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闌尾之外,監察「怨」、行政法「怨」不如一併割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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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102年對財政部於修法復徵證券交易所得稅期間,造成股市市值大量蒸發、證券交易稅大幅短收,嚴重影響國家財政收入,且我國資金因而鉅額外流;其決策時機,顯未思慮周延,核有重大怠失,依法提案糾正。此一造成股市市值蒸發2.2兆元,證交稅全年短收550億元的糾正案,不僅財長張盛和完全不用為此負責,也缺乏檢討,導致今年才一開春的各項稅改政策,又引發龐大民怨,不少產業及納稅人也紛紛中箭下馬。這不禁讓人聯想到:倘若監察院當初糾正不成,就立即祭出糾舉或彈劾權,讓財政部知所警惕,台灣今年就可能不會這麼淒慘了!

記得99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論壇,當時監察院長王建煊的一段話:剛剛聽到在場的專家學者針對台灣的賦稅人權講得很清楚:「……我是罪人!當初我擔任財政部長的時候,一定有許多手下做出這些違反人權的事。」這樣的自省,乍聽很感人,但卻讓人不解,因為王建煊103年才卸任,他既然很清楚財政部種種,為什麼103年的國際人權日論壇,所有的與會者竟然還是在談台灣賦稅人權的淪喪?表示在他任內越來越多人民及企業被稅官橫徵暴斂,敢怒不敢言,甚至有些人不服去訴願、打行政訴訟,卻發現勝訴率只有6%,行政救濟機制幾乎完全失靈!

國稅局時常開出烏龍稅單侵害納稅人的賦稅人權,行政法院法官因不懂稅,只能照抄國稅局答辯書,等同法官再次加害納稅訴願人。眼睜睜看著國家機器這樣欺負人民,全民交給監察院用來懲處不法官員的尚方寶劍──糾舉及彈劾權,王建煊卻不願意拿出來斬妖除魔,只說自己是罪人,實在讓人無法苟同!

根據媒體報導,免費義務支援「關廠工人案」的公益律師,國稅局明知是免費,還是核課每人執行業務所得40000元,這樣惡劣的行徑,如果沒有被監察委員提出糾舉或彈劾,讓稅吏為所欲為現象仍繼續存在於新上任的張博雅院長任內,筆者真的要強烈建議乾脆廢掉監察院!每年不但可以省下龐大國庫開支,更可以立即解決稅吏出身的財長張盛和不擇手段去查稅追稅,來彌補國庫損失的惡行,還全民一個安心的賦稅環境。

此外,前面提到欺負納稅訴願人的行政法院,一向被人權律師怒稱為敗訴法院,敗訴的意思就是人民到處借錢來打官司、請假來打官司,卻是十打九輸。到最後人民就算了,不要打了,反正打了也是輸。可是,這下問題就大條了,如果小女孩被性侵,當她知道哭訴也不會有人出來嚴懲惡狼,她就只能繼續暗夜哭泣。如果我們不想變成這樣的納稅人,是不是也應該關心台灣行政法院的存廢問題?

據筆者了解,大部分國家並沒有特別成立行政法院,只有一般法院。而台灣早期,行政法院是給法官退休前養老的地方,但這幾年老者已矣,慢慢年輕法官上任,有的是遵循過去傳統來辦案,少部分法官是遵照自己的良心辦案,雖然要蒐集到足夠資料來判案,工作量會比其他法官高10倍,但使命感讓他們願意這樣努力。只是很不幸的,當他們本於良心判納稅人勝訴「撤銷原處分」,竟然被國稅局解釋成為「撤銷複查決定」,進而把原稅額100元改成99元後,繼續開單課稅,這樣的亂象充斥在台灣的納稅、追稅、訴訟可怕的惡性循環中,有名的案例不勝枚舉,諷刺的是連公益律師都遭殃,你我就不應輕忽這種荒謬的結構。

尤其可悲的是,國稅局恣意曲解法院判決的行徑,正在折損行政法院優秀的新生代法官!因為他們要蒐集足夠資料來判國稅局輸,所以時間一拉長,反而讓被欺負的這位納稅人,被迫要繳更多的罰金,讓他們不得不放棄良心判案方式。凡此種種,當前台灣的稅制,不但可以讓國稅局為所欲為,更是讓想要良心辦案的法官心力交瘁,失望絕望,傷身又傷心!

當全民越發看清楚自己的處境時,越應挺身出來督促監察院及行政法院徹底改革,否則寧願選擇割闌尾!筆者深切提出這項呼籲,是因為現在不景氣,許多年輕孩子畢業即失業,在家啃老,若家中又有人長期生病…這些都是可怕的開支,一旦大家連活口都不夠時,遇到稅吏違法濫權開稅單,稅官又不會受到懲處時,就是社會動盪的開端。鑑古知今,人心不安的時候就是宵小、隨機殺人等及病毒肆虐的時候,面對這些連監院老爺們也躲不過的牽連,監察院應速拿出尚方寶劍,為民剷除侵害人權的稅官及法官!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