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執行顧問(2020迄今)、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執行長(1994至2020)、公益自律聯盟理事(2005迄今)、衛福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制推動小組委員(2013迄今)、台灣防暴聯盟理事(2013迄今)、行政院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利推動小組委員(2014迄今)
台灣未成年人口將近四百萬,到底有多少孩子曾被性侵害?尤其是潛藏在教育及照顧兒童機構如:各類型學校、宗教機構、兒童運動競技訓練場所、兒少福利機構、及前述機構辦理之營隊、少觀所、少年監獄等受傷的孩子,大都是事發生多年之後,才一一被爆出,而且大部分是集體性侵害案件。孩子很難在權力不對等的機構、學校裏,吐露被性傷害的事實,尤其是熟識、漸進式的壓迫,孩子更難啟齒。
檢視監察院從2009到2019年,十年間啟動的21件兒童性侵案調查案,件件讓人心寒,全都是多年集體性侵害案件,他們的共通弊病是這些機構、學校的主要照顧者,礙於機構、學校形象,甚至犧牲孩子權益,隱匿事件、包庇加害者,因而造成更多孩子不可磨滅的傷害。而人本教育基金會處理過的校園性侵害案件,更叫人咬牙切齒,被介入的學校一開始幾乎都是一概否認,或輕描淡寫事件的發生,完全無視孩子的傷害。人本進一步指出,還有些陳年往事,如桃園三十多年前的受害者、南部桌球選手被教練性侵的案子,都是孩子長大之後才出面說出來,卻沒有機制可以承接或處理。
機構學校隱匿包庇加害人
人本近日召開記者會,列出歷年來他們介入調查、長串的兒童集體被性侵的追蹤案件。2019年3月,台南某國小學生出面指控被張姓導師在校內性侵,經人本教育基金會三個多月的訪 查,找到18個受害人,並發現張師在兩校任教時不斷利用職務及權力性侵學生,時間超過20年。
2017年5月,在林奕含事件引發媒體廣泛報導之際,人本接到許多性侵害及性騷擾案件投訴,其中,Q女透過臉書私訊表示,她於小學時曾在桃園某畫室學畫,張姓教師透過寫信、送禮等方式取得她的信任,並以認乾女兒的方式取得家人信任後,利用開車接送、寫生比賽前的過夜機會,分別在車上、家裡、畫室、旅館等地點多次性侵她,受害者並不只她一人。三十多年過去了,她們知道已經無法對張師提起任何刑事追訴,卻發現張師依舊在桃園開畫室。經人本追查後,赫然發現張師還在多所國教。
2004年,人本基金會接獲某家長求助,表示他的孩子在9年前就讀屏東某國小時被郭姓教練性侵。受害學生雖然很多,卻因多數家長不願意追訴,所以校長立即辦退休,學校把球隊解散,沒有進行任何通報。這個刑事案件歷經地院、高院、更一審均判決七年,目前仍在最高法院審理中,家長卻在去年發現,郭教練仍然帶著戊國小學生在校外練球並參賽。人本立即去電戊國小林校長,校長只回應:「那是家長自己聘的,家長知道教練的事」;社會局處社工則向爸爸說:「通報時孩子已經長 大,無法開罰;在判刑定讞前有人要給郭教練教,也是沒辦法的事;他們會去函戊國小請其通知家長。」
這些年發生在校園與機構接二連三的對兒童性犯罪事件,其中最令人難受與驚懼的,除了受害者眾,還有行為人持續不間斷的對不同受害者出手的犯行,從未因性侵害、性騷擾防治相關法規之修訂,或校園性侵事件之新聞揭露,或監察院的彈劾糾正案而收斂其行為。而這些案件中,受害者都 是經過漫長的過程,甚至有家人協助,才有可能出面追訴,有些甚至已過了20年追訴期。
根據教育部之統計資料,2004年《性別平等教育法》通過後,校園性平事件通報件數(2006年度開始統計)為359件,歷年來呈倍數成長,直至2018年台灣校園性平事件通報件數已高達 7,876件,其中,師對生的疑似性侵之通報數量為83件;疑似性騷擾之通報數量為 588件,調查屬實之件數,分別為 42件與253件。這些數據只能呈現受害者有出面申訴、或學校知情之受害狀況,沒有通報或潛藏的數字則不得而知。性別平等教育法雖然促使學校負擔通報責任,個案調查程序促使有問題之教師被處理,卻沒有讓傷害停止。
除了學校之外,根據衛福部統計資料,108年發生於社會福利/安置照顧機構/兒少安置機構之場所之性侵害通報件數為123件,而同年度根據被害人與嫌疑人關係類別為「機構人員」之通報人數為 22 人。
兒童性侵是國家悲劇
這些令人難過的兒童性侵案件絕不是個案,它是體制上出了問題,這是「國家悲劇」,我們不能再以個案式的調查懲處,而是應該系統性、全面式的調查。民間團體大聲疾呼,政府應組成國家層級的《機構對兒童性侵害調查委員會》,全面調查、檢視我國各級學校與兒少機構內兒童性犯罪及處理狀況。
近兩年來,這樣的訴求還在政府各層級努力溝通中,不管未來是要交給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調查;或是在行政院級設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或是在「禁止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公約施行法」草案,將「調查及檢視學校及機構內兒童性侵害」納入任務,都在尋求管道中。
因為,只有國家層級系統性的調查,做出各類數據及分析,提出國家級建議,才能讓所有不同類型兒童機構可以更有效預防、辨認、處理及舉報兒童性侵害。終止兒童性侵害是國家轉型正義中,不可或缺的任務,台灣是否在意兒童被性侵?珍惜兒台灣兒童人權,國家級的研究調查勢必在行。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
澳洲於1989至2016年已超過80份兒童性侵的相關調查。經民間團體不斷要求,迫使澳洲政府於2012年依照皇家調查法組成《機構對兒童性侵害事件回應皇家調查委員會》,調查兒童相關組織如何處理兒童性侵事件,並委任六位不同領域的專家擔任調查委員。經過五年,終於完成各類數據及分析,並提出409項建議,讓所有不同類型兒童機構可以更有效預防、辨認、處理及舉報兒童性侵害。當時澳洲總理回應指出,兒童性侵害是「國家悲劇」,報告的數字也讓大眾深刻認知兒童性侵害的廣泛存在,而現存的體制明顯不足以預防及發現這些對兒童的傷害。澳洲政府更於2018年10月12日向受害者及相關家庭發表全國性道歉。
讓所有兒童不受傷害,為所有兒童打造安全的空間,讓受害者有機會知道自己不是錯的、不是髒的、不是被拋棄的,才是真正保障兒童的尊嚴與權利。國家要真正防治兒童性侵害,就必須要真誠 的面對、承接那些曾經因國家保護不周、受學校或機構大人侵害的受害者,找出發生的原因,且承諾改變,否則再多的決心宣告都只是人權的空頭支票。
我們相信,終結兒童性侵害是國家責任。所以要求國家層級組成《機構對兒童性侵害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這將帶來重要影響及利益,它可以讓受害者發聲,讓體制停止沉默。也讓社會與體制內有權力者認知包庇即是罪行,最重要是讓在體制內的教育者、照顧者不再恐懼,終結兒童性侵害,是國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