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癌」是一個誤診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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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製作了「語言癌」新聞專題後,我原本以為這個概念只是有趣好玩而已,沒想到後續竟引起不小的迴響,甚至引起官員的注目,《聯合報》追蹤報導指出,教育部長吳思華讀到專題後相當重視,就在教育部輿情會報中,指示研擬因應措施,活化學校語文教學。

事情演變至此,我不禁正襟危坐(覺得很瞎)--心裡想:「難道『語言純淨論』(linguistic purism)要復甦了?」(註:指「認定某種語言樣態是本質上優越或較純淨的」),因此我決定為「語言癌」一說進行一個解構的動作。這裡姑且將「進行一個......的動作」這種句型稱作「拉長句」。

首先,我們需要一個說法,來解釋為何華語世界中只有台灣流行使用「拉長句」。目前所能看到的說法有兩種:其一,《日經中文網》的香港作家健吾認為這是受到日本「打工敬語」的影響,不管日本語言學家如何認定這是對日語語法的誤用,但在日本真實社會中,將「拉長句」等同於「較有禮貌」;接著,大幅受到日本文化影響的臺灣餐飲業,發展出中國、香港所少見的「餐飲業服務態度」高度要求,拉長句也被視作服務態度的展現,回想一下,整個營運模式取經日本的王品集團,似乎就是拉長句的愛好者。

於是乎,「需要介紹嗎?......茶水是給您漱口的。」成為了「需要幫您做介紹(的動作)嗎?......茶水的部分呢,是用來給您做餐前的漱口。」

另外一說出自詩人余光中,他很早以前就認為這是中文西化,但我沒看見他提出合理的證據。反倒在社會語言學者胥嘉陵(1994)年所做的「臺灣中文英語化」(Englishnization)中,列舉了受英語翻譯影響,而出現的文法現像,諸如「濫用『當』(when)作為連接詞」(傳統中文會簡潔地用「...時」)、「濫用『被』書寫被動句」(傳統中文不習慣用被動句)、「第三人稱代名詞分化」(各種女字旁、神字旁、牛字旁的代名詞出現)、「『的』前面有很長的修飾詞」(受關係子句影響),顯然,這些都不在《聯合報》的專題討論範疇內,也就是不是語言癌的徵兆。

如果我們姑且視日本化這種解釋為真,這使得打臉《聯合報》變得很容易,因為「語言癌」一詞就是他們從香港潮語「語癌」借過來的。所以我可以合理的質疑《聯合報》,憑什麼用詞香港化可以、文法日本化就不行?但這種討論相當沒有意義,所以我們還是回到「語言癌」到底存不存在?該不該由國家來診斷?

依照《聯合報》認為語言癌很冗長,因而是需要被治療的邏輯來向外推展,明明文言文的文法那麼簡潔有力,白話文豈不是癌症末期了?但我們都知道事情不是這樣,理由很簡單,文言文不是平常講話用的,這就是關鍵。社會語言學有個概念叫「語域」(Register),指的是在每一種社會情境下,會有不同適用的語言樣態,此概念的英文直譯為「註冊登入」,也就是某種語言樣態就像你的帳號密碼,讓你成功進入該社會場域。

如今,無論基於什麼原因(像記者轉播通常是因為時間很長、又沒那麼多話可說,所以要盡量拉長句子)、基於什麼歷史因素(日本化、港化、英化、臺灣自己生成都不重要),「拉長句」已經成為某些場合表達禮貌時,所使用的語言樣態,上台報告有時用拉長句、播報新聞用拉長句、服務生用拉長句,都某種程度上表示禮貌,我們基於什麼原因去貶低他的社會功能?這種語言模式有壓迫到任何人嗎?

當然,即便我本人非常嘲笑這種語言模式,但當《聯合報》的專題成為教育部未來的政策參考,還要「開藥方」,明確在考題中將「拉長句」列為「語病」的答案之一時,事情就顯得荒謬。一個文法上無誤、使用局限於特定場域的語言樣態(誰平常說話會這樣說?),竟然要被國家明確規範為偏差的說話方式,這到底「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狀態」?

某天過後,「白湯要加錢」就忽然咻一下硬生生比「白湯的部分要再多作加錢的動作」還要優越高尚,這不是語言純淨主義,什麼是語言純淨主義?簡單來說,你可以討厭這種說話方式,就像我討厭某些人遇到白人時忽然洋腔洋調一樣,但你沒有權利去病理化它、去用國家力量限制它,語言是不斷變動的東西,悖逆著語言的本質邏輯去宣稱某種樣子是好的、並且給予這種樣子權力,就是文化霸權。因此我想,「語言癌」的確是一個「誤診」的動作。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