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想想】 新南向政策,就從善待人家的女兒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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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在前幾天公布了「新南向政策」。90年代李登輝前總統曾提出「南向政策」,作為對抗「西進中國」的策略,當年這個政策在中國崛起的大環境下並沒有成功。但是,東南亞國家的環境在這10年來有了相當大的改變,使蔡英文提出的「新南向政策」在今天有了完全不同的意義。

越南的人口近億,20年來國民所得成長了近15倍,從一百多美金到近2,000美金,第一大城人口超過900萬,都市人均去年已經到達近5,000美金。印尼有兩億多人口,去年的人均到達3,500美金,首都雅加達人口超過1,000萬,人均破10,000美金。

中國經濟成長放緩,轉向內需市場,「世界工廠」迅速從中國移轉到東南亞國家和印度,並帶動南方國家的中產階級興起。這些南方國家的都市居民平均所得,已經超越中國許多二線城市,正式成為「世界市場」。

這次民進黨所提出的「新」南向政策,和國民黨「舊」南向政策的最大不同是,除了投資外,更重視雙面互惠。既然是「雙面互惠」,就不只是投資,也要去對方國家賣東西,也要招攬越南客、印尼客等等「南方客人」來台灣消費,兩邊的人才更要互動交流。這樣的雙邊關係,需要的不只是金錢,更要有對對方國家文化深入的瞭解,充分的語言掌握能力,友善親近的兩國關係。

90年代台商西進中國之所以掌握先機,快於其他國家,最主要的因素,就是兩國在文化語言上互通。那麼,這一次在全球的南方國家貿易競逐中,台灣擁有的優勢是什麼?

到去年為止,台灣的外配人數已將近40萬人。其中越南新娘超過90,000人。除了越南之外,我們還有28,000多位從印尼嫁來的媳婦。

這些外籍新娘們來台灣結婚生子,新台灣之子們和媽媽的娘家有語言和文化的連結,千絲萬縷的關係,當外婆家富裕起來,他們將是第一批有能力連結的外貿人才。

台灣的經濟發展要靠她們,也要靠她們教養出來的孩子們,可是,我們是怎麼對待人家的?

上個星期,我在論壇裡介紹了越南新住民姊妹們開的美食餐廳。經常去品嚐美食的我,也認識了許多在店裡面工作的越南姊妹們。

這些越南女孩嫁來台灣,當然有幸福美滿的例子,可是,更常聽到的是艱苦的故事。

阿美(化名)18歲嫁來台灣,至今已經15年了,兩個孩子一個念國中、一個念國小。經常被丈夫家暴的她,上個月才申請了保護令。問她:「為什麼不離婚?」她說:「因為我沒有身份證,如果離婚,會被遣返,再也見不到小孩。」說著說著,眼淚流了一臉。

在移民法和國籍法裡面,沒有任何一條規定要求國籍歸化要老公同意,戶政單位或移民署,也從來沒有要過丈夫的同意書或簽名。但是,在實際國籍歸化流程上,只要台灣配偶不給外籍新娘辦身份證,外籍新娘就絕對辦不到身份證。因為:

  1. 在準歸化階段,有的戶政單位會要求看台灣配偶的身份證。
  2. 辦理喪失國籍的時候,要有結婚證書影印本。
  3. 歸化的階段,有的戶政單位要看配偶的身份證。
  4. 台灣地區居留證的階段,移民署要台灣配偶的身份證和戶籍謄本。

如果要以「離婚後取得孩子監護權」在台居留,對外配而言更是難如登天,因為她們取得的是「共同監護權」,小孩住在前夫的家裡。要能夠有獨立監護權,財力要求很嚴格,外配的一個月平均工資要超過基本工資兩倍,也就是一年45萬左右。這對中文能力不佳的她們來說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很不幸的是,在台灣有一種說法:「如果辦到身份證,外籍新娘會跑掉。」所以,用身份證來控制外籍新娘不得離婚不得離開,竟然成為一種常見的作法。

運氣好的,遇到好老公過著幸福的生活。運氣不好的,在異鄉受盡婚姻折磨,被剝奪自由;忍受不了的,逃離婚姻潛入社會的角落,更多的是像阿美這樣的,為了孩子繼續忍耐下去。

移民歸化規定,應該是維護國家安全、經濟發展、社會安全。我們要考慮的是移民是否認同國家價值,幫助台灣社會發展,能夠對台灣有經濟貢獻,甚至使社會結構更完整(比方說,孩子可以見到父親與母親)。

但是,當這些外籍新娘來到台灣,竟開始坐起無期徒刑的「家暴移民監」時,我想,台灣在她們的娘家人的心中,形象也不會好。

台灣和日本兩國關係的大進展,是在311大地震時,台灣伸出援手,讓日本全國人民感動。這讓我們看到,兩國國民之間的真情,是比國家、政府更有力的連結。如今,我們期待著和南方各國之間,關係更進一步。其實,他們家的女兒、外孫,早已經生活在我們之中。

我們應該做的是以人權為出發點,檢討現有的外配法規,趕緊規劃東南亞語言或者雙邊大學交換學程給這些新台灣之子。不要再有瞧不起人的想法,他們是台灣的資產,不是負擔,是台灣走向國際的本錢!

新南向政策,就從善待別人家的女兒開始吧!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