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仔」是光大一村的歐巴桑,早期曾在村內開柑仔店,因而有此綽號。五十五歲時,在丈夫林某去世的隔年,再嫁給一位外省老芋仔,雖引起鄰居側目,卻有了幸福人生。

林某是台灣人,1948年到台中水湳機場任職,專長裁縫,在廠裡處理機身內使用的帆布,後來也在外兼差當裁縫師,並收女學徒。
林某夫婦沒有生育,陸續領養二女一男。他比店仔小五歲,是個風流倜儻、愛喝酒的人,在外有情婦,很少回眷村家了。
丈夫另築香巢,店仔為了承擔家計成為苦命婦人,每天從早到晚幫人洗衣服維生。她平常到村尾溪邊洗,冬天乾旱缺水,就得一桶一桶的打井水,更加麻煩與勞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