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山論劍】倒閣VS.解散國會 轟轟烈烈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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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江宜樺之後,陳長文建議以解散國會解決憲政亂局,〈中國時報〉馬上以社論呼應;民進黨方面則倒閣案在立法院己經連署了33人,蘇主席跟著在國際紀者會中宣布全力支持倒閣。這其間,主張解散的當然是以先倒閣為前提,主張倒閣的也歡迎解散,一拍一合,真像「倒閣+解散國會」的大戲就要轟轟烈烈上場了。

不過民進黨方面,包括柯總召在內的黨團4長現在還不肯簽名;國民黨方面不管擁王派擁馬派立委都不贊成。

陳長文說「國家陷入僵局,是嚴重的憲政問題,但以目前的司法程序處理,卻忽略、降低了這個問題的憲政高度;而且不論法院做出什麼裁決,還是無法化解人民對立的結。現在的僵局再拖個兩年,大家都很慘。如果依憲法解散國會,選出最新民意,國民黨和民進黨都有機會贏,屆時再組成擁有最新民意的政府和國會,到時候包括核四、年金等議題,都可以根據最新民意重新討論。」這才可以是打破當前國家僵局。

陳大律師理由說得正大,而在外國,無論是倒閣,解散國會也都不是什麼特別稀奇的事,只是外國的解散和倒閣不必綁在一起,用起來犀利順手而已。

遇到國會多數黨和總統不同調,在法國,如果是是新國會,舊總統,總統就認了,把大權交給對手黨的總理,接受「左右共治」;如果是新總統舊國會,總統就不客氣地解散國會,讓人民做一個選擇,用這種方式,法國人解除了憲政僵局。

有時,也有總理把自己黨籍議員佔多數的國會解散的例子,2005日本小泉就這樣做,理由是他的郵政改革計劃連自己的自民黨議員都不支持,這情境和目前馬江政府很相像,江也和小泉一樣想解散國會,但小泉成功了,而江根本做不到,關鍵在於日本總理有主動解散權,可以不顧議員的反對,解散就解散了;但是台灣總統擁有的是一定得跟在倒閣之後的被動解散權,議員不先倒閣就玩不下去。

根據 TVBS 民調中心最新調查,民眾對國民黨立委這一年多來在立法院的表現非常不滿 意,不滿意的高達 74%,滿意的只有12%,狀況比民進黨立委慘很多,這情形國民黨立委心知肚明,他們當然不可能倒閣然後接受解散重選。

既然這樣,一些不當立委的藍營人士為什麼還要主張解散國會?這當然有人是認為與其繼續僵持虛耗,不如由公民對爭議的兩造做一個裁決,如選舉過程能說服群眾,那最好;如公民一旦進行了「公投」,要江下台,藍也認了,就放棄自己堅持的政策,甚至也可以君子地接受左右共治。但當然也可能有「行家」盤算可以靠國會減半後的選制取巧的___國會減半後,由於選區大小太懸殊,票票不等值,藍營可以靠金馬,原住民50多萬人口拿8席,而在本島要30多才萬人口才選一席,於是綠得靠比國民黨多出240萬人口的優勢選區才足以平衡,憑這一個優勢,藍改選票數縱使大輸,席位仍可能贏,(雖然這票票不等值的便宜會因單一選區的過度代表效應而打折)所以很值得一賭。何況,這一來,討厭的王甚至柯的問題馬上就解決掉了。

至於民進黨黨團四長為什麼不簽倒閣案,可能的原因是:

1. 知道由於國會減半造成的票票不等值,解散後的重選是不公平的,有危機的;

2. 一旦解散,就等於替馬完成「滅王,滅柯計劃」,王從贏家變輸家;

無論如何,縱使藍綠都有人熱心主張透過「倒閣+解散國會」途徑來解決當前僵局,但這兩個制度被搬到台灣己經完全被扭曲了,再「配套」上詭異的選舉制度,再糾葛上複雜的「人性考慮」,現在雖被喚得轟轟烈烈,但看來恐怕難免落得雷聲大雨點小的下場。

因此,朝野實在要覺悟,台灣如要真正掙脫僵局,實在只有老老實實地修憲一條路。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