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購買力所得名列前茅,代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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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反映國際間匯率與物價的差異,進行跨國人均所得比較時,通常使用購買力平價模式將名目所得轉為購買力所得。台灣2014年人均名目所得為2.3萬美元,美國為5.4萬美元,台灣為美國42%。若採購買力所得,台灣人均為4.5萬美元,是美國84%,只輸德國0.03%,比英國和日本分別高出16%與23%,〔1〕高得難以相信,因此政府喜歡拿這個指標宣傳政績。

與國際水準比較,台灣物價相對偏低

以平均工資做比較,台灣2014年平均工資4.7萬(含非經常性薪資),美國平均年薪4.8萬美元,折合月薪12.8萬元台幣,台灣名目工資為美國37%,但購買力工資為美國74%。台灣物價偏低是上開差異主因,一方面是民間習於低價競爭思維,另一面是政府天羅地網管控物價,諸如:農產品、最低工資、水電、學費…等,使得每年通膨率比國際低,經年累積變成如此。

購買力所得並非完美指標,暫不論貿易財比重,或是產品服務品質可能不同等,這個指標假設不能到國外消費,這是阿Q精神勝利法。學界認為,應該採取名目及購買力加權計算所得。

為政者必須取得名目與購買力所得的均衡點

然而,本文不在於研究完美的所得指標,而是探討低物價政策下,台灣人均購買力所得名列世界前茅的代價,從而提醒為政者必須站在制高點,取得名目與購買力所得的均衡點,才能為國家創造長期最大的利益。這個議題長期被忽視,低物價政策也從未改變,但就像匯率,央行總要負責任尋求對台灣最有利的匯率價格政策。

有必要重新檢視低物價政策的利益與代價

政府採取低物價政策的原因不外乎:自認可以為企業帶來競爭力;或是擔心有些企業體質較弱,價格轉嫁能力差而倒閉;或是怕民眾抱怨,影響選票;或是怕經濟條件差的民眾,難以生存,而台灣租稅負擔率低,恐無力救濟;或是向資本家傾斜的陰謀論。

然而,不管政策形成的因素為何,台灣產業轉型迫在眉睫,我們必須重新檢視低物價政策的利益與代價,以確認繼續將低物價政策視為競爭力的一環不是溫水煮青蛙?筆者認為,低物價政策的代價至少包括:

第一,處於低物價環境,企業習於價格戰,拼不過別人,再惡性低價競爭,迫使同業忙於降低成本,員工集體過勞,沒有社會責任的廠商混入劣料、偷工減料或胡亂排汙,結果就是全民受害,這跟「中國式競爭」很像。〔3〕民國89年銀行壞帳一兆多,以及近年食安問題都是如此。再者,缺乏競爭力的企業難以被淘汰,無法釋放經營資源,更沒有整併加入創新思維的壓力,只會施壓政府凍結最低工資,拿基層勞工墊底,以求苟延殘喘。

第二,全球化的人力流動已成事實,優秀人才不一定以台灣為人生終點站,就算購買力所得名列世界前茅,對他們根本沒有說服力。薪資雖然不是吸引菁英的全部因素,但絕對是關鍵因素,沒有他們加入,高階人員薪資不會太高,連帶阻礙中低階的薪資調升,年輕人更不願承受轉換職涯的風險。〔4〕若非興趣或使命感,日久熱情消磨殆盡,結果國民暮氣沉沉,失去向上挑戰的動力,產業轉型無以為繼,這一代年輕人將失去未來,國家獨立自主的能力將大大降低。

第三,台灣企業未必不懂行銷策略、品牌經營,但當我們努力要讓產品成為更有賣相的商品時,蘋果這個等級的企業,卻已在思索與淬煉,如何讓商品昇華為作品。〔5〕問題是,當企業忙於降低成本,優質創新並不多見,薪資水準不高,外國人才難以來台服務,就連本國優秀人才都會被挖走,國外留學的菁英無法回來報效祖國,誰來將商品昇華為作品?至於優秀高手提升國家競爭力,讓大多數國民受惠的故事,在台灣也將成為稀有。

第四,外國企業對待專業人士的邏輯是,用「價位」代表他的專業水準,相反地,台灣過於習慣以低價競爭的方式買賣物品與人才,讓人才沒有合理的「價位」表彰其專業內涵,這不只造成人才流動,也代表沒有尊重專業。只求散兵打仗、貪小便宜的心態,這種視野與規模不能建立正規軍跟國際競爭。〔6〕

第五,菁英無法報效祖國,這不只是個人利益問題,而是國家能否持續進步跟外國競爭。這不能簡單用「愛不愛台灣」來含糊,是國家沒有許他們一個未來,沒有提供更好的舞台,只要求他們犧牲奉獻。〔7〕筆者不知道,如此在國家的架構下,如何討論國人團結?

政府應及早研究相關議題,並規劃配套措施

台灣低薪的原因很多,改善策略不盡相同,〔8〕但名目所得過低,導致「優秀人才流失、年輕人怯於挑戰、外國人才不願來台」的趨勢越發明顯,政府研究相關議題已是當務之急。我們需要有效的全面性體制改革方案,眼前科技部特殊人才薪資補貼只是不能治標也不能治本的權宜之計。以教授的薪資為例,跟國外相比,是十萬與三十萬、四十萬的差別,年終獎金與月退俸或可拉近些,但不靠物價調整名目所得,何年何日才能拉近差距?

其次,以台灣人均GDP水準,低物價政策應是全球僅有,而且低得過頭。不管上開研究結果為何,政府不能再繼續壓低物價,甚至應將每年的通膨目標高於可比較國家某個水準,並及早規劃預應措施,讓社會更有餘裕適應。

縮小名目與購買力所得的落差是必要的手段?

太多案例告訴我們,調整速度過慢會喪失先機。就拿與薪資誘因有關的無償配股為例,隨著成長牛步化,上市櫃股東不再接受配股市值高於當年盈餘,立法院將配股認列價值改為市價,並作為薪資費用,從此企業不再大量配股。當時得到大量好處的人,不是已經退休,就是集中在少數人身上。若政府早點要求有秩序地發放,現在應還有籌碼。

台灣未來產業轉型勢必往高端或新創事業發展,這需要法令制度調整、金融改革以取得長期資金,但最重要的還是人才。台灣名目所得低,使得菁英持續外流、年輕人不願冒險轉換職涯,短期內要提高名目所得的機會很低,縮小名目與購買力所得的落差會不會是必要手段?政府應儘快給個答案。

 

〔1〕彭明輝:名目所得與明星企業的迷思,天下獨立論壇

〔2〕係清華大學物理系王道維教授為本文提供的想法。

〔3〕蔡東豪,《復原力》,(天窗出版》,2015

〔4〕同〔2〕。

〔5〕王盈勛:產品、商品與作品,天下獨立論壇

〔6〕同〔2〕。

〔7〕同〔2〕。

童振東:「澄清台灣薪資水準的真相,兼論改善之道」,童振東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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