擔任長期受家暴女子鄧如雯殺夫案的主辯律師之一,這是她首次受到媒體鎂光燈的青睞。鄧如雯行凶時年僅22歲,以鐵鎚殺害了睡夢中的丈夫,而這所謂的丈夫,正是15歲開始就強暴她的「家中友人」,是母親開檳榔攤時認識的商人。鄧如雯案就結局而言是失敗的,法官並不採納律師團提出的精神耗弱抗辯,但出於同情,令鄧如雯僅服刑一年半即出獄。奇怪的是,這份判決全文也從此自司法檢索系統中消失,再也無法查閱,維基條目一再被人往錯誤的方向竄改,暗示一些從未發生的事實:「陳水扁與鄧如雯案有關」、「謝長廷與鄧如雯案有關」,這些非常不符合常識的流言,取代了真正應該被重視的家庭暴力與性侵害問題,成為某些政治狂熱者的焦點。

1996年王如玄再度自告奮勇幫助弱勢女性,義務協助遭強暴的菲律賓女傭控告僱主,這是國內首件外籍勞工控告僱主案。之後或許她感受到作為律師翻轉體制不夠有效率,因此她開始主導編寫《女人六法》,並且與其他有志之士一起推行「兩性工作平等法」。2008年,她進入行政院,成為勞委會(現已改制為勞動部)最年輕的閣員。雖然勞資糾紛顯然不像性侵害與家暴議題那樣,是王如玄律師的關心與擅場,但這樣有理想又堅定的法律專業人士,即便不真的那麼關切勞工議題,又怎麼可能對台灣社會帶來什麼傷害呢?

殊不知,不到一年後,滿懷正義感的她,就把年輕人親手送入了地獄。

2009年,身為勞委會主委的王如玄,為了解決帳面上的失業率問題,推出治標不治本且後患無窮的「22K大專生企業實習方案」。起因當然是因為2008年的金融風暴,不景氣席捲全台,眾多科學園區都放起了無薪假。而這個欠缺深思的政策,要求企業以二萬二千元月薪僱用大專畢業生,企業每聘一人補助一萬元。這項政策就其本意,就是字面上所說的那樣,為了提高企業雇用新鮮人的意願而誕生。但造成的效果,卻是之後六年的大專畢業生起薪實質倒退。不是倒退一千、兩千,而是與陳水扁任內相比,大學生第一份工作的月薪平均倒退了五千至六千元,約佔他們收入的百分之十。

坦白點說,這項由馬英九總統認可、王如玄主委推出的勞工政策,導致了大學生全體被標上一個難堪的賤價:22k。但為何看起來是福利的東西,卻會成為毒藥?簡單說,王如玄並沒有考慮到任何勞動人權工作者都應該具備的,最基本的心理學常識,也就是「定錨效應」。一個初始的模糊概念,將會鋪天蓋地的決定之後的定價。

22k事件並非惡意導致的結果,它純粹是一件好事,被一個極好的人,用無知的方法,變成了災難。沒有人會認為願意為受暴婦女赴湯蹈火的王如玄律師,真心想要整死剛出社會的大學畢業生。但問題卻是在於,身為勞委會主委的王如玄,始終不願意承認自己犯錯。她在2010年《天下雜誌》的專訪中,針對高教議題,嚴厲地批評:「若沒有22k政策,這些人連一毛都拿不到。」

這言論是何等的傲慢?又是何等的殘忍?這真是1991年初出茅廬加入「新女性聯合會」的那位理想主義者,那位年輕的女律師,可以預見到的自我轉變嗎?而同樣的,她甚至在卸任前達成了另一個不可思議的紀錄:史無前例的以國家對工人施壓之姿,對弱勢關廠工人提起訴訟,追討他們度過殘年的老本。在她分明有其他選擇,也「應該」秉持道德良知做出其他選擇時,一度的人權鬥士王如玄選擇了站在石頭的那一方,引發全國關廠工人連線不得不讓頭髮花白的老先生、老太太到台北火車站臥軌抗議,而她對此卻毫無歉意。

我們不禁要問,是什麼改變了?果真是權力腐蝕了她?像是那句陳腔濫調的說法真,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還是北一女畢業、台大法律系畢業、輔大研究所碩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的她,從來都不是我們想像中的那個樣子?她關心受暴女性是否能成功離婚,但她不關心躺在骯髒冰冷的火車軌道上,只求退休金不要被政府討回去的那群藍領女性。

王如玄到底是誰?她覺得自己是誰,而我們又覺得她是誰?這是非常大的問題,我們應該相信,身為律師的她決不是一個壞人。但我們不應該相信,「身為律師以外」的她。因為她從來都沒有辦法向我們證明,碰上政治時,她還能是個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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