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制極權統治者為了遂行統治目的,除了用黨政軍特和司法作為壓制人民的工具之外,更透過掌控傳媒和教育體系對人民實施思想改造工程;蔣家王朝將這些工具運用到了極點;其中有關教育方面,是以變造歷史、黨國絕對思維,實施愚民教育、洗腦教育,且為了貫徹思想改造政策,更曾對教育界展開全面性的嚴酷整肅。
白色恐怖時期的很多叛亂案、匪諜案中,或多或少都有教員遭到處死或判重刑,在掃蕩所謂「匪偽台灣省工作委員會中等學校教員支部」時,更是一大票一大票教員被逮捕入獄;像最常被提起的一九五○年李水井學委會案,以整肅台大、師範學院「四六事件」殘餘分子的學生為主,遭逮捕的十位中學教員中有四位被槍決。
又如,台北縣鍾福天案,起訴七人都是外省籍,其中六位教員;如一九五二年三月的羅吉勝(竹東大肚國校教員)案,起訴十人中有六位教員,分別判處十五年、十年、六年,但蔣介石大筆一揮批示,將十五年改為死刑,十年改為十五年,六年也向上加為七年。如郭阿坤、王三派、蔡輝煌等案,包含十二位教員在內共逮捕三十二人,判處死刑的七人中有三位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