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反映國際間匯率與物價的差異,進行跨國人均所得比較時,通常使用購買力平價模式將名目所得轉為購買力所得。台灣2014年人均名目所得為2.3萬美元,美國為5.4萬美元,台灣為美國42%。若採購買力所得,台灣人均為4.5萬美元,是美國84%,只輸德國0.03%,比英國和日本分別高出16%與23%,〔1〕高得難以相信,因此政府喜歡拿這個指標宣傳政績。
與國際水準比較,台灣物價相對偏低
以平均工資做比較,台灣2014年平均工資4.7萬(含非經常性薪資),美國平均年薪4.8萬美元,折合月薪12.8萬元台幣,台灣名目工資為美國37%,但購買力工資為美國74%。台灣物價偏低是上開差異主因,一方面是民間習於低價競爭思維,另一面是政府天羅地網管控物價,諸如:農產品、最低工資、水電、學費…等,使得每年通膨率比國際低,經年累積變成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