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年輕人為什麼反對安保法制?(上) ──從「憲法九條論爭」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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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高中生進行反課綱運動的炙熱夏天,在同樣悶熱難耐的日本街頭,8月2日星期天下午,在東京涉谷街頭也聚集了一群穿著高中制服的日本高中生。影片中,甜美的高中制服女孩在鏡頭前舉著「WAR IS OVER」標語,遊行的高中生們喊著「不要隨便決定!(勝手に決めんな)」、高舉「戰爭法案絕對反對!」的標語,在戰車上的高中女孩跟著明快的音樂節奏,用rap的形式反覆高喊著「守護未來!(未来を守れ)」。

他們在反對「安保法制」。整個七月,每個星期五在國會議事堂前都會有一群年輕人喊著口號、唱著rap,在進行這個世代的「日本反戰學運」。

什麼是「安保法制」?為什麼學生說「安保法制」是「戰爭法案」?為什麼要反對?這個「安保法制」和1960年代日本安保鬥爭學運反的「美日安保」有什麼差別嗎?為什麼日本學運人士指控「修憲派」安倍者流是「希特勒第二」?戰後日本的反戰浪潮的脈絡,首先要從日本的「憲法九條論爭」談起。

「憲法九條論爭」與美日安保條約

70年前,日本戰敗,從1945年開始,美國以GHQ(連合国軍最高司令官総司令部)佔領日本,並在1946年實施戰後的新憲法,至今從未「修憲」過。這部新憲法是在美國主導下通過取代帝國憲法,其中最有名的「憲法第九條」明文規定日本「放棄戰爭權」,所以這部憲法又稱為「和平憲法」。日本憲法第九條規定如下:

  1. 日本國民衷心謀求基於正義與秩序的國際和平,永遠放棄以國權發動的戰爭、武力威脅或武力行使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
  2. 為達到前項目的,不保持陸海空軍及其他戰爭力量,不承認國家的交戰權。

「GHQ佔領期」持續到1951年聯合國各盟國簽訂「舊金山和約」為止。隨著和約簽訂,GHQ佔領期結束、日本因此正式「獨立」,卻也因為1950年韓戰的爆發,日本國內開始蔓延是否要重新「軍備化」的問題,這是「憲法九條論爭」的最早一波輿論辯論浪潮,贊成修改憲法九條者認為日本應有自己的軍力以防止韓戰蔓延到日本;反對者則由於戰爭的痛苦經歷仍記憶猶新,主張日本應保持中立、放棄戰力、不要捲入任何戰爭,並主張守護「立憲主義」──「立憲主義」是憲法的核心精神,其意涵是,憲法的存在目的是限制國家恣意擴張權力,憲法在立國之初是為了人民存在、防止國家腐化擅權,因此如果任意修改具有和平主義理想的憲法九條,就是讓國家走回軍國主義的老路。

這是「護憲派」與「改憲派」[1]論述對立的最初樣貌,此後數十年,雙方論述大致是延續著這樣的論述基調至今。也就是說,這兩派對日本的「未來像」認知不同:「改憲派」會認為「放棄戰力」沒辦法保證和平,唯有日本「正常化」、擁有武力,才能擁有真正的國家尊嚴;「護憲派」認為和平憲法是基於日本人對二戰悲慘記憶的深刻反省,守護和平憲法、才是真正守護日本這個國家。

在1960年反美日安保條約的學生運動浪潮「安保鬥爭」中,反戰學生的主要訴求是要求岸信介內閣停止「強行通過(日文為「強行採決」)」美日安保條約,強化日本對美國的從屬地位,合理化「集體自衛權[2]」的行使,反安保學生的論述之一是,美日安保條約的存在合理化了「集體自衛權」,是否有違「憲法九條」之虞?最後雖然這個訴求徹底失敗了,但整個戰後政治中,「護憲派」與「改憲派」正反雙方各說各話,每每成為日本政壇爭論的焦點。

有趣的是,在日本民族主義的各種爭議議題(如:首相是否要為慰安婦、殖民地統治、侵略罪行道歉;日本的歷史教科書如何書寫二戰歷史;以及首相是否可以參拜靖國神社等問題)裡,「改憲派」,也就是俗稱的日本右翼人士,傾向_在這些民族主義議題上採取比較強硬的立場(如:認為首相對歷史的道歉已經足夠了;教科書應該停止任何「自虐史觀_」的描述;首相可以參拜靖國神社),主張維護日本國的「傳統」與「尊嚴」,倡導日本是個「美麗之國」(美しい国),以執政黨自民黨(及其聯盟)安倍晉三等政治家為代表。

日本反戰浪潮的躁動

在2006年安倍第一次上台,「安保法制」一直是安倍為了邁向心目中「正常化」的日本國很重要的一步。尤其在冷戰結束(1991年)以後,日本在美國的防線中越趨重要,日本自衛隊在國際舞台上的角色因此也更重要。下圖為冷戰結束後日本「安全保障法制」的動向,由此圖可見,冷戰結束後發生的灣岸戰爭與九一一恐怖攻擊,都讓日本幾乎「與美國同步的」新增了一些強化國防的法律。

「安保法制」可謂在既有的美日安保的協防架構下的具體法案。因為儘管在1960年簽訂了新美日安保協議,日本政府在派遣自衛隊上仍有種種限制,美日安保僅是原則,政府在執行面仍處處掣肘。何況,有一個「憲法九條」卡在那邊,既然目前現實上在美國壓力下無法直接修改憲法本文[3],安倍政府的策略是,透過通過「法案」或「憲法解釋」來「實質上」正常化日本的武力。

於是,去年(2014年)七月,安倍內閣以「閣議決定」的方式片面通過對「武力行使」的解釋,將日本的集體自衛權行使「合憲化」。這樣粗暴的「變更憲法解釋」是引爆這一年來日本反戰浪潮的導火線,反對者認為,這個「閣議決定」是內閣的片面決定,既不符合程序正義、也違反了憲法。

 

既然通過了「閣議決定」,這一年,安倍內閣就如火如荼的展開法案的修改,也就是今年(2015年)日本反戰學運主訴求的反對對象。


[1] 本文所指「護憲派」與「改憲派」乃專指憲法九條而言。其他條文的修憲主張,例如2012年的自民黨改憲草案中的其他修憲內容,暫不在本文所指「改憲護憲之爭」的討論範圍內。

[2] 「集體自衛權(集団的自衛権)」乃是相對「個別自衛權(個別的自衛権)」而言。依據戰後日本政府對憲法九條的解釋是,九條並沒有限制個別自衛權,也就是說日本本土被攻擊時,日本有反擊的權利;但「集體自衛權」則是擴大到「與日本有密切關係的他國」遭受攻擊時,日本也有反擊的權利。

[3] 可見美國角色十分矛盾:既不讓日本直接修改戰後美國強加的和平憲法;卻又想一直加強日本之間的防衛協議,創造「集體自衛權」的模糊空間。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