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和公民間的兩難:以及阿根廷留給台灣人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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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洪下士在退役前夕的死亡,使得偏好曲解事實、忘記責任的台灣社會又開始喊著要咎責,俗話說:「不鳴則已,一鳴驚人。」平常不談責任也不談政治的台灣人,一旦爆發起來的當然是要求嚴懲、喊打喊殺,同時,「軍中人權」也成了google上的熱門關鍵字。一如項莊舞劍,本文目的不在討論忽略咎責規範和操作細節的台灣社會,而意在「軍中人權」。

說穿了,種種關於「軍中人權」的呼籲是希望國家介入,好好管一管軍中亂七八糟的情況,試圖捍衛一介軍人(公民)應該有的權利,如同公民一樣的權利。現代公民權強調的是公民的權利、公民的自主性,但透過「公民」對抗國家爭取權利的歷史經驗得知:不論身份或是權利,最終在實踐上還是由國家給予。

若我們從這個角度來看洪下士之死而引發的「軍中人權」爭議,便會發現相當有趣的事。由於軍隊存在的目的是國家、是保家衛國,所以如果說一般公民享有的權利是建立在相對於國家的個人自由,軍人的權利則剛好相反,是以國家優先於個人。直覺來說,在「軍人和公民」的議題上便因此產生兩種立場,強調軍人應享有和其他社會成員一樣的權利,反對論者則稱軍人的身份和工作崗位有其特殊性,應以服從國家、服從群體為優先,儘管兩者的答案不同,但他們所要回答的問題都是:軍人是何種「公民」?

正因為軍人和公民在國家之前則成了某種弔詭,要替這個問題提供標準並不容易,然而,若再把眼光放回洪下士一案,不難發現「禁閉室」、「聽話」作為軍隊文化的一部分,在此悲劇中所扮演的關鍵角色,而「軍中人權」此一普遍的命題,不僅是對單一個案的呼籲,便是直指此一長期被台灣社會所忽視的問題:軍隊文化。

從軍隊文化出發,曾任阿根廷國防部長的Nilda Garré 提供了一個參考答案,根據TEWA的報導,在Nilda Garré 就任部長期間,她主導阿根廷軍事教育的改革,在軍事教育中納入了歷史、政府理論和人權教育等教材,不再把軍人當作以「服從」為己志的專業人員,而在於養成民主、人權等相關的知識和觀念,跳脫以往軍人所習慣的二元思維、接觸更多的知識和思潮,才能夠更全面性、批判性以並具有反省力的面對自身的歷史和社會。

阿根廷的答案提供了我們一個不同於傳統的軍隊/軍人想像,它或許無法精確地界定並回答軍人和公民間的關係和難題,但可以肯定的是它告訴我們:在憤怒咎責之餘,我們必須嚴肅地面對長期被台灣社會忽略且使人扭曲的軍隊文化,並且肯認軍事教育、文化養成和種種軍隊內部悲劇的關聯性以及重要性。

這麼一來,更深入地從軍隊內部開始反省才有可能,「軍中人權」的改革不會流於曇花一現,亦或是今日台灣社會殺紅了眼的口號,作為社會成員的我們才能不愧於洪下士、江國慶以及其他更多因為環境的扭曲而犧牲的人們,他們的死至少能成為軍人到公民之路的起點。

關鍵字: 阿根廷軍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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