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遺忘的歷史】滯留中國的台灣人淒慘命運

友善列印版本

二次大戰結束後,在中國和亞洲一些國家都有不少台灣人,因為戰爭因素或遣送問題無法解決,而被迫無奈地遭到滯留。

滯留在其他國家的台灣人,因屬台籍日本兵居多,所以,有一部份成了『戰犯』,其餘的絕大多數都由日本政府派船艦載運回台灣,而且大致在一九四六年二、三月間就完成了遣送作業,只有少部份被以『戰犯』身分監禁。

至於滯留在中國的台灣人,則除了台籍日本兵之外,也有為數不少的經商者,他們滯留中國期間的待遇,事實上並沒有比滯留其他國家的台灣人好得多。

中國國民黨政權對於滯留中國的台灣人始終未加重視,直到一九四六年二月間,才心不甘情不願地將台灣人遣返台灣。其中,滯留人數最多的海南島,是在一九四六年八月二十八日,才開始有第一批台灣人被送回台灣。

這第一批被送回的台灣人共有二千人,他們在八月二十八日上午返抵基隆時,竟然有二十八人在船上死亡,另外,有一百多人患了重病。這是日本在無數批遣返台籍日本兵時,從未發生過的。

根據當時的《和平日報》報導,一九四六年九月底,第二批由海南島送回的台灣人超過三千人(含二百多名密渡者),搭二千噸級的「沙班號」輪船在高雄港第九號碼頭上岸。「沙班號」途經澳門時曾遭遇暴風,一度失去訊息,抵高雄港時發現每一位都是骨瘦如柴、臉色蠟黃,運送過程中死亡十七人、重病六十五人。

台灣人在被送回途中死於船上,最主要的原因是:他們在中國期間,曾經備受欺凌、所受待遇遠不如日本人。也就是說,滯留在中國各地的台灣人,完全被中國國民黨政權當作『次殖民』看待。

中國國民黨政權的行政院在一九四六年一月十四日,公佈命令集中管理滯留中國的台灣人,此令一出,各地台胞被搶劫的很多。在上海經商的楊肇嘉,不僅所經營的農場被搶個精光,本身也遭檢舉替日本人工作,受到調查。

戰前在天津作生意的吳三連,在他的回憶錄中,記述戰爭結束後中國混亂情形時指出:「『漢奸』的指控,很快地落到當時在偽政權中做官的台灣人頭上。」

「除了救援被指為漢奸的台胞之外,也同時要救援被指為奸商的台胞。有一些台灣商人由於曾經做官方的生意,所以面臨財產被充公的命運。」

丘念台也在他的自傳《嶺海微飆》中說:「當時,居留廣州的台僑約有二萬人,包括隸屬日本軍籍者一千六百人,他們與日僑和日軍,都是分開收容。對於台籍僑民,政府准期在廣州市內自動集中,設立了十六個收容所來安置。其中,有很多台灣人護士因不安而自殺。

「當台灣籍官兵最初被我解除武裝時,竟有許多本國的人士,指責他們是幫助日本作惡的漢奸。」

到了一九四六年十二月,廣州的台灣人還有萬餘人,他們因被歧視,生活無著,流為乞丐餓殍。在廈門台胞有八千人,財產均被沒收,其中有二百多人被拘禁,雖欲歸台而市政府不給證明,致無法出境。

在海南島的一萬多名台灣人情況更慘。他們蓬頭垢面,衣不蔽體,流落街頭。喬治.科爾在《被出賣的台灣》一書中說,『聯合國救濟總署』的一個工作隊發覺了這些台灣人已瀕臨死亡邊緣,經過一番漫長複雜的交涉後,才為其中二千人取得了回台船位。

中國國民黨政權不願派船遣送台灣人,根據國民黨政權高層的指令,他們是計劃在遣送日本軍民之後,才要解決台灣人滯留的問題,是所謂『先日人、後臺人』的原則。

政策上的歧視不打緊,當『聯合國救濟總署』通知台灣行政長官公署時,中國國民黨政權官員竟然說:「這些軍伕都是與日本通敵」,現在有給他們吃、穿、治病,又得送他們回台灣,「簡直是浪費金錢」。

中國國民黨政權更曾在一九四六年八月,提出一個『載運台胞來台之海輪獎勵及支付船價方法』指出,由廣東省政府、救濟分署、長官公署各分擔船價三分之一,本省(作者註:台灣)以原料作抵,每次五百噸,另准每次來船自由購煤以每噸公價法幣四萬元優待,其餘食糖、樟腦,均准優價撥讓。這種派船要錢,又以遣送為理由大肆借機搜括台灣重要物資的作法,根本惡劣到了極點。

有不少由台灣人資產階級和知識份子在中國成立的團體,只好在沒有官方協助下設法援救自己同胞。

丘念台曾說,「為使居留台僑表達效力政府的意志,我提議要求他們自動獻金。於是,大家熱烈解曩捐獻。」接受獻金的對象包括:第二方面軍張發奎將軍、廣東省政府主席羅卓英、廣州市長陳策、廣州市警察局長李國俊。

旅滬台灣同鄉也曾聚資一百萬元,由楊肇嘉和謝南光以全體台胞的名義送給湯恩伯的第三方面軍總部。

遣返台灣人的工作一直都在聯合國救濟總署和台灣人團體的努力下進行,因此,進行極為緩慢,到後來,海南島方面就有不少台灣人直到中國國民黨蔣政權敗逃台灣之後,還繼續滯留在海南。

作者